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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229-28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2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17年政府预算

  弥勒市2017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弥勒市2017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弥勒市2017年政府预算公开表(见附件),具体包括:

  1、1-1弥勒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2、1-2  弥勒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3  弥勒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1-4  弥勒市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

  5、1-5  弥勒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本表为空表)

  6、1-6  弥勒市2017年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7、1-7  弥勒市2017年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8、2-1  弥勒市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9、2-2  弥勒市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0、2-3  弥勒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本表为空表)

  11、2-4  弥勒市2017年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13、3-1  弥勒市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本表为空表)

  14、3-2  弥勒市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本表为空表)

  15、4-1  弥勒市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16、4-2  弥勒市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第二部分:编制说明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全面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以公共财政为取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千方百计壮大财力,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合力防范财政风险,努力实现了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45,889万元,比上年增长1.9%,增收4,49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56,000万元的96.1%。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经济下行,税收收入及卷烟教育费附加收入大幅减收。其中:上划中央省州级收入完成83,676万元,比上年下降8%,减收7,602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2,213万元,比上年增长8.1%,增收12,09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62,125万元的100%。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82,282万元,比上年下降6.9%,减收6,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7%;非税收入完成79,931万元,比上年增长29.5%,增收18,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9.3%。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6,015万元,比上年增长10.8%,增支38,45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86,200万元的102.5%。完成数比年初人代会通过预算数386,200万元增加9,800万元,增加部分全部用于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的增资支出。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09,65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86,356万元。分类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8,402万元,比上年下降11.2%,减支3,582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2,16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26,236万元。减支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变动,本类部分支出调整到其他款项列支、压减部门业务支出保工资补贴发放。

  (2)国防支出完成234万元,比上年下降16.4%,减支46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2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213万元。减支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剔除这项因素国防投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6,827万元,比上年增长22.4%,增支3,077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23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15,590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大幅提高公检法司部门的警衔津贴及加大执法经费保障。

  (4)教育支出完成80,808万元,比上年增长15.4%,增支10,797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0,70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70,101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工资性支出增加及上级专项补助增加。

  (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799万元,比上年下降7%,减支6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64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155万元。减支的主要原因:压减部门业务支出保工资补贴发放。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459万元,比上年下降30.9%,减支1,545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00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2,452万元。减支的主要原因:上级补助的项目资金减少。2015年上级专项补助非遗展演场所建设1,000万元、古建筑(朋普文昌宫)恢复保护资金700万元、熊庆来故居修缮资金700万元,共计2,400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1,238万元,比上年增长4.5%,增支2,18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5,83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45,399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社会保障提标扩面。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45,154万元,比上年下降4%,减支1,90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5,21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39,943万元。减支的主要原因:为保工资补贴发放,医院建设发展资金用融资资金解决,融资资金不列入财政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完成8,017万元,比上年下降41.6%,减支5,709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6,77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1,246万元。减支的主要原因:上级补助的项目资金减少,2015年上级专项补助云南南磷集团节能耗材及环境整治3,400万元、城市管网改造专项资金1,972万元、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649万元、退耕还林资金2,170万元,共计8,191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完成20,002万元,比上年增长11.4%,增支2,047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46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19,542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增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人居环境整治经费。

  (11)农林水支出完成75,180万元,比上年增长13%,增支8,64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27,33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47,846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及贫困乡镇扶贫建设。

  (12)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4,122万元,比上年增长1.32倍,增支8,032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2,49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1,626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上级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大幅增加及脱贫攻坚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完成7,632万元,比上年增长12.3%,增支833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2,11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5,514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7,406万元,比上年增长1.09倍,增支3,85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5,66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1,745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上级补助的旅游项目资金及农村电子商务补贴资金增加。

  (15)金融支出完成60万元,比上年增长11倍,增支55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2016年按照规定新增补助人民银行规费征缴工作经费。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9,586万元,比上年增长35.1%,增支2,491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8,60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978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上级探矿权、采矿权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17)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6,232万元,比上年增长50.5%,增支8,80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9,36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6,870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上级补助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增加。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183万元,比上年下降51.2%,减支192万元,全部是本级财力安排。减支的主要原因:2015年上级专项补助粮仓储备建设资金169万元、食糖工业短期储备贴息资金30万元,2016年无上级补助资金。

