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4273
- 发布机构弥勒市文旅局
- 文号弥文旅函〔2020〕15号
- 发布日期2020-12-0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 第五次会议第026号提案的答复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
第五次会议第026号提案的答复
刘艳梅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着力解决旅游景区如厕难的建议》的第02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6家4A、3A级景区共设置旅游厕所53座,其中4A级景区湖泉生态园4座、可邑小镇9座、太平湖森林小镇6座、锦屏山风景区21座(包括锦屏后海5座、甸溪河片区6座)、东风韵10座,3A级景区红河水乡3座,均达到《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16)》A级以上标准。
二、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旅游厕所”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按照实施方案,分解年度任务,计划3年内完成新建和改建A级旅游厕所28座以上,截至目前已完成21座厕所建设并投入使用,2020年已开工建设7座旅游厕所,预计年内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弥勒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推荐甸溪河片区6座厕所开放使用,并按照《云南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厕所监督管理。
二是严格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16)》标准进行旅游厕所的建设、管理和评定,健全景区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景区旅游厕所服务质量和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测评,结合工作考核目标对景区旅游厕所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确保景区旅游厕所管理常态化,不断完善景区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三是在旅游厕所高标准建设和制度化管理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厕所文化宣传活动,在景区旅游厕所内张贴《旅游厕所文明公约》,提倡文明如厕,组织导游、景区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宣传活动,引导游客养成文明卫生的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厕所文化。
感谢你对我市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