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234-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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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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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2018年1至10月份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部分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一、1-10月财政收支预算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22,062万元,同比增长8.3%,增收16,99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70,000万元的82.2%,塌时间进度1.1个百分点。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081万元,同比增长6.8%,增收8,86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80,800万元的77.5%,塌时间进度5.8个百分点,差目标任务数40,71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4,14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92,700万元的80%,同比增长15.8%,增收10,1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9%;非税收入完成65,93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88,100万元的74.8%,同比下降1.9%,减收1,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7.1%。二是上划中央、省、州收入完成81,981万元,同比增长11%,增收8,129万元。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2,290万元,同比增长1.2%,增支4,44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11,800万元的92.8%。
(二)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278万元,同比增长2.36倍,增收29,692万元,主要是棚户区改造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5,262万元,同比增长9.42倍,增支59,001万元,主要是吉山北路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加50,0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完成110,523万元,同比下降20.6%,减收28,69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22,751万元的90.04%,主要是2017年收入中包含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清算收入31,66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完成107,227万元,同比下降18.74%,减支24,72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20,306万元的89.13%,主要是2017年支出中包含清算期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支出38,53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10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发生收支数。
二、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延续增长态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步增长,主要靠税收收入拉动增收。从税收收入的完成情况看,主要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烟叶税拉动增收。非税收入较去年同期减收的主要原因是去年1-10月缴入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19,492万元,今年1-10月缴入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11,949万元,同比减少7,54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障有力。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定,继续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紧紧围绕全市工作重点,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及机构正常运转,有效保障民生、重点支出。截至10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2,290万元,同比增长1.2%,增支4,440万元。一是及时拨付各类教育经费、学生“营养餐”、寄宿生生活补助、公用经费等义务教育保障资金,教育支出完成79,122万元,同比增长1.4%,增支1,083万元;二是及时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业补助、低保资金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8,853万元,同比增长15.1%,增支7,733万元;三是及时拨付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53,845万元,同比增长9.3%,增支4,570万元;四是及时拨付城乡社区事务等资金,城乡社区支出67,274万元,同比增长39.2%,增支18,930万元;五是及时拨付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综合开发、高原特色农业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普惠金融发展等资金,农林水支出完成40,882万元,同比下降41.7%,减支29,192万元,减支原因主要是上级补助减少;六是及时拨付农村公路建设等资金,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3,673万元,同比增长283.6%,增支17,501万元,增支部分主要是中央车辆购置税安排的支出增加;七是及时拨付住房保障等资金,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503万元,同比下降87%,减支16,704万元,减支原因主要是上级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及项目推进慢资金未及时支付。各类资金的及时拨付,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三、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财税收入形势严峻。一是增值税分税制改革带来地方收入减少,“营改增”全面实施后,改征增值税中央调整缴库比例,由原来的100%缴纳地方,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共享,各占50%。从今年1-10月收入情况来看,财政总收入的增幅大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增幅,调整后带来地方税收收入大幅减少,全年预计减少地方收入4,500万元,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大幅增加。二是传统税源严重受限,税收增长后劲不足。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及结构调整的影响,我市传统重点税源电、煤、烟、化工等产能严重受限,制糖工业基本萎缩。重要支柱财源“两烟”受国家政策调控的影响,进入平稳发展期,失去增收空间,新兴产业税收贡献增长乏力,新增税源发展缓慢,难以拉动收入增长,冶金建材、生物制药、风力发电、磷化工还未能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加之工业竣工投产项目较少,带动全市经济增长的大项目、财源性项目不足,后续税源跟进缓慢。三是难以弥补上年非税收入中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一次性非税收入。
(二)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一是脱贫攻坚、教育卫生补短板、高原特色农业和全域旅游发展、通用机场、特色小镇建设等重大项目的实施需要大量资金,“吃饭”与“建设”的矛盾突出。二是今年以来上级不断发文规范融资行为,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融资难、融资贵、用资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市级财力有限,用于发展的资金严重不足,项目融资所需巨额资本金筹集压力较大。三是土地出让收入受招商引资和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影响,形成政府可支配的财力较少。