  (19)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完成553万元,全部为本级财力安排,用于支付上级转贷债券资金利息。

  (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完成121万元,全部为本级财力安排,用于支付上级代发债券发行费用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2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0,03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16万元,上年结转10万元,调入资金5,930万元,收入总计414,6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6,015万元,上解支出17,542万元,支出总计413,557万元。收支相抵,一般预算结余1,04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0,747万元,比上年减收14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67,667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0,796万元,比上年增长25.6%,增支14,436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及土地成本支出增加。

  3.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70,7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5万元,收入合计76,946万元。基金预算支出70,796万元,调出资金5,930万元,支出合计76,726万元。收支相抵,基金预算结余22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5,934万元,比上年增长7%,增收5,86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3,38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7,643万元、公务员补贴收入2,186万元、利息收入1,493万元、转移收入8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4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1,064万元,比上年增长7%,增支5,10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5,3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101万元、丧葬抚恤费支出424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77万元、转移支出37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85,93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7,465万元,收入合计153,39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合计81,064万元。收支相抵,社保基金预算结余72,335万元。

  以上收支数均为与省州决算前数据,待州财政局审核批复我市财政总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决算情况报告。

  二、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经济跨越发展。注重融资加速推进项目建设步伐。通过加强与市内外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利用城投、工投、农投、开投、贫投等国有平台公司,整合包装国有资产、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采取借力发展“借鸡生蛋”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全年政府融资平台融资实际到位资金235,300万元,有效地缓解了财政资金供给压力,极大地改善了市政、交通、旅游、水利、教育、通用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支持了保障性住房、脱贫攻坚等民生工程建设。群策群力争取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实施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考核办法,采取“按月跟踪、按季督查、定期分析、年终考评”的方式,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发扬“盯、关、跟”精神,争取中央省州在资金和项目上的更大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完成255,142万元,比上年增加32,841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推广运用PPP模式实施项目建设。PPP示范项目推广运用走在全州全省前列,全市10个PPP项目进入财政部项目库。红河水乡、红河“东风韵”等4个项目列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总投资271,595万元,政府投入资金17,524万元,引导社会资金94,906万元。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07,600万元,未突破人大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强化债务风险管控,将偿债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全年置换、偿还存量政府债务140,700万元(债券置换112,200万元、筹资偿还28,500万元)。拨付新增债券资金22,000万元,支持太平湖森林公园、红河“东风韵”项目等建设。实施企业“奖争扶补”综合政策。安排筹措企业奖扶资金6,460万元,集中扶持和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及重点产业提升科技水平、产品改造升级、达规企业奖励扶持;对河湾水泥厂、天生桥水泥厂实施提升改造、节能减排;关闭煤炭行业过剩产能6万吨,安置职工80人,有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筹措贴息资金2,068万元,为12家劳动密集型企业贴息贷款1,800万元,为2,018人发放小额担保、“贷免扶补”贷款19,700万元用于创业;安排筹措资金1,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400户微型企业实施“两个10万元”政策扶持。投入资金1,500万元,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投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870万元,专项用于工业园区、健康食品园、通用机场、东风韵、有轨电车等项目前期工作。

  (二)推进财政增收增支增效,增强财政综合实力。加强财税工作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财税工作,按月召开财税运行分析会议,统筹协调全市财税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及时将州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分解到财税部门和乡镇,落实到税种,按月倒逼、按周细化,建立奖惩机制,调动抓征管、增收入的积极性。强化税收收入征管。组织开展财政收入情况专项督查,开展行业税收清理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全力清缴政府投资项目欠税,深挖土地出让、房地产行业关联税收,加大对建筑安装、装修装饰、房屋出租行业税收稽查力度。2016年税务机关稽查补缴税款9,065万元。细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开展非税收入清收,深挖细查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做到“大到处置一幢房子,小到处理一把椅子”所实现的收入均按照规定缴入国库。2016年全市非税收入完成79,931万元,比上年增长29.5%,增收18,231万元,使非税收入成为财政收入增收的重要支撑。

