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nkj/2025-00023
- 发布机构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7-1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展示基地、展示主体和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东风农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中心、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为顺利完成弥勒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保障粮食安全、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展示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展示农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现结合我市实际,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农业科技展示基地、科技展示主体和特聘农技员,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施项目内容 全市打造3个集展示、培训指导、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在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开展5(场)次的年度主推技术培训展示活动;培育2个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组织或家庭农场作为展示主体。依托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展示主体开展绿色先进实用技术展示推广,确保完成农业主推技术推介任务。特聘5名农技员,为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支持。
(二)补助标准科技展示基地一个补助15万元,科技展示主体一个补助2万元,特聘农技员每月1000元/人,合计财政补助资金55万元。
(三)资金支付方式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拨付实行“先建后补”管理,即:项目补助主体按照项目实施内容按时、按质、足量完成项目实施,并提供项目实施所取得的发票复印件、货品购销合同复印件等资料。通过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全额补助资金,特聘农技员每月考核合格后定额发放。
二、遴选要求及程序
(一)申报资质
1.科技展示基地:弥勒市辖区内具有科技创新,规模较大、设施较完善、产业展示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科技创新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成旱地优质稻、韭黄、葡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科技标准化种植展示基地。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是独立法人,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家庭农场已经获得相关部门认证。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不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
(1)粮食科技展示基地要求:“粮食+蔬菜”轮作模式300亩,其中旱地优质稻连片种植100亩以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连片20亩以上,玉米、蔬菜新品种展示20亩以上。
(2)水果科技展示基地要求:连片种植绿色高效特优葡萄新品种、新技术100亩以上,且与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合作技术攻关。
(3)蔬菜科技展示基地要求:连片种植高端瓦罐韭黄300亩以上,引进试种韭黄新品种20个以上。
2.科技展示主体:弥勒市辖区内,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搭建社会化科技服务平台,构建“产学研推用”联结机制。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是独立法人,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家庭农场已经获得相关部门认证。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不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
(1)农旅融合科技展示主体要求:农旅融合,有独立的经济实体,采摘园引进试种特优水果,展示农旅融合和绿色高效标准化种植。
(2)旱地优质稻科技展示主体要求:旱地优质稻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具备种植、精米加工和销售一体化服务能力。
3.特聘农技员遴选条件:
(1)在弥勒市辖区内有较好的技术专长,常年服务于农业企业基地,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弥勒市农业农村局“弥勒三农”公众号和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遴选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展示主体、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2.报名:申报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和展示主体的单位或个人,编制填写《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展示主体申请书》(含申请书、项目申报承诺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特聘农技员填写《弥勒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申报表》,于规定时间前持相关申报材料到弥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进行申报。
3.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已申报且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遴选出适宜的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展示主体和特聘农技员。
4.公示:遴选出的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展示主体、特聘农技员在弥勒市农业农村局“弥勒三农”公众号和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5.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展示主体、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
(三)扶持政策
2025年度项目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展示主体,根据完成情况,兑付补助,对没有完成任务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兑付补助;对考评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将及时解除合同停止聘用,并取消下年度参选资格。
三、相关要求
(一)展示基地和展示主体加强与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保证农业最新科研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及时得到引进、试验、展示和技术培训工作,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展示基地,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配合开展探索现行管理体制下的基层农技推广新模式,在推进融合发展、科技赋能,助农增收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要确保能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二)申报材料时限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5年7月22日前把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报送至市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弥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市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组织好遴选工作,安排专人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联系人:李金成,电话:0873-6122312
附件: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展示基地/主体项目申请书(参考材料)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