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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nkj/2026-0001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6-2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展示场所、 展示主体和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为顺利完成弥勒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保障粮食安全、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展示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农业科技展示场所、主体,展示农业主推品种、主推技术,现结合我市实际,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农业科技展示场所、科技展示主体和特聘农技员,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项目绩效考核要求,2026年全市拟打造集展示、培训指导、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展示场所5个;培育3个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科技展示主体。依托农业科技展示场所、展示主体开展绿色先进实用技术展示推广,确保完成农业主推品种、主推技术推介任务。招募7名特聘农技员,为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支持。

二、遴选要求及程序

(一)申报资质

1.科技展示场所5个弥勒市辖区内具有科技创新,规模较大、设施较完善、产业展示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成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标准化种植科技展示场所。要求: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是独立法人,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信誉良好;家庭农场已经获得相关部门认证;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不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

(1)“旱稻+蔬菜”轮作模式科技展示场所2个。要求:稻蔬轮作,旱地优质稻连片种植200亩以上。

(2)“玉米+蔬菜”轮作模式科技展示场所1个。要求:玉米蔬菜轮作,绿色高效优质杂交玉米连片种植1000亩以上,玉米新品种展示不低于20亩。

(3)水果科技展示场所1个。要求:连片种植绿色高效特优水果新品种1000亩以上,且与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合作技术攻关。

(4)特色水果科技展示场所1个。要求:连片标准化种植绿色高效人参果200亩以上,设施齐全,示范带动能力强,联农带农能力强。

2.科技展示主体3个弥勒市辖区内,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搭建社会化科技服务平台,构建“产学研推用”联结机制。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是独立法人,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信誉良好,能够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家庭农场已经获得相关部门认证;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不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

(1)特、优、新品种果园,农旅融合科技展示主体1个。要求:有独立的经济实体,采摘园水果品种特、优、新,展示果园绿色高效标准化种植和农旅融合。

(2)蓝莓科技展示主体1个。要求:蓝莓连片种植面积200亩以上,具备绿色标准化种植。

(3)有机蔬菜科技展示主体1个。要求:有机蔬菜连片种植500亩以上,有相关有机蔬菜认证书,具备产供销一条龙。

3.特聘农技员遴选条件:

(1)在弥勒市辖区内有较好的技术专长,常年服务于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种植基地,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遵守项目实施单位调度。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弥勒市农业农村局“弥勒三农"公众号和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展示场所、展示主体、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2.报名:申报农业科技展示场所和展示主体的单位或个人,编制填写《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展示场所/展示主体申报书》(含申报书、项目申报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特聘农技员填写《弥勒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申报表》,于规定时间前持相关申报材料到弥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进行申报。

3.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已申报且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遴选出适宜的农业科技展示场所、展示主体和特聘农技员。

4.公示:遴选出的农业科技展示场所、展示主体、特聘农技员在弥勒市农业农村局“弥勒三农"公众号和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5.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农业科技展示场所、展示主体、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

(三)扶持政策

2026年度项目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农业科技展示场所、展示主体,根据完成情况,兑付补助,对没有完成任务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兑付补助;对考评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将及时解除合同停止聘用,并取消下年度参选资格。补助标准:科技展示场所补助20万元/个,科技展示主体补助5万元/个,特聘农技员每月1000元/人。

(四)资金支付方式: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拨付实行“先建后补”管理,即:项目补助主体按照项目实施内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提供项目实施所取得的发票复印件、货品购销合同复印件等资料。通过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全额补助资金,特聘农技员补助每月考核合格后定额发放。

三、相关要求

(一)展示场所和展示主体加强与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保证农业最新科研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及时得到引进、试验、展示和技术培训工作,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展示场所,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配合开展探索现行管理体制下的基层农技推广新模式,在推进融合发展、科技赋能,助农增收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能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二)申报材料时限: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6年7月10日前把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报送至市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弥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市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组织好遴选工作,安排专人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联系人:马桂梅,电话:0873-6122312


附件1: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展示基地主体项目申请书

附件2: 弥勒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