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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建函〔2017〕73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提案第107号答复的函

  张韬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违章建筑拆除力度提升人居环境的建议》第10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市人民政府对弥阳镇环卫设施、道路硬化、新建垃圾填埋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支持的答复。根据弥勒市印发《弥勒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要求,“十三五”期间共投资8.91亿元用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改造。改造范围包括弥阳镇在内的13个乡镇,改造内容包括新建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设施、公厕改造、道路硬化修复等基础设施建设。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抓好落实。

  二、关于建议市人民政府对弥阳镇宅基地批划问题,安排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做好科学规划及审批办理的答复。市住建局按照科学合理规划的总体要求,对申请建房私户的建房位置进行实地勘测,出现建房位置与城市规划道路冲突、建房位置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建房位置与重大在建项目(如甸溪河改造工程项目)范围冲突的私户,现场答复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规划及审批办理。

  三、关于建议加大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力度的答复。市执法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一是建立巡查制度。执法局对管辖区域范围内违规违章建筑开展巡查,对发现违规违章建筑的及时进行查处;二是建立登记制度。执法局在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章建筑的行为,进行现场勘查、拍照取证,责令停工,监督户主完善相关手续后报执法局备案;三是建立立案制度。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违规违章的立案审查工作;四是建立会议制度。执法局组织召开整治违规违章建筑讨论会,对突出的重点案件,完善相关材料按程序后向上级部门汇报;五是建立报告制度。执法局及时发现、上报,加强管控,杜绝违规违章建筑的行为蔓延;六是建立举报制度。执法局成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设置举报信箱、成立违规违章建筑办公室。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