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国土资函〔2017〕58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政协提案第084号答复的函
刘秋敏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合理摆布砂石料厂的建议》第08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保障市委市政府以“互联互通、功能完备、安全高效、保障有力”为目标,切实加强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把弥勒建设成为“滇中明珠”,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合理摆布砂石料厂为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增添动力。
我市现有砂石料场矿山47座,其中建筑用砂矿山13座、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23座、方解石矿山7座、建筑用白云岩矿山1座、建筑用玄武岩矿山1座、石灰岩矿山1座、水泥用灰岩矿山1座。建筑用砂主要分布在新哨镇白砂坡至竹园镇大转弯一带。建筑石料用灰岩在我市多个乡镇均有分布,其中西三镇5座,新哨镇4座、竹园镇、巡检司镇、西一镇各3座,弥阳镇、朋普镇、虹溪镇、五山乡、江边乡个1座。方解石矿山7座均分布在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5〕59号),《弥勒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四个一批”切实调整产业结构,彻底改变非煤矿山“散、小、弱”状况,提高产业规模效益和集聚发展度,实现非煤矿山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我市“四个一批”中涉及达标保留砂石料矿山12座、改造升级26座、重组整合1座、淘汰关闭16座。其中达标保留矿山、改造升级矿山、重组整合矿山于弥阳镇、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新哨镇、竹园镇、朋普镇、巡检司镇、五山乡、江边乡均有分布。按照《弥勒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我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于2017年底完成,届时均能满足我市城区及周边各乡镇经济发展对砂石料的需求。
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整顿关闭石蒙高速公路(弥勒段)沿线面山砂石料矿山工作方案〉的通知》(弥办发〔2015〕95号)文件要求,我市涉及石蒙高速公路(弥勒段)沿线面山砂石料矿山19座,分布于弥阳镇、西一镇、新哨镇、竹园镇、朋普镇、其中涉及关闭矿山9座、置换矿山6座、整改矿山4座, 涉及置换和整改的矿山分布西一镇、新哨镇、竹园镇、朋普镇。
为大力支持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局在弥勒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中规划现状采矿权107个,其中建筑用砂矿权16个建筑石料矿权35个,拟设采矿权中建筑用砂矿权12个,建筑用石矿权15个。每个乡镇至少有1座至2座砂石料矿山,为我市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步伐,实现率先在全省全部建成小康社会增添动力。
感谢你对我市矿政管理工作的关系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