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nkj/2024-00016
- 发布机构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1-14
- 有效性有效
关于弥勒市核发牌证(云25)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存量为零通告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安办〔20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市全面持续开展存量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清零工作,截至2024年11月14日,在弥勒市注册登记的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已全部依法注销,现全市核发牌证(云25)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存量为零,牌证作废,不得再投入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所有人自行负责。
特此通告。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