  (三)推进“三农”转型优化发展,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支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投入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5,468万元,扶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现代农业庄园、农产品加工;投入畜牧发展资金2,746万元,实施畜牧业“1750工程”,基础母牛扩群项目,佛亨养殖场项目、草原生态保护项目建设、补助扩建上规模、标准化的猪、牛、羊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示范村,推进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投入资金1,607万元,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加强森林生态管护。投入林业发展专项资金6,889万元,植树造林13.5万亩(含核桃种植面积9.5万亩),全年完成实施天然林管护面积344.27万亩,管护公益林面积126.88万亩,完成节能改灶1,000台,太阳能1,400台,发放林业发展贴息贷款 5,500万元,加快山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水利建设专项资金8,134万元,支持朋普片区高效节水灌溉,东风农场、西二糯租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者甸水库中小型水利项目、弥阳丫吉片区及江边农田水利设施重点工程、爱心水窖工程等建设。建设各类水利工程2,389件,改善灌溉面积4.16万亩,新增蓄水12.82万立方米,解决2.4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及0.93万头大牲畜饮水问题。全面推进精准脱贫工作。把精准扶贫作为财政支出保障的重点,采取整合资金、调整预算安排、争取上级支持等方式积极筹措脱贫资金。整合扶贫资金109,200万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建设4,564户,发放扶贫到户贷款、住房贷款6,000万元,实施整乡推进项目1个、整村推进43个、革命老区18个、易地扶贫搬迁47个、产业扶贫项目16个,有力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及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57个,项目总投资5,360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2,763万元),受益村民3.72万人;投入资金 2,392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个。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实施耕地保护。投入农村道路建设53,000万元,实施建制村通村油路项目44个281.7公里、市补农村公路项目117个330公里、招商引资道路项目6个110公里,农村出行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投入资金5,941万元,实施朋普镇团结、黑果坝、巡检司镇已白、西二镇糯租、五山乡石头寨土地整理项目5个,新增耕地665公顷,实施星田工业园区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开发,新增用地1.1万亩。认真落实惠民补贴政策。兑付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7,838万元。兑付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林(渔)业燃油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补贴1,837万元。

  (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共建共享发展成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市投入教育经费122,000万元。全面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三个增长”的要求落实教育经费投入,确保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及时足额兑现,义务教育实施成果得到巩固,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支持新建弥勒六中、弥勒二小,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中小学校舍等项目实施改造,年度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国检”顺利通过验收。着力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38万元。投入抚恤救助及退役安置补助等资金 3,102万元,确保了优抚及退役安置等政策的全面落实。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发放城乡低保金及“五保户”供养金8,039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4,911名。进一步落实养老体系建设,发放9,850名企业职工、62,711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32,924万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拨付再就业资金1,227万元,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实现再就业。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45,154万元。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4.04万人,全年累计报销医疗保险支出45,165万元;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483万元,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拨付城乡困难医疗救助金494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8,819人次。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7,282万元,采购公共租赁住房500套3万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3,600户,实施新瓦房、民主街、白腊园、虹溪绿牌坊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工程2,400户。投入资金6,001万元,支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城区绿化清扫保洁、推进公共厕所建设、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力促公共文化建设。投入资金1,954万元,对东山镇张冲故居等文物进行保护修复,以农村为重点,优先安排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乡镇文化站及村级文化场所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逐步扩大覆盖、提高标准、完善服务。支持“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支持地方文化体育发展,丰富市民业余文化生活。力保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6,827万元,政法部门公用经费按标准给予保障,支持政法部门反恐禁毒、缉枪制爆,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能力。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安排筹措资金752万元,支持市、乡(镇)、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争取资金280万元,支持乡镇修缮办公楼、购置办公设备;安排资金500多万元,支持100个村民小组建设党支部活动场所;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按照规定给予保障,党的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推进财政改革创新举措,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改革要求,全市128个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部门预算,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进度,拓展预算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拓展国库管理改革。加强财政专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实施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有效控制现金使用。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审批采购项目726次,预算金额21,23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7,731万元,节约资金3,503万元,节约率16.5%。加强会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会计法规制度宣传、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资格管理、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推行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全市“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有序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对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进行投资评审,项目送审总投资1,046万元,审定投资947万元,审减金额99万元;对市人社局、农业局、环卫站等部门2015年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金额2,321万元。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积极开展对义务教育、涉农补贴、棚改危改、社会保障、支农扶贫、公共卫生、交通城建、企业发展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积极开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规定清理收回本级财政重新安排资金15,139万元,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规范了财务收支管理。

