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教函〔2017〕41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提案第056号答复的函
郭丹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关于突破学校(幼儿园)经费人力短板 政府购买服务配备学校(幼儿园)保安保学生安全的建议》第05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积极向市政府及市财政局、市编办汇报对接,争取解决部分中小学安保人员财政编制。2016年为解决学校食堂工作存在的困难和各类学校、幼儿园聘用安保人员所需经费。弥勒市财政局下发了弥勒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人员及学校安保人员经费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弥财预指〔2016〕266号)的通知,争取到食堂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经费共计1000万元,其中食堂工作人员经费873万元,保安人员经费127万元。市教育局按弥教发〔2016〕278号《弥勒市教育局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人员及学校安保人员经费分配的通知》专款专用下拨全市各学校。
市教育局积极向政府争取财政专项经费,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学校安保人员质量和数量问题。
市教育局积极和市财政局协调,争取能合理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聘用保安和后勤人员工资,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稳定平安。
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