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39
- 发布机构弥勒市文旅局
- 文号弥文旅函〔2021〕23号
- 发布日期2021-12-1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六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六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郑保文等代表:
你们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中提出《关于张冲故居修缮布展的建议》第11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张冲故居位于云南省弥勒市东山镇舍木村委会松棵村内,始建于清光绪年间,民国时遭火焚,1933年在原址上按原样重建,2003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张冲故居修缮工程于2017年10月13日在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磋商,由云南锦锐古建筑园林有限公司中标,2017年11月16日开工,2018年5月10日完工,2018年6月8日进行了初验。2020年9月3-4日终验。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张冲故居场景复原和陈列布展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具体工作由市文联组织策划布展,市文旅局配合做好布展资料收集工作,于2021年上半年开工,建党节前全面完工,于2021年6月22日面向社会全面开放。
感谢你们对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