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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教函〔2017〕38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提案第095号答复的函

  陈存丽、刘俊委员:

  你们在弥勒市第二届政协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外来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建议》第09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其子女入学问题受到各界的关注。市教育局按照国家、省、州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要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随迁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作为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部分,妥善安排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农转城”人员子女到所属片区学校就读。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人数共3284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人数为2847人,占86.7%。可以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安排虽然有不少困难,但也得到了较妥善的解决,进一步促进了教育公平。

  与其他县市一样,我市同样存在城镇教育资源紧缺、城镇中小学就学压力过大的问题,城区就学人口激增与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仍然存在。市教育局和各中小学积极应对,坚持辖区常住人口子女与流动随迁人员子女同步入学、同等对待、同城同教,妥善安排随迁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相应小学报名入学。对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未能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市教育局在新学期开学前做好入学报名登记工作,协调安排到城区及周边中小学入学,确保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都有学上、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我市城区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已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我市认真实施《弥勒市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进一步科学布局城镇学校、增大就学容量。目前,弥勒一小、弥勒六中新校区建设顺利推进,将在2018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对城区及周边学校实施校舍扩建工程,古城小学、温泉小学、菜花小学、章保小学、弥勒五中、西山民族中学、弥阳中学、弥东中学等学校扩建、改造将在年底完工,城区学校就学容量将不断扩大、就学压力将逐步缓解。与此同时,民办中小学发展迅速,庆来学校办学规模和接纳能力不断扩大,小学、初中在校学生达2258人;育才小学、泰康新兴小学教学场所、设施逐渐改善,在校学生分别达310人、159人,成为公办义务教育的重要补充。

  为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我市于5月23日召开招生考试委员会会议,并于6月2日下发了《弥勒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2017年各类学校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弥招委发〔2017〕1号),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和办法。外地随迁人员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凭户口册、父母双方(或一方)身份证、居住证、劳动用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划定辖区的招生学校报名入学。

  外来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可参照我市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流程及要求进行办理,具体如下:

  1.新生入学。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到划定的城区学校报名:(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当地务工且满1年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或在所属区域的房产证(购房合同)。(2)公安部门出具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居住证。(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

  2.转学办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从外地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需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学生学籍信息等资料,填写转学申请表,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签章。

  3.鉴于外来经商办企业人员的特殊性,在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时,可由外来经商办企业人员提供在我市投资证明(或企业注册证明)、居住证明及户口册,以便妥善安排适龄子女入学就近入学。

  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