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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贫办函〔2017〕8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市政协提案第032号答复的函

 任晓庆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梯度兜底解决住房扶贫“最后一公里”的建议》第032号建议,已转交我办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弥勒市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农户住房问题。全市实施易地扶贫搬442516279,解决了33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1109户随迁户住房问题(其中集中安置22338481人,插花安置21927798人)。针对部分兜底无力建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的乡镇结合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就4万元补助建了40平方米的兜底房(如五山乡的则居村委会则居村的7户农户),着实解决了一部分兜底户的住房保障问题。

   为彻底解决在社保兜底对象中的因病因残散失劳动力且住房为C级和D级的“四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重度残疾户),我市结合省州相关文件,经市委、市政府的研究出台了《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弥政发〔2017〕

95号)和《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弥政发〔2017〕138号)文件,由市住建牵头、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行业部门积极配合解决这四类人员的住房问题。在项目实施中,住建局牵头调动扶贫、民政、残联、人社行业部门严格把关核实公示,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到房。由第三方按鉴定标准对房屋等级评估出结果,对C级进行出险加固,对D级原则上进行原址拆除重建,严格控制建房面积解决房子问题。在建房补助方面严格执行标准,做到梯度补助,不搞一刀切,防止特困户、村集体欠债的情况,着实精准解决扶贫住房保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感谢你对我市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扶贫办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