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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19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公安局
  • 文号
    弥公函〔2020〕27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公安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五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的答复

弥勒市公安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五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的答复

任晓庆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理顺城区主次干道临时停车位管理的建议》的第02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区的快速发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逐年递增,城区主次干道车流量也在不断加大,城市发展面临着停车难、管理难、不规范等问题。我局交警大队历来高度重视城区临时停车规范管理工作,不断在规范城区临时停车问题上下功夫。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和规范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我局交警大队加强向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汇报,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13年以来,指定我局交警大队作为弥勒市停车泊位经营项目的具体监管单位,代表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该经营项目工作。

  发展城市智慧停车项目,运用智能化、标准化停车运营管理模式,是破解“停车难、治理难”和建立良好停车秩序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和理顺城区临时停车泊位收费,规范临时停车管理,2020年以来,我局交警大队加强向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汇报,经2020年7月4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由市城市发展集团对我市智慧停车泊位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我局交警大队已于2020年7月12日向市城市发展集团完成停车泊位管理移交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城市发展集团做好城区相关路段停车泊位线施划指导工作。目前,市城区智慧停车泊位已由市城市发展集团管理运维,我局交警大队已指导市城市发展集团完成城区西山路、吉山路、王炽路等多条路段停车泊位线施划,由市城市发展集团进行规范管理和收费。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