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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民函〔2017〕30 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提案第185号答复的函

  马天辉委员:

  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弥勒市委员会第二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先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的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第185号),已转交我局落实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主要为就近的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场所,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咨询、维权、健康检查等服务。根据需要一般可配套餐饮室、休息室、阅览室、文娱室、医务室等用房。

  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着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以下简称心站)建设。

  目前,全市优先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已建、在建、拟建的35个心站中,已完工的16个,正在建设5个,年内将以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工的15个。全市除弥阳镇城东、城关2个心站外的33个心站分布在9个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占心站的94.3%。在资金配比上,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资金,省、州、县市及以下按5:3:2配套。按属地管理原则,村委会作为你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主体积极做好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用地协调、缺口资金筹集、项目建设日常管理、老年人日常服务等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民政局将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反映提高老年人高龄长寿补助金发放标准,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感谢你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民政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