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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27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工商信局
  • 文号
    弥工商信函〔2020〕8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五次会议第044号提案的答复

马俊国等12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运用互联网帮助我市行业经营者发展的建议》的第04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随着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互联网+电子商务”创新,将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一、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情况

  按照“州级平台、县级园区、乡级站库、村级网点”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工作目标,我市积极组织实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并通过商务部组织的专家组验收。综合示范项目以来,全市建成1个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市级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35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含贫困村点8个)、开展电商培训113期10302人次;打造以红糖、红酒、蜂蜜、玫瑰、葡萄、刺绣等特色产品为支撑的“福地韵味”区域品牌;培育了果娃果品、华景商贸、龙缘酒庄、弥糖、弥绣等龙头企业和知名电商品牌,连续举办了两届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峰会。

  2019年1-12月全市重点纳入统计的66家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7095.53万元,同比增长15.9%;网络销售额13745.51万元,同比增长44.1%;农村网购金额3350.02万元;农产品销售额2829.1617万元,在线旅游网络销售额5399.23万元,同比增长8.7%。

  2020年1-9月全市重点纳入统计的89家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4256.66万元,同比增长15.4%;网络销售额12656.96万元,同比增长29.3%;农村网购金额1599.7万元,同比增长-37.5%;农产品销售额4640.96543万元,同比增长139.6%。

  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不断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

  疫情期间,弥勒市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围绕城区居民小区人口集聚、消费力强,从居民日常消费需求较大的新鲜果蔬等农产品入手,鼓励运营电商平台主动跟农户联系,依托成熟电商平台,在弥勒城区发展拾味鲜”、“绿鲜达”、“速鲜派”、“春博蔬配”等新兴社区电商新模式,不仅极大的方便了居民的生活,还帮助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全市在线上销售的电商产品主要有:葡萄、玫瑰花、红糖、人参果、火龙果、沃柑、芒果、百香果、蜂蜜、红薯、土鸡、土鸡蛋、葡萄酒等。

  三、政策保障

  为加快推动全市电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补强基础工作短板,强力推进全产业链培育,依托创新创业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弥勒市正在编制建设电商产业园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规划,待规划编制完成后,将按方案和规划实施,助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快速发展。

  发展电子商务的原则是“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提案提出的由政府选择互联网服务商,引入微信智慧商圈模式,并进行宣传推广的建议,我们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须按照政府出台政策支持、积极引导,电商企业主体按照市场需求,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主动寻找商机,积极进行业务推广和发展,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引导和服务,才能更好地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市电子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