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4377
- 发布机构弥勒市财政局
- 文号弥财函〔2020〕15号
- 发布日期2020-12-0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五次会议第082号提案的答复
高锦元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弥勒市国有平台公司实体化改革的建议》的第08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省、州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相关政策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实体化改革与转型升级,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投融资能力,形成国有资本发展新格局,培育国有企业新动能,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2019年10月15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市属国有企业实体化改革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目标定位到2020年6月底,全面完成全市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党政机关办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股权等所有资产重组整合,形成2家资产各达100亿元以上的创新型国有企业,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盘活国有资产存量等方式实现“实体化”“市场化”“产业化”转型升级,构建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两大板块并行发展的市级国有集团公司,形成两家集团公司齐头并进、相互支撑、风险分散的投融建格局,充实企业资产,提高公司经营性收入,力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实体化改革与转型升级工作一、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实体化改革与转型升级工作
1.全市国有资产划转工作情况:弥勒市财政局自2018年起对市国资部门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部分乡镇、部门出租、闲置资产;各乡镇、各部门所属企业等国有资产、股权等进行了摸底排查,于2020年6月28日将已纳入市国资部门监管的32家市属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各乡镇所属的40家企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闲置的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划转至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实施方案向市委作了专题报告。目前《弥勒市部分国有资产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核。
2.集团公司成立情况:弥勒市按照《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属国有企业实体化改革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弥发〔2019〕44号)文件精神,组建了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弥勒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3月份先后完成了城发集团、产发集团成立的相关审批流程,完成集团公司章程拟订工作。4月份城发集团、产发集团正式挂牌。5月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市城发集团、产发集团人事任命,董事会、监事会的组建工作;城发集团完成注册登记。国资部门牵头完成城发集团、产发集团实体化改革方案的拟订。6月份市产发集团完成注册登记;城发集团先后成立物业、市政管理、城市智慧停车等3家子公司。市城发集团公司目前正积极开展着城市停车泊位,环卫站等资产移交到集团公司运营管理的相关前期工作。
二、市国资管理部门设置情况
我市设有专门管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市国资局,为市财政局加挂牌子工作部门,局长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无编制,无专职人员。其工作职责由市财政局内设的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股所级机构“国有资产管理科”承担,科室目前有在职在编人员4人,其中1人多年以来均在乡镇驻村扶贫,实际只有3名工作人员在监管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类等国有资产,对于新形势下对国有企业改革及国有资产购置、处置等日常监督管理明显无法适应要求,尽管人少事杂,工作力量薄弱,但国有资产管理科仍然尽职尽责承担着市国资局的各项职责职能。为此,弥勒市财政局于6月28日向市委专题报告《弥勒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方案》,请求增加市国资局编制,使之能更好地完成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感谢你对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