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农科函〔2017〕28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市政协提案第071号的答复的函

  杨金猛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的建议》第07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建议

  目前,除五山乡外,全市12个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均建有农产品集贸市场,大部分市场均建有避雨交易棚、管理办公室。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弥勒城区、乡镇集贸市场基本能够满足农产品交易的需要。农残检测室由于市场主体人员素质、设备不足等原因,未能在全市集贸市场内推行。农残检测主要依靠市级、乡镇农业部门以抽查的形式进行,检测品种、覆盖范围有限。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加大了对农产品集贸市场的督查力度,在市场管理、农残检测等方面力度不断加大,已经牵头在部分主要的集贸市场开办农药残留检测室。

  对于田间地头市场建设,目前还比较滞后,批量农产品交易大多是在田间路边或村子内外开阔处进行交易,不但数量少而且设备设施缺乏,广大农户农产品交易仍然以乡镇或集市为主,距离长,具有一定的运输成本。2017年,市农科局计划在竹园镇矣果村委会建设一个规范化的田间集贸市场,配备交易大棚、冷库、检测设施、地中衡、信息发布显示屏等,建成后将是我市第一个规范化的田间地头市场。今后,我市将加强宣传动员和引导扶持,积极推进农产品田间地头市场建设力度。

  二、关于到省外城市建立名农产品销售窗口的建议

  2016年,红政办发〔2016〕160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高原特色优质农产品销售体验中心建设方案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以文件明确了到省内外建设农产品销售窗口的奖励扶持措施。2016年,弥勒高特电商有限责任公司率先在弥勒建立了红河高原特色农产品体验销售中心。2017年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在湖泉酒店建成了红河高原特色农产品体验店(湖泉店),为全州乃至弥勒高原特色农产品的宣传推介、促进农产品流通发了重要作用,成为对外建立销售窗口的典型。目前,我市尚未有企业愿意到省内外其他城市建立销售窗口。下一步,我市将动员有实力的企业省外大中城市建立高原特色农产品体验店,把弥勒的特色农产品推向省外国外。

  三、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从事农产品流通的建议

  对于鼓励社会资本组建农产品物流企业,我市一直是积极支持的,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建成了弥勒新型农贸市场、滇东南批发市场,对弥勒农产品的销售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除城区和乡镇所在地外,社会资金投入建设专门的农产品物流企业的情况还比较少,还需要我们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宣传鼓励,同时也还需要具体政策措施扶持,这是下一步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工作。

  感谢你对我市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