(三)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任务艰巨。近年来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推进,国有独资公司融资借款不断增加,政府性债务不断加大,目前已进入偿债高峰,国有独资公司经济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偿还本息完全依靠财政筹措资金解决,偿还政府性债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较为艰巨,防范债务风险成为财政工作的重心。
(四)实现全年财政预算平衡压力巨大。一是收入结构不合理。随着收入基数的不断加大,在财政收入任务目标和考核排名压力下,不断清缴一次性非税收入,非税成本过高,增收不增财力,非税收入占比大,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二是年初预算市级可用财力中包含3亿元的土地出让纯收益,1-10月土地出让收入实现41,496万元,而且大部分是棚户区改造土地出让收入,其纯收益根据相关政策及协议已全部安排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政府可支配的财力仅为5,2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受招商引资和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影响,形成政府可支配的财力较少,土地出让收入完成情况非常不理想,给财政预算平衡带来了巨大压力。
四、2018年部分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及全市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确保年初预算数及州政府下达财政收支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必需支出,确保全市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拟对年初财政预算收支作相应调整变更。
(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的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调整。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数270,000万元,调整为275,200万元,同比增长6%。调增原因主要是“营改增”后,改征增值税上划中央为50%,上划中央收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数180,800万元,不作调整,同比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年初预算数92,700万元,拟调整为96,000万元,调增3,300万元。调增原因主要是根据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相关要求及我市加大对建材行业进行清理,煤炭产销增加、价格回升,按相关政策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加强市国有独资公司征缴工作等。非税收入年初预算数88,100万元,拟调整为84,800万元,调减3,300万元,调减原因主要是根据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相关要求及取消征收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造成收入减少。为完成今年收入目标任务,计划将政府国有资产按处置的相关程序有偿转让给国有独资公司,由于国有独资公司融资进度不理想,导致政府国有资产有偿转让工作难以推进。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数411,800万元,不作调整,同比增长5%。其中:
(1)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107,300万元,拟调整为128,000万元,调增20,700万元,调增原因是中央下达车购税补助收入较去年增加22,593万元。
(2)上级定向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45,000万元,拟调整为46,400万元,调增1,400万元,调增原因是根据目前资金下达情况预测,主要是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增加。
(3)债券转贷收入(新增债券)安排的支出20,000万元,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拟调整为12,900万元,调减7,100万元,调减原因是今年上级发行债券规模减少,给予转贷的新增债券相应减少。新增债券资金用于弥蒙铁路征地拆迁费。
(4)年初计划从土地纯收益调入30,000万元,拟调整为15,000万元,调减15,000万元,调减原因是1-10月土地出让收入只实现41,496万元,受招商引资和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影响,形成政府可支配的财力较少,土地出让收入完成情况不理想,目前土地纯收益只实现5,200万元,调入资金减少。减少部分将用上级财力转移补助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来弥补。
(5)市级财力安排的支出239,500万元,拟调整为224,500万元,调减15,000万元,调减原因是土地纯收益调入资金减少15,000万元。年末结余500万元,拟调整为1,500万元,调增1,000万元。年末结余调增主要考虑年终结算时各种上解支出可能增加的因素。由于今年以来,各种民生支出提标扩面,推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不断增加,所需资金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31万元,动用预备费2,0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9,16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2,9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31万元,调入资金15,000万元,收入总计439,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800万元,上解支出26,000万元,支出总计437,800万元。收支相抵,一般预算结余1,500万元。
(二)关于基金预算收支的调整
1.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82,000万元,拟调整为62,000万元,调减20,000万元,调减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完成情况不理想,1-10月土地出让收入仅实现41,496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56,100万元,拟调整为101,100万元,调增45,000万元。其中:调增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棚户区改造支出50,000万元,调减土地出让收入调减相应安排的成本性支出调减5,0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4,000万元,不作调整。
3.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62,0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4,0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0,000万元,上年结余100万元,收入合计116,1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01,100万元,调出资金15,000万元,支出合计116,100万元。收支相抵,基金预算实现平衡。
(三)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的调整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数122,751万元,拟调整为122,365万元,调减386万元,调减原因是利息收入和保费收入比年初预算减少。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数120,306万元,拟调整为123,703万元,调增3,397万元,调增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提高标准;二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上解上级支出按2017年决算结余调增。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122,36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5,169万元,收入合计197,53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23,703万元。收支相抵,社保基金预算结余73,831万元。
