- 索引号000014348/2022-02763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草局
- 文号弥林函〔2022〕6号
- 发布日期2022-09-1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07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弥勒市竹园镇委员活动组: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第107号建议《关于完善乡镇林业资源管护工作的建议》,已转交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保护林业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弥勒市作为云南省林长制的重要试点县市,是推进落实五级林长制机制落实的一项工作,是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乡镇作为负责林业资源管护的前沿防线,管护范围面广、管护责任重大,乡镇、村组护林员是最重要的管护力量。但在工作开展中,存在管护机制还不够健全、业务素质和水平还有待提高、乡镇执法水平不高、职责划分不清、管护工作科技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二、委员提出建议及办理情况
建议一:完善林长制配套制度。着眼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从制度层面完善林长制体系,尤其是针对乡镇级林业管护明确制度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办理情况:弥勒市自2020年10月被确定为省级10个林长制试点县市以来,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在全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取得完成阶段性目标,尤其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成效明显。一是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体系。全面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总林长,延伸到村小组一级的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建立市级领导划片包保责任区+挂联乡镇机制;市级、乡镇(街道)成立林长制办公室,12个乡镇(街道)以及128个涉林村(居)委会均制定了林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林长制会议制度、巡查制度、督查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林长制考核办法。2022年,印发《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健全全市森林警长体系,明确各级森林警长职责,强化打击涉林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形成森林资源执法监管合力,助力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二是构建全市林长制工作管理“一张图”。全市设有各级林长1118名,共划定各级林长和护林员责任区1524块,设立村级专管员,聘请714名护林员,所有责任区权属、界线、面积、森林草原资源状况、责任人等相关属性信息录入系统管理,实行源头网格化管理,构建形成了全市林长制工作管理“一张图”。三是全面压实各级林长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工作要求,签订林长制责任状,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持续督促各级林长落实森林草原资源管护责任和重点林区林长的主体管护责任。收集录入全市林长、护林人员、资源监测等信息数据3760条,搭建“云南林长通”系统管理平台,实现对森林资源变化的动态监测和对林长巡林的数字化管理,对护林员巡山护林轨迹实时监控记录,林草湿资源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2020年以来,市级总林长共签发市级总林长令3件,对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各级林长和护林员通过移动端APP在责任区累计巡林44367人次,发现问题并上报41次,解决问题41次。
建议二:健全林业综合执法机构。为确保林业和草原资源监管不漏空、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建立健全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职责职责,推进综合执法有序开展。
办理情况: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森林法的通知》(林办发〔2020〕19号)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森林生态安全,有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弥勒市林草局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并积极向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州林草局、州林长办等上级部门汇报请示,争取尽快开展县级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弥勒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4月8日,向弥勒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成立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报告》。2021年8月26日,向弥勒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成立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请示》(弥林报[2021]19号)。2021年12月16日,向红河州林长制办公室提交了《弥勒市关于成立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请示》。但因没有省级以上改革政策支撑,争取编制十分困难,至今尚未得到上级党委政府批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国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关于解决该项问题的政策导向,积极努力,加强请示汇报,一如既往争取上级支持,尽快组建弥勒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保证我市青山常青,绿水长流。
建议三:加强乡镇护林员业务培训。采取送技术下乡形式,加强对乡镇护林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提升管护能力和水平,建强一支基层林业管护队伍。
办理情况:对于乡镇护林员管理和业务培训,市林草局历来都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了《弥勒市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乡村护林员管理办法》、《弥勒市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护林员出勤及巡山记录制度》等管理规章制度,对护林员的职责做了明确规定。特别是2018年实行森林图斑核查以来,进一步加强了乡镇护林员的管理,形成了县级确定岗位、乡镇聘用考核、村级使用监管的护林员管理机制,按照“协议聘用、统一管理”的方式,划定管护地块、设定管护岗位、确定管护酬劳、落实管护责任。2020年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以来,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林长、护林员等基层林业管护队伍的业务培训力度,开展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森林督查、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害生物防治、“林长通”使用等专项培训30余次(其中:2022年1-8月乡镇护林员共参加培训14次,参训人次达571次)大大提升乡了镇级林长、护林员管护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建议四: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配齐配强基层管护设施设备。
办理情况: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标准林业站建设的要求,市林草局结合弥勒林业和草原实际,近年来加大了对基层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的科技投入力度。一是配备森林资源管护设施设备。目前,全市各站所和林水中心共配备手持卫星定位仪GPS16个、无人机2台、执法记录仪6个、数码相机12台等,配备森林消防指挥车20辆,巡逻车3辆、运兵车19辆。二是加强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2022年,全市共投资81.868余万元采购风力灭火机、巡山护林马褂、扑火阻燃服、训练迷彩服、灭火弹、电动喷雾器等防灭火物资,进一步加强了防灭火物资设备储备,提高了全市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应急处置能力。目前,全市累计物资储备达276万元以上,所有物资均由专人负责管理。三是加快数字林草建设。2022年,预算投资783万元完成第一批18套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目前正在试运行。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的启用,进一步完善了卫星监测、瞭望监测、地面巡护、视频监控“四位一体”的林火监测体系,实现对城市面山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化实时监控,提高森林防火预警预报的准确度和及时性,确保快速发现、快速到位、快速处置,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快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大管护房屋建设、专用车辆、物资储备库、林政资源管护设备、森林草原防灭火器具等物资配备力度,为全力做好林草资源管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建议五: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加强违法行为警示教育,提升群众保护生态资源的意识,让群众参与进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办理情况: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多年来,弥勒市林草系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视频、标语和现场解答等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和监督意识,积极营造起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开展涉林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护林员日常巡林契机,积极宣传、宣讲《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利用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向群众大力宣传林业违法典型案件,以案示警,以案说法,大大推进依法治林。二是建设林长公示牌。在城镇面山、重要水源地、重点林区道路沿线、路口,建设各级林长公示牌进行公示、宣传,鼓励群众发现违法问题及时举报。三是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开展第26个世界湿地日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全市共悬挂宣传标语19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四是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多部门联合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主题宣传和巡护活动,出动宣传、执法人员95人,悬挂宣传标语35条、张贴海报300余张、发放宣传页5000余份。五是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2022年半年共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通知书14516份、刷写标语2929条、广播电视宣传112场次、发送手机短信7681条,市级制作、发放宣传物资累计投入9.6万元;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校扎实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学校“五个一”工程,开展中小学校防灭火宣传69课时,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让学生向家长、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营造群防群治和全社会爱绿、护绿、增绿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后,市林草局将继续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更好地维护好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守护好弥勒大地的绿水青山,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你对我市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