  2016年,我市财税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主要表现在:完成了州委州政府下达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保证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提标和各项补贴等及时兑现,保证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要,保证了民生和社会稳定支出等各项配套所需资金,融资和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再创历史最好成绩。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经济结构不合理,财源结构单一,财政增收后劲不足;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比重大,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人员刚性支出及稳增长促发展资金需求较大,“吃饭”与“建设”的矛盾突出;政府债务负担重,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难以解决;土地出让收入受招商引资和棚改政策的影响,形成政府可支配的财力较少;财政绩效管理尚待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还需进一步压缩。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

  2017年,经济运行仍然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阵痛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期,新兴产业加快建设的培育期,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2017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预算编制原则是: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省州市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弥勒“3456”发展思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努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激活增量资金,全力确保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完成和财政收支平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预算编制原则:收入预算按照“量力而行、积极稳妥”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经济发展、财源结构及上年收入中不可比因素进行统筹编制。支出预算按照“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民生支出,保重点项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同时结合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情况,结合部门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结合全市当年财力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为贯彻落实好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我市2017年财政预算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地方财政总收入安排255,800万元,比上年增长4%,增加9,911万元。其中:上划中央省州级收入安排83,8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7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6%,增收9,78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19,800万元,比上年增长6%,增加23,785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10,000万元,按上级文件要求列入相关款项;上级定向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59,800万元,按上级文件规定投入公共安全、教育、卫生、社保等领域;债券转贷收入安排支出12,500万元。市级财力安排支出237,5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23,78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以下简称“比上年增长”)10.1%,增加2,189万元。

  (2)国防支出安排180万元,比上年增长10.4%,增加17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1,736万元,比上年增长25.3%,增加2,370万元。增支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4)教育支出安排58,794万元,比上年增长31.4%,增加14,051万元。增支原因主要是教师工资增加。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55万元,比上年增长7.6%,增加11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2,324万元,比上年增长27.9%,增加507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37,844万元,比上年增长21.4%,增加6,671万元。增支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20,255万元,比上年增长28%,增加4,428万元。增支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金随工资增加。

  (9)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290万元,比上年增长18.8%,增加204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安排5,131万元,比上年增长51.3%,增加1,740万元。增支原因主要是增加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经费。

  (11)农林水支出安排25,628万元,比上年增长23.3%,增加4,841万元。增支原因主要是安排扶贫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等用融资资金解决,融资资金不列入财政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4,696万元,比上年增长11.4%,增加482万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用融资资金解决,融资资金不列入财政支出。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安排1,177万元,比上年增长45.7%,增加369万元。增支原因主要增加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680万元,比上年增长6.4%,增加41万元。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1,025万元,比上年增长 37.8%,增加281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安排8,877万元,比上年增长37.1%,增加2,401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随工资增加。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125万元,比上年增长1.6%,增加2万元。

  (18)政府债务还本付息23,500万元。

  (19)预备费3,000万元。

  (20)预留各项支出7,300万元。其中:①增资预留3,500万元;②年度正常晋升工资、新招人员、退休安家、丧葬抚恤1,500万元;③行政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2,3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5,82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2,500万元,上年结余1,043万元,调入资金40,000万元,收入总计441,3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9,800万元,上解支出21,564万元,支出总计441,364万元。收支相抵,一般预算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2,5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其他基金收入500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6,72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4,000万元;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安排40,2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万元;其他基金支出500万元。

