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nkj/2024-00018
- 发布机构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1-29
- 有效性有效
关于兑付弥勒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 项目“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的公示
按照《弥勒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农村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对2024年度符合条件的新哨温氏种猪场和培育小区以及其在全市辖区范围内的代养场猪口蹄疫强制免疫实施“先打后补”政策。根据查阅上报的资料,对各养殖场从疫苗采购发票查免疫数,以温氏种猪场检测报告查免疫抗体的合格率,以产地检疫证明查生猪出栏数。经检查,温氏公司新哨种猪场和泰来厂培育小区及其在全市范围内35个代养场上报资料齐全、票据完备、免疫数和出栏数准确、抗体合格率达到要求,符合补助条件,一致验收通过。现拟兑付第二批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先打后补”项目实施的37个养殖场(公司)补助资金53.2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5日(含当天)前致电反映。联系人:弥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周卓;联系电话:6130391;邮箱:1140172126@qq.com。
附件:弥勒市2024年第二批“先打后补”项目实施温氏公司及其代养场(公司)拟兑付资金名册
弥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