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nkj/2025-00001
- 发布机构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2-1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至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弥勒市审计局:
根据《云南省弥勒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弥审调报〔2024〕2号)反馈问题及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整改工作,细化责任分工,从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未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我单位2024年12月30日,起草并印发了《弥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弥农字〔2024〕4号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合同签订等相关要求,2025年1月1日执行。
(二)2021年5月,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支付弥勒市晨枫电脑经营部执法大队办公耗材费,其中:复印纸支出230元,复印纸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但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因执法大队成立至今无执法经费,执法大队成立初期因未配套资金,未进行批量纸张采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执法大队在弥勒市晨枫电脑经营部零星购买了办公纸张,导致此笔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手续。我单位在职工内部大力宣传采购管理办法,凡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货物,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
(三)2023年10月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支付执法大队加油费报账款390元。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2023年,因单位经费紧张,无法保障及时采购车辆燃油。无资金采购导致油卡内无余额,但必须开展下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在下乡过程中,因油卡无余额,车辆无燃油,为开展工作,仅能职工先行垫付加油款,后期资金到位后报销。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争取“三公”经费指标,提前开展公务用车燃油采购,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
(四)弥勒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至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4项(其中:采购货物12项,采购服务12项)采购合同备案时间超过7个工作日。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单位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安排采购工作人员及时关注采购情况,及时备案,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其他需要关注事项
关于“农业农村局下属部门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每年均采购了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项目,且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明确要求聘请的是动物防疫专员,但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人员信息反映,部分聘用人员为金融、市场营销等专业人员,与实际需要采购的动物防疫专员要求不相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2024年11月30日,合同到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已解聘。下一步,弥勒市农业农村局在进行类似采购工作中将吸取经验,充分开展采购前期调研工作,制定切实可行采购计划,避免产生此类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抓细、抓好,做到政治上坚定、态度上坚决、工作上迅速、措施上有力,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要求上来,坚决有力抓好审计发现问题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彻底不反弹。加强日常工作监督,防止“超时备案、未集中采购”等类似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