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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14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教体局
  • 文号
    弥教体函〔2020〕97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五次会议第065号提案的答复

李浩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达标工作的建议》的第06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在建议里提出的:应根据红河州公安局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工作要求,对弥勒市校园安防建设达标工作,即“四个百分百”达标建设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按时、按量完成,为全市师生营造良好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也熟知,我局根据省、州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及各级文件精神,一直不断加快推进“四个100%”建设达标工作,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力度,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每年都向市委市政府和相关各部门积极争取资金补助。一是我局会计核算中心、人事科、安全保卫科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沟通对接,通过教育体育局近年来的积极努力,在市政府财政吃紧的情况下,每年市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小规模学校后勤人员工资问题;二是我局正积极与公安机关对接,争取尽快实现校园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全覆盖;三是将进一步加强学校经费管理,提高学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效率,统筹经费,确保学校安防建设费用的正常支付。

  感谢你对我市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