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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78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发改局
  • 文号
    弥发改函[2022]5号
  • 发布日期
    2022-09-1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5号提案的答复

施德生等3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弥勒市第三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民营市场主体建设的建议》第02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该提案提及的3个方面建议旨在解决如何优化服务实现保住现有市场主体存量不减少、如何充分挖掘潜力实现市场主体新增量、如何强化服务促进要素配置实现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问题,所提建议与当前开展的市场主体倍增行动高度吻合,提的很好很及时。在提案办理落实中,市发展改革局及相关协办单位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研究了提案提出的建议,采纳了各方面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要素禀赋的乘数效应,提高市场主体落户便利率,着力解决保存量”的办理情况

  一是提高市场主体落户便利率。便利开办登记,不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全面推行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开办企业实现“一日办结”“零成本”。上半年,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设立登记565户,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设立、变更登记企业530户。积极推动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全面实行“非禁即入”,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持法律法规未禁止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开放,不以任何形式限制准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注册资金的最低限制和首次出资比例。放宽准入门槛,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证明材料。优化经营范围登记方式,实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将经营范围登记方式由叙述性“自己填”转变为概括式“选条目”,解决申请人经营范围申请填报难的问题,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登记服务。支持市场主体自主歇业,实行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上半年,共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备案137户。优化咨询服务和导办服务,设置咨询引导岗,实行帮办导办全覆盖,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帮助群众及时疏堵点、破难点。

  二是纵深推进民营市场主体建设。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工作要求,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优化服务企业审批流程,对审批时限、环节、材料进行精简压缩,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等举措,进一步提升民营市场主体活力。全市36家市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进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承接1206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网上事项发布率100%,网上可办率100%,“最多跑一次”率99.25%;移动端“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事项1361项,涉及20个主题,为企业办事提供网上可查可办和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基本实现了“一网通办”。

  三是培育优质企业壮大市场主体。做好企业升规纳规纳限和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工作,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的企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资金、土地、用工方面的支持力度,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题;引导中小企业充分利用特色资源和传统优势产业,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目前,我市共培育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户,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11户。上半年,全市实有市场主体52328户,位列全州第2位,同比增长13.77%,较2021年第二季度净增6335户,净增同比增长114.38%。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5115户,同比增长42.28%。从各类市场主体新登记情况来看,新登记个体工商户4418户,同比增长46.1%;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5户,同比下降6.25%;新登记企业682户,同比增长22.88%(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32户,同比下降27.27%;私营企业650户,同比增长27.2%)。全市注吊销市场主体1883户,同比下降2.76%(其中:企业注吊销261户,同比增长5.67%;个体工商户注吊销1561户,同比下降3.1%;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吊销7户,同比减少69.57%)。市场主体的退出新设比为37:100,优于去年同期水平(52:100)。

  二、关于“做好发达地区产业承接和技术引进,推动率先跨越发展,形成更多增量”的办理情况

  一是积极拓展投资空间。充分利用特色资源,围绕重点发展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坚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做精产业,策划包装重点项目,不断提升招商引资水平。聚焦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和成渝地区等重点区域,策划包装一批重点招商精品项目,上半年,申报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省外投资项目14个,项目总投资额78.84亿元,申报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11个,项目总投资额86.75亿元。全市招商引资国内经济合作项目62个,结转及在建项目27个,新增项目35个,省外实际到位资金77.2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54亿元)50.16%。与去年同期省外到位资金67.33亿元,同比增长14.7%,新注册外资企业1户。

  二是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围绕产业链优化创新链,以制约弥勒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为重点,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加大与浙江大学、上海化工研究院、云南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加快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推动上海化工研究院弥勒基地科研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成果、专利等无形资产价值市场化,畅通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渠道,形成科技项目成果发布和转化运用激励机制。搭建政府、企业、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投资机构多方联动的技术转移服务机制,推动一批科技成果项目转化落地弥勒,大幅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

  三、关于“构建生存周期服务机制,促进要素配置动态最优,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办理情况

  一是全面优化服务机制助推市场主体倍增行动走深走实。以红河州政协系统助推市场主体倍增“5+5”行动为契机,发挥协商在基层平台作用,积极组织由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法律顾问、电商专业人士等组成的市政协“5+5”行动一线工作团,市场主体登记办理由在办公室等候办理到服务团队深入一线上门协商办理、邀请协商办理的转变”,精准、快速、有效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地见效,取得的工作成效得到州市领导的高度认可,受到广大市场主体的广泛支持和赞同,为快速推进全市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工作总结了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截至目前,“一线工作团”完成弥阳街道章保社区小河边小组、绵绣花街、牛背社区,巡检司镇钟山村委会小水塘小组,新哨镇路体社区,西三镇布王戈农特产品分流中心,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普龙社区,竹园镇莲花市场、赵林村委会,西二镇大冲村委会,虹溪镇农贸市场、太和村委会,东山镇洛那村委会,五山乡牛平村委会等村(社区)、农贸市场共计24场助推行动,一线协商办理市场主体1713户、占全市新增市场主体(5115户)的33.5%。

  二是持续强化用地供给降低用地成本。统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新增指标与优化原有指标、产业园区优化提升与重点项目供地保障,有效解决项目土地供给不足问题。上半年,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建设用地156.7亩。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通过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土地出让政府收益减免、扶持,大幅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工业用地地价大幅度下降,下降率达50%以上。在有条件的乡镇开展试点,探索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标准体系,先行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和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发展先进制造、生产性和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可实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三是强化城乡劳动力市场供求平衡。引导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通过与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利用弥泸一体化等活动加强与周边县市合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等措施,促进劳动力跨省、州内、市域内流动。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以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等为就业重点人群实施培训,包含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拓宽培训工种,实现全覆盖。2022年以来,线上发布就业信息岗位28期,推送就业岗位7816个,岗位需求人数3450余个;线下举办招聘会16场,共提供省内外就业岗位3.3万余个。

  四是落实惠企政策助力企业发展。紧盯惠企政策落实,重点抓好市场主体要素服务保障水平、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落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主动上门服务,对辖区内工业、商贸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实施精准帮扶。深入贯彻落实省州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初步整理我市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政策,办理缓缴税费3677万元,其中,继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暂缓缴纳税费政策共办理缓缴税费3509万元,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办理缓缴社保费168万元。

  五是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用好惠企组合拳,做好“补、退、减、免”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上级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国家政策,集中公布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共计公示3个批次34个减税降费公告和通知等,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1-6月,累计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共计716万元,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17亿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政策减免143.11万元。

  感谢你们对我市民营市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