(四)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的调整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不作调整。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万元,不作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预算平衡。
上述财政预算收支调整后,至年底的1个多月中,预算执行中还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因此,财政收支数据还会有变化,届时,市财政局将根据收支变动情况,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五)今年预算执行中不确定的主要因素。一是由于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081万元,同比增长6.8%,增收8,86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80,800万元的77.5%,塌时间进度5.8个百分点。能否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如何实现全年任务,将是后一个多月财税部门工作的重点;二是基金预算收入1-10月份完成42,27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82,000万元的51.6%,土地出让收入能够实现多少,有多少纯收益可以作为一般预算统筹安排目前还不能准确计算。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办法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市人民政府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收入征管,强化支出监管,全力确保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完成和财政收支平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资金筹措,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一是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运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功能配置与资源资产注入,突出做强主业,逐步转型为自主造血能力较强的实体化运作的国有企业。认真研究各项财税金融政策,加强银企合作,发挥国有独资公司作用,提升融资能力,加快融资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融资及发债计划,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及完成收入任务提供资金保障,减轻财政压力。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认真研究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政策,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的连续性,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更多的项目和资金补助,有效缓解项目建设资金紧缺问题。采取“按月跟踪、季度督查、定期分析、年终考评”的方式,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争取资金目标任务的完成,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积极整合资金,支持水利交通、棚户区改造、土地治理、脱贫攻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重点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拉动经济增长,带动财政增收。
(二)强化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一是强化预期管理。压实财税部门收入责任,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分析会,及时查找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增收措施,确保收入任务按时完成。二是严格税收执法。加强税源管理,提高征管水平,做到重点税源、重点项目情况清、底数明,深挖增收潜力,查堵收入漏洞,严格清理欠税,在全市范围内利用网络管理,大力开展宾馆、饭店相关税收的征缴工作,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力促应收尽收,以查促收,防止“跑冒滴漏”,确保“颗粒归仓”。三是全力清缴政府性工程项目的税收。紧盯建筑服务业(市人民医院、弥勒六中、二小、通用机场、甸溪河、民主街棚户区改造、红河烟厂异地搬迁及上年未完工重点项目),时刻掌握各重大项目工程进度及资金变化情况,加强税源状况及收入分析,及时跟进税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同时对我市落地的新项目跟踪服务,根据项目进度实现应缴尽缴。四是深挖房地产行业税收。下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销售情况较好,加强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各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确保税收收入不流失,进一步加快不动产证办理进度和扩大不动产证办理范围,大力促进二手房交易。五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重点加强对土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产处置等方面非税收入的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大非税收入政府统筹力度,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三)注重产业培植,切实增强财政发展后劲。一是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预算安排、向上级争取,以及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奖补等综合手段,支持引导全市有潜力企业加快发展,引领经济体系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二是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促进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有效推动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财政增收创造良好条件。
(四)抓好基金收入,加快国有土地的招拍挂进度。加快国有土地的招拍挂进度,对已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清算,确保基金收入及时入库、预计的土地纯收益(剔除棚户区改造及招商引资政策土地收入)及时到位,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目标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五)优化支出结构,发挥资金效益。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及时拨付资金。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减少各种一般性支出的追加事宜,增强预算约束力,促进和规范预算管理。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和涉及民生的项目工程。梳理资金已下达拨付项目,督促相关部门及早开工建设,及时支付资金,加快开票进度形成税收。二是着力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对收回的资金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增强财政部门统筹财政资金的能力,让沉睡在账上的资金重新发挥效益。
(六)加强债务管理,切实防控风险。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抓好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遴选,防止债券资金闲置和违规使用,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工作,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将债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与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的要求相衔接、相适应,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附件:弥勒市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