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交函〔2017〕85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提案第202号答复的函
郑楠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的建议》第20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
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公路通行质量,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服务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我市于2017年初重新修缮、制定了《弥勒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从各乡镇养护道路中增加了养护示范路,提高示范路的养护资金为3000元/年/公里,同时,我市市级财政配套养护经费从2008年每年281万元至今已经增至357万元,我市道路养护资金正在逐年提高。
二、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职责划分
目前,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养护管理机制。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具体负责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和村委会做好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提出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对养护作业单位和养护承包者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认真开展公路技术状况评定,为做好养护工作提供基础依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筹集乡、村道的养护资金,负责检查乡、村道养护质量;按时上报乡、村道的养护巡查资料;负责乡、村道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协助做好辖区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目前,我市探索推行“专业+群众”养护模式,专业养护按照每5公里设一名养护工的标准,在我市县道选拔出45名专职养护人员从事养护工作,并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养护技能;群众养护即由乡镇村负责广泛动员沿线群众积极参与,义务投工投劳,“专业+群众”养护模式的实施,乡村道路管养水平大幅提升,极大地改善了道路通行条件。
三、市级补助水泥及资金道路建设工作
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市补项目建设,2017年市补项目计划已下发,项目涉及12个乡镇及东风农村管理局共169个495.22公里,计划投资22282.65万元,市级补助水泥149774吨。
感谢你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