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4377
- 发布机构弥勒市财政局
- 文号弥财函〔2020〕9号
- 发布日期2020-12-0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五次会议第037号提案的答复
杨丽娟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秩序的建议》的第03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格监管类金融机构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目前弥勒市属于类金融机构(企业)共有7家,其中小贷公司4家、融资担保公司1家、典当行2家(由于涉黑涉恶和许可证年检未通过,两家公司将退出市场)。以上机构的市场准入审批权都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市一级无审批权,仅作为上情下达和知情权上报的作用。
关于民间借贷机构的监管,目前暂无统一的监管机构或主管部门。典当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属于市金融办监管。正规小额贷款公司均纳入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每月审核公司业务报表;进行实地检查;组织座谈会;签订合法合规经营承诺书;每年省、州、市主管部门牵头进行各级分类评级;监督小贷公司使用监管系统每月录入数据;组织公司参加省级每年上下半年学习培训;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要求小贷公司及时报送监管报告、股东履职情况、公司账户情况。现已基本实现线上线下监管相结合。
二、税收政策
首先税收的征收要有纳税主体,税务部门才有税收征收的依据和征收过程,因部分民间借贷的主体未办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无法征税。其次税收税种的征收标准是有法律法规的,除少数税种如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省州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外,其余税种都是国务院才有权力调整,地方是无调整权。小贷公司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扶持企业,税收的征收还要给予一定优惠政策,我市四家小贷公司已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率由25%降为15%。
三、金融创新
近年来各金融机构为了提升自身的业务办理能力,各金融机构都进行了金融改革,推出了不少的金融产品,比如农村商业银行等推出的微企贷、微商贷、随心贷、小额信用贷款,种植烤烟的乡镇有烟农贷等,此外还有省、州、市担保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涉农贷和中小微企等担保贷款品种,以解决涉农和中小微企业信用不足的缺陷,缓解我市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局面,下一步富滇银行将推出“金果贷”,这些都是很好的金融产品,基本可以满足群众的贷款需求。从近两年的统计报表可以看出,四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有明显下降趋势,说明各金融机构推出金融产品已得到群众的认可,非金融机构的贷款空间已得到了压缩。
四、做好服务和引导
弥勒市人民政府金融办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对企业没有直接监管的权限,民营企业有自主发展的权力,作为政府部门我们只能做好对企业的服务和引导工作。企业要提高管理水平,建立信用体系,作为政府部门可以引导企业招聘一些高层次人才或者是引导企业派出一些中层干部到先进的企业学习和培训,这样可使企业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五、做好宣传
为让弥勒百姓远离非法集资,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弥勒市金融办利用普法宣传契机和各年度5月“金融·宣传月”,加大了对远离非法集资的宣传力度。今年1月下旬、五月中旬、六月下旬由市金融办牵头,组织银监、人行、 工商信局、司法局、农村商业银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处非办成员单位在金辰时代广场(一心堂药店门口)、佛城农贸市设立集中宣传点开展宣传工作,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提供咨询讲解和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共集中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捂住口袋子护住血汗钱的倡议书》、《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宣传》、《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社会宣传册》等宣传册3500余份,向各乡镇(到每一个自然村)、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级各单位发放宣传册、海报等22000余份,大大提高了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知晓度。
感谢你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