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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77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弥环函〔2022〕07号
  • 发布日期
    2022-09-15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第一次会议第016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提案委: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三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两山”创新实践基地创建践行生态立市的建议》的第01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按照生态环境部申报要求,弥勒市编制《弥勒市“两山”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弥勒市“两山”基地申报文件》,完成申报条件证明文件汇编、“两山指数”档案材料汇编,制作“两山”宣传片,完成公众满意度调查,并通过省级预审,与丽江古城区、文山西畴县共同作为云南省第五批“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上报至生态环境部,最终云南省仅西畴县创建成功。

  2021年12月,按照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我市继续开展第六批“两山”基地创建工作。通过各部门、各乡镇密切配合,截至目前《弥勒市“两山”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弥勒市“两山”基地申报文件》初稿已编制完成,满意度调查已完成,申报条件证明文件汇编、“两山指数”档案材料汇编、典型案例已全部完成。

  二、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中“两山指数”指标体系包括构筑绿水青山、推动两山转化、建立长效机制三方面,3个领域、8大任务,20项指标。其中,已达标指标19项,占95%,未达标项为生态旅游收入占服务业总产值比重,指标目标为稳定提高,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旅游业增长放缓。

  三、申报工作进展情况

  2022年8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时间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2〕337号)文件,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择优向生态环境部推荐1-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候选地区,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州市仅能向省厅推荐1个候选地区,经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研究决定,今年向省厅推荐地区为红河县,弥勒市未能得到推荐。

  四、“两山”典型案例提炼情况

  今年来,我局认真总结经验,按照省厅、专家组对我市申报第五批“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两山”建设管理规程为指导,以较好基础的乡镇、村、小流域基本单位开展建设活动。

  一是以系统观治理太平湖,打造集生态休闲旅游、康体养生、国际会展为一体的开创性生态修复融合发展模式,打造产城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二是点绿成金,形成以“弥勒葡萄”为带动,推广农业绿色技术、打造葡萄酒品牌、三产融合创新文旅业态,形成产值超10亿元的三产融合绿色农业发展先行示范区;三是守绿换金,形成以“阿细跳月”民族文化生态游为重点休闲康养游为特色的文旅格局,创新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业成为第三产业的龙头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四是山水融城,绿色生态引领构筑健康生活福地,以湖泉生态园的建设带动城市整体发展,着力提升民生福祉,全市城、镇、村风貌品质得到全方位提升,通过实施甸溪河生态治理,把昔日的“臭水河”打造为“山水相融、林水相映、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湿地公园。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加大与省、州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得到上级部门更多的关心和支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进一步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引领全域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定位,以争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为工作主脉和总抓手,把弥勒突出的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赋予“两山”实践新的内涵,在践行“两山”重要思想中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勇立潮头、勇创一流,争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开辟弥勒践行“两山”新境界,勇当“两山”理论的忠诚实践者和创新排头兵。

  感谢你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2022年8月10日

 

  (联系人:罗劲松,联系电话:0873-6136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