  3.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82,5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4,000万元,上年结余220万元,收入合计86,72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46,720万元,调出资金40,000万元,支出合计86,720万元。收支相抵,基金预算实现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2,746万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增长78%,增收66,81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11,51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8,708万元、利息收入1,4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0万元、转移收入550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6,428万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增长81%,增支65,36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0,03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342万元,转移支出51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152,7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2,335万元,收入合计225,08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46,428万元。收支相抵,社保基金预算结余78,65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变化的主要因素,收入方面:一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收59,554万元。其中:保险费增收51,113万元、财政补贴增收8,439万元。二是社保基金参保人数、社平工资等增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比上年增长,使保险保费收入相应增收2,737万元。三是按省级相关部门要求,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年人均筹资标准从540元提高到610元,保险缴费及财政补助收入增收3,776万元。支出方面: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基金支出59,906万元;二是按照中央医改工作的要求,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合理减少历年结余。各统筹地按照近三年医保待遇支出平均增长率来测算医保待遇支出,使全市医保待遇支出增支3,348万元。三是企业退休人员急剧增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每年都在增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增支1,661万元。

  四、完成2017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新的一年,困难与挑战并存,机遇与希望同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我们将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和本次会议决定,积极应对,为调结构、稳增长、推改革、促转型、惠民生、攻脱贫、防风险、出实招、求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资金筹措,推动经济健康发展。一是整合平台资产,提高融资能力。认真研究各项财税金融政策,加强银企合作,充分发挥开投、工投、城投、农投、贫投等国有平台公司作用,进一步整合包装国有资产,盘活存量土地,提升融资能力,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加快项目库建设,抓实上级资金争取工作。密切关注中央和省州政策动态、资金投向,牢牢把握竞争性立项的主动权,深度推进项目储备、包装、上报、审批、核准等前期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的连续性。继续实施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考核办法,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争取中央省州在资金和项目上的更大支持。三是拓展投资渠道,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采取借力发展“借鸡生蛋”,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减轻财政压力和负担。加快推进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四是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融资环境。深入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快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强对小微金融企业的监管,积极推动直接和间接融资业务发展,促进金融服务和创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五是整合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安排筹措、整合资金,支持水利交通、棚户区改造、土地治理、脱贫攻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重点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拉动经济增长,带动财政增收。

  (二)强化收入管理,促进财政持续增长。一是强化预期管理,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针对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早预研预判,尽可能减少各项政策调整对收入带来的负面影响。将年度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财税部门和乡镇,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调动各部门抓征管、增收入的积极性;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分析会,及时查找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增收措施,确保收入任务按时完成。二是严格税收执法,强征管堵漏洞。严格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税源管理,做到重点税源、重点项目情况清、底数明,深挖增收潜力,查堵收入漏洞,严格依法计征,强化对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监管和督查,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力促应收尽收,确保“颗粒归仓”。三是加大稽查力度,强化执法刚性。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发案率较高的行业以及长期零申报、低税负的企业涉税问题的稽查力度,打击发票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偷、逃、抗、骗税行为,增强税法执法刚性,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防止“跑冒滴漏”。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重点加强对土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产处置等方面非税收入的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逐步理顺非税收入的分配关系,改变非税收入“谁征收、谁使用”的现状,不断提高政府调控能力,打造“法治非税、数字非税、规范非税、惠民非税、高效非税”。五是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充分利用“金税工程”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征管水平,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堵塞收入流失漏洞。

  (三)强化产业培植,增强财政发展后劲。围绕构建“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基础稳固”的新财源体系,着力推进财源建设。一是认真落实财税扶持政策,支持打好园区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三大战役,着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推动民营经济规模壮大、素质提升,着力推动园区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二是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促进农业提质增效,跨越发展,围绕水、田、路、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五步法”,大力支持农业方式转变,支持精品农业庄园和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推进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产品生产。三是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通过预算安排、向上级争取,以及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奖补等综合手段,做好过剩产能化解、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和“贷免扶补”工作,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浓厚氛围,支持引导全市有潜力企业加快发展。四是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不断丰富旅游产品,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促进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为财政增收创造良好条件。

