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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林函〔2017〕22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提案第187号答复的函

  朱俊龙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开发利用林业资源促农增收的建议》第18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5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加强森林保护,将天然林资源保护范围扩大到全国”。且在5月份即取消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区采伐天然林占用人工林限额”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明确天保区天然林采伐的范围仅局限于自然灾害、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森林经营保护等特殊情况,且限额不足时不能占用人工林采伐限额。“十三五”采伐政策要求突出保护好天然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在国家未下达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限额和明确有关政策之前,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弥勒市于2000年被国家列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县市。红河州仅有弥勒、开远两家。国家政策规定:被列为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的县市,天然林木是禁止采伐的。所以几位委员们在提案中提到的建立森林轮伐种植制度,从目前林业政策上来说是不可行的。弥勒市森林资源丰富,特别是西三镇的森林资源较为丰富,2016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显示,弥勒市森林资源森林覆盖率达41.59﹪,其中西三镇森林覆盖率高达60.63﹪,在全市乡镇中排列第一。朱俊龙等七位委员在提案中提到的森林资源丰富,却未为老百姓带来收益的说法。其实西三镇从2012年按国家林业政策规定,凡是纳入国家级或省级公益林的,国家每年每亩给以10元每年每亩补助兑现给老百姓。弥勒市2016年兑现给各乡镇老百姓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金额就是1300多万元,受益户数达3.8万户,其中西三镇公益林补偿金额就是197多万元,受益人数达3500多户。下一步,国家将逐步实施天然林停伐补助政策,林农收入将不断增加,我们西三镇的部分村庄已经很好的真实反映和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说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经把绿水青山源源不断的转变成了真金白银,促进我们老百姓增收致富。比如我们的可邑村、蚂蚁哨村、法雨哨村、戈西小龙潭等就是很好的典型村庄,因为他们的生态好,发展旅游,坐在家里就可以开饭馆、开旅馆等服务行业,也解决了一部分劳动力,从而可以带动地方各方面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政策形势会越来越好。所以我们要不断保护好森林生态资源,不但我们这一代受益,还造福子孙后代。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不但要保护好现有的绿水青山,还要下大力气发展植树造林,不断扩大绿水青山质量和面积,从而为我们森林弥勒发展而努力奋斗工作。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如何保护好森林资源,是一个社会问题,目前全市林地面积225785.9公顷,而全市仅有林业干部职工192人(含森林公安干警),其中持林业行政执法证人员137人(部分乡镇的执法人员被调整到其他岗位工作)。要管好全市的森林资源,仅靠林业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主要还得依靠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组干部、各级护林员和林权所有人进行大胆管理和保护。在日常管理中建议由村小组首先根据相关林业法规制定出管理集体林地和林木的村规民约并进行严格管护,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对一般损害集体林地林木的行为要积极根据村规民约进行惩处;对于难于制止的,在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时,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线索,让违法行为受到相应的处罚。

  我市目前在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与广大群众对实现秀美山川生态环境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我们会通过不懈努力,缩短差距,逐步实现绿水青山的宜居生态环境目标。

  感谢你们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林业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