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建函〔2017〕76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提案第068号答复的函
韩丽华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综合执法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建议》第06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完善城市综合执法法规的答复。现市执法局执法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实际情况,积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二、关于建议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监管力度,落实责任的答复。2月8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弥阳镇及其派出所、吉山派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文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组建执法大队,对我市市区环境卫生、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我局2月20 日起对老三那线工业园区岔口至大石桥路段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对占道经营、堆放,乱搭乱建,卫生死角等进行清理整治,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3月2日,市执法局出动60余人,装载机1台、运输车辆1辆、垃圾清运车1辆,对中山路黑腊沼沿街13户擅自设置绿化带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现象进行整治;3月12日至3月15日,市执法局联合公安、运政、工商、文体等部门对新迎小区周边广告牌立面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此次整治强制拆除大小广告牌27块;市执法局于3月22日至3月28日组织开展城区电话亭、报刊亭拆除行动,共拆除电话亭、报刊亭31个;市执法局组织人员拆除城区不合理设置的通讯、电力等公用设施。目前,弥勒市已正式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感谢你对我市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