  (四)强化“三农”基础,推进“三农”健康发展。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这一目标,千方百计加大农业投入,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三农”,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一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安全、“五小水利”、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等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二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扎实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四位一体”、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农业综合开发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促进农民增收。加强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落实农业保险补贴政策。认真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健全完善惠农补贴发放管理体系,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兑付各项财政涉农补贴,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四是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积极筹措扶贫资金,有效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突出扶贫重点,创新扶贫方法,强化扶贫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精准度,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五)强化民生保障,共建普惠人民福祉。一是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二是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标准。三是积极支持文体科技事业发展。贯彻落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针政策,构建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支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四是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力度,落实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扎实推进农村危房、地震安居房和棚户区改造,切实解决好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六)强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围绕构建“规划约束、目标引领、总额控制、绩效引导、计划保障、管理推进”的预算编审体系。完善支出进度考核办法,建立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国库管理工作,优化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机制,拓宽监控范围,逐步将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动态监控。二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预决算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做好债务置换后续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归还到期政府债务,维护政府信誉。四是推进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涵盖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五是完善财政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坚持内外并重的原则,着力转变监督方式,探索建立“大监督”新模式,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稽查问效相结合,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新机制,实现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继续盘活存量资金,清理整顿结余结转资金,引导用好用活各类专项基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六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巩固治理成果,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五、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1-7表-《弥勒市2017年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弥勒市2017年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预算数与执行数一致。

  2.2016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294000万元。

  3.2015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实际数270106万元,2016年增加上级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务12430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102300万元、新增债券22000万),2016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额130824万元(其中:债券置换102300万元、自有资金偿还28524万元),2016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执行数263582万元(其中:政府债券139536万元、存量政府债务124046万元)。

  (二)2-6表-《弥勒市2017年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

  1.弥勒市2017年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预算数与执行数一致。

  2.2016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限额78000万元。

  3.2015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实际数44049万元,2016年增加上级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务9870万元(全部为置换债券),2016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额9921万元(其中:债券置换9870万元、自有资金偿还51万元),2016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执行数43998万元(其中:政府债券41110万元、存量政府债务2888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决算公开的需要,结合弥勒市实际,现将我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单位申报,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再到全面覆盖的原则,我市于2011年启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过6年来的努力,初步建立了涵盖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的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评价有结果、结果有应用、应用有反馈“六有”常态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绩效目标申报、重点民生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弥勒今后的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建章立制,不断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

  2011年以来,围绕中央、省、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制定出台了《弥勒市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暂行办法》《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并转发了中央、省、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的相关文件。按照“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升到政府层面。

  2、强化管理,加强领导和预算绩效管理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随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由原来的一笔带过上升到大会小会都提到此项工作,随时关注此项工作进展情况并作了具体要求:即要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要构建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要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二是强化机构建设。经市委编办批准同意,在市财政局设立了“绩效评价科”,专门负责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6年8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移交到预算科,由2人专门负责,与预算工作紧密联系,此项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3、突出重点,围绕民生支出项目深入开展绩效评价。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我市结合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高的实际,逐年扩大绩效评价规模和范围,重点围绕民生专项资金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16年,全市累计评价重点民生支出项目18个,涉及资金2,321.41万元,涉及的项目有社保、文体、卫生、水利等。评价结果:优秀项目3个、良好项目14个、达到中的项目一个,良好项目达到评价项目总数的77.8%。2017年我市的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已初步确定,预计评价项目18个,评价金额4500万元,涉及单位13家,涉及的项目有社保、教育、卫生、水利等,预计12月中旬可以完成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重点民生支出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了支出责任,增强了部门绩效观念,加强了财政预算管理,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以点带面,不断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范围。

