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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林函〔2017〕18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提案第103号答复的函

  李全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把玉皇阁公园至大树龙潭打造成为森林公园的建议》第103号提案,已转交市林业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相关科室进行了一次实地调查,并查阅相关资料。通过调查和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显示,弥勒市林业局在2003年12月已经争取了云南省林业厅对弥勒锦屏山省级森林公园的立项批复,批文号为(云林造林〔2003〕37号)。省林业厅批准锦屏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面积为6733.3公顷。森林公园在规划、立项时其建设范围已包含锦屏山(弥勒寺)、湖泉生态园、梅花温泉及西一镇、西三镇多处森林景观和可邑等生态旅游村。玉皇阁公园至大树龙潭片区已经规划在锦屏山省级森林公园范围内,已成为弥勒锦屏山省级森林公园的主要景点之一。目前,玉皇阁公园、大树龙潭片区已经发挥了森林公园生态、休闲、徒步健身运动区功能。并且,正因为锦屏山省级森林公园范围广、森林生态资源好、人文景观资源丰富,我局下一步将通过多方协调、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接,争取把锦屏山省级森林公园申报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充分发挥锦屏山森林公园森林生态休闲旅游、徒步健身运动的功能。

  感谢你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林业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