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财函〔2017〕7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勒市财政局对市政协委员提案第179号的答复
李健金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山区非贫困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支持的建议》的第17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惠农政策,扶贫整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政策的实施,为我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全市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改观。
但是,由于弥勒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坝区与山区、农村与城镇的发展差距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仍然十分薄弱,截止2016年,全市还有209个自然村村内道路没有硬化,占全市自然村总数的18.6%,613个自然村没有村内活动场所和公厕,占全市自然村总数的 54.6%。虽然我市这几年的财政收入有了长足的发展,各级加大了对农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投入力度,但由于我市财源结构一,吃饭和建设、需求与财政奖补资金投入不足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广大农民群众要求加快改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愿望十分迫切。
你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山区非贫困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支持的建议》,经市委、市政府认真研究,在今年内给予解决你镇矣维村委会下矣维村小组财政奖补资金10万元用于村内道路硬化建设,请你们委员及村委会做好群众的工作,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政策、规定和要求,积极要求群众筹资和筹劳,按时按质按量完工,为农村及农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感谢你们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