  坚持源头管控,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求各部门对50万元以上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对不申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明确的项目,责令其填报和完善绩效目标,否则不予进入下一预算编制流程。2016年累计审核申报50万元以上财政支出项目97个,涉及预算资金5.61亿元,部门17个。审核申报的项目涉及教育、文化、交通、社保、农林水等领域。通过加强绩效目标申报管理,增强了部门对预算绩效目标的责任意识,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为加快预算执行和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探索了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对逐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

  5、以重点评价结果为切入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一是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有机结合。根据《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对评价结果达到“良”以上的项目,在安排预算时可以继续支持;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不仅要求部门进行整改,同时暂停安排(拨付)资金或取消下一年度该项目资金预算。二是逐步实现资金使用绩效与部门行政绩效的融合。通过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和评价揭示问题的整改,促进部门改进、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方式,逐步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与部门行政绩效的融合。三是为党委、政府决策、人大监督提供依据。及时将重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总体报告市委、市政府及人大,作为党委、政府决策、人大监督的依据。

  6、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融合。

  2015年以来,弥勒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审核目标”的原则,要求市级各预算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必须同步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改革完善预算编审体系,将绩效目标编审嵌入部门预算编审流程,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前移至预算申报、审核关口,把各预算部门编制的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依据,实现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安排的融合。市级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参与市村级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编审工作,确保审核结果的公正、公平。

  7、技术支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显著提高。

  一是完善指标体系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规范和完善了绩效管理工作规程,制定了重点反映财政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以及“四个效益”(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弥勒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二是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和客观、公正、公开,与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中介库,积极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通过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正从“重分配,轻管理” “重使用,轻绩效”向“以绩效为导向”转变,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正从单纯的事后评价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转变,预算绩效评价规模正从重点评价向全覆盖转变,预算绩效评价类型正从项目评价向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转变,对全面加强我市的预算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市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工作亟待加强和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预算绩效理念尚未完全树立。少数部门对预算绩效理念的认识还不到位,未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制度,绩效管理工作存在差距,绩效目标申报水平不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低。二是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有待进一步落实。绩效管理涉及内容多、范围广,配套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预算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不积极,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的内在动力不足,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难。三是绩效评价覆盖面不广。受人员不足及此项工作专业性较强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还难以对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覆盖率较低。四是基础建设工作滞后。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手段还较为落后,工作标准不一,组织管理不严,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及其平台搭建、信息化管理、标准化操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在制度建设、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覆盖方面取得不少突破,但相关而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今后的工作中,弥勒市人民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组织财政等部门根据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严格绩效,突出责任,责权一致”的要求,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动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档升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将绩效评价理念提升到绩效管理层面,将绩效评价理念贯穿支出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财政支出绩效重要性的认识,推动预算管理成为各部门日常性的重要工作,形成常态化,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绩效。通过新闻媒介、报纸杂志、网络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良好外部工作氛围。

  2、强化制度建设,将绩效管理贯穿到预算管理的全过程。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工作运行机制,提高部门从预算编制到执行的全过程责任意识,财政部门在安排预算时“花钱必问效”,将财政资金安排在使用效率高的项目上,预算执行时要加大预算绩效监控,对绩效差的项目及时收缴资金“无效必问责”。二是建立健全绩效问责制度,把各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纳入机关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考核范围,加大责任考核力度,提高各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和开展绩效管理的自觉性。三是推动落实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绩效管理机制。四是继续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逐步将更多部门纳入评价范围,不断增强部门的绩效管理观念。五是继续做好重点民生资金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力争重点民生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实现全覆盖。

  3、建立健全基础系统。一是建立完善标准科学的指标体系,汲取先进经验,整合、分析现有成果,分别按行业、领域、项目等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快建立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库,增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完善绩效评价信息化手段,借鉴预算绩效信息化管理先进经验,将信息系统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绩效管理效率和水平。

  4、进一步强化管理,抓好绩效结果应用。以促进预算管理、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实施结果奖惩为突破口,实现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一是完善预算绩效信息与预算安排结合机制,在预算编制、财政政策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方面,都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依据。二是完善绩效信息公开机制,逐步扩大绩效目标、绩效监控、评价结果等绩效管理信息公开范围,实现绩效信息在本部门内部的全面公开;扩大向社会公开绩效信息的范围,选取部分党委、政府重视,民众关注度高的项目,对项目的绩效评价全过程进行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促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分配和行政问责挂钩,不断提升绩效管理的影响力。

