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农科函〔2017〕23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市政协提案第188号的答复的函
姜永信等7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万寿菊种植产、供、销全程监管服务体系的建议》第18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弥勒市万寿菊种植是依托立达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采取与乡镇、村、组、户相互合作的方式,实行“公司+基地、协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按照“统一供种,统一施肥,统一用药,统一技术,统一收购”原则进行规模连片发展。种植及收购以村、协会、合作社或农户为单位与公司签订订单合同。2013年以来,通过在江边、西二和五山等乡镇的试验及推广,全市万寿菊种植规模不断扩大。
为稳步推动万寿菊产业发展壮大,2016年弥勒市出台《关于加快弥勒市万寿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万寿菊产业的发展模式、产业目标、产业布局、组织保障及政策扶持措施等方面的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2016年,全市万寿菊种植42283.5 亩,产值5313.8万元,亩均产值1256.71元,万寿菊种植较传统玉米种植增收效果显著。
针对姜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万寿菊种植产供销监督服务体系的建议》,市农科局已安排相关人员对西三镇万寿菊种植区域进行实地调研,委员提案中针对公司“技术不到位、生产管理、收购款拖欠”等问题在一些村组确实存在,至于“宣传不到位”“收购脱节”等问题,这是公司与乡镇及相关部门之间配合存在的问题。市农科局将会把这些问题及情况向弥勒市万寿菊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配合相关成员单位,能及早实现万寿菊种植产供销监督服务体系建设,为万寿菊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保驾护航。
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