  5、加强业务培训,培育新型队伍。一是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理论和实务操作的统一培训力度,组织对财政各预算主管部门、预算单位和中介机构等开展多层次的辅导和培训,提高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对绩效评价的范围、方法、技术手段进行探索和研究,形成理论和实践互为促进的良好局面。

  七、“三公”经费汇总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我市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的原则上。 我市2017年“三公”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具体如下表“弥勒市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统计表”所示:

  弥勒市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上年预算数

  本年预算数

  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金额

  增、减幅度

  合计

  5470

  5,033

  -437

  8%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2710

  2,439

  -271

  1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760

  2,594

  -166

  6%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费

  2760

  2,594

  -166

  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  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划中央省州级收入组成。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一般预算的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两部分。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17个大类、170款、1100项级科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省级以下基金预算收入主要由土地出让金收入构成。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 调入资金是指未纳入当年年度预算收入,而直接用于平衡年度预算的其他资金。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可从基金预算及其他资金调入,基金预算可从其他资金调入。被调方作调出资金处理。调入、调出两方匹配对应。

  【结余或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预备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简称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数量、质量和数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取消村提留后,为尊重多数农民意愿,由农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并实行上限控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资金、劳务,量力而行建设村内公益事业的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补助。

  【“四位一体”】  是指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要求,开展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主的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工作(简称四位一体),省级财政补助每个试点村400万-600万元,把试点村建设成为“布局科学合理、服务功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村强民富和谐”的美丽宜居乡村。

  【“奖争扶补”】  是指全面落实省州稳增长的系列政策,奖即对自主研发填补国内空白或在行业领域有重大突破首台(套)和首(批)次的关键产品,市级配套奖励10万元;对填补省内空白的高端装备、新材料和重大软件产品,市级配套奖励5万元;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的牵头企业,市级配套奖励3万元。争即积极争取省州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即对有市场、提高供给质量、促进传统优势产业的产品升级、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项目,给予财政贷款贴息政策扶持;补即市级财政安排补助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贷免扶补”】  是指从2009年起,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为首次创业人员在云南省自主创业,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帮扶、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两个10万元”】  是指推进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一项措施,《云南省微型企业扶持实施办法》规定,第一个10万元是指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承担。第二个10万元是指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是指各级人大核定的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规模,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

  【保障性安居工程】 是指政府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提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住房的工程。包括廉租房建设、公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财政专户管理】 或称财政资金专户,是指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用于核算特定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这里所指的特定资金,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偿债准备金、待缴国库单一账户的非税收入、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代管预算单位资金。按照规定,设立财政专户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得转入财政专户。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是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公务卡制度】 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简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结算与报销流程,财政部确定推行公务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原使用现金或转账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费用均可用公务卡结算。基本程序是:1、行政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因公务活动的需要,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经持卡人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2、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职工凭合规的报销凭证和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申请报销。3、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

  【政府采购】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预算支出的结果导向,注重支出的责任和效率,重视预算支出成本的节约和单位效率的提高,要求政府部门在预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以及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全过程。

  【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是指农业、农村和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要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三农”问题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解决“三农”问题,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载体,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补助。该试点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2008年,中央决定黑龙江、河北和云南3个省先行在全省范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2009年试点省份扩大到10个,2010年试点省份扩大到27个,2011年全国推开。从2013年我省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2014年实施传统古村落保护试点项目。2015年确定我州弥勒市新哨镇作为云南省3个镇为中央示范试点建制镇之一。

  【农业综合开发】 是党和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而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民生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红河州自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不断加大投入扶持和综合开发力度,推进全州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生态状况明显好转、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有力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我州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省政府“十二五”收入倍增计划的要求,我州2016年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到422元和225元,分别提高2元和25元;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329元和160元,人均提高25元和17元。

  【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相关附件:

附件【弥勒市2017年政府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