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244-142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00010000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弥勒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弥勒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 

  三、弥勒市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 

  四、弥勒市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公开 

  五、2021年市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六、弥勒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七、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八、2021年财政名词解释 

  九、弥勒市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第一部分: 

弥勒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弥勒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弥勒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1日)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弥勒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弥勒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0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80,188万元,比上年增长2.5%,增收6,940万元,为预算数278,700万元的10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4,470万元,比上年增长2.2%,增收4,144万元,为预算数194,200万元的100.1%。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01,812万元,比上年增长5.9%,增收5,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4%;非税收入完成92,658万元,比上年下降1.7%,减收1,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7.6%。上划中央、省、州收入完成85,718万元,比上年增长3.4%,增收2,7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9,443万元,为预算数412,494万元的99.3%,比上年下降13.4%,减支63,164万元。较去年同口径(剔除按照上级要求调整到上级财政部门列支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就业补助等资金73,120万元)399,487万元相比增长2.5%,增支9,95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4,4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9,761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4,2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2万元,调入资金26,199万元,收入总计455,2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9,443万元,上解支出29,9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355万元,支出总计453,712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500万元,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4,000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3,148万元,比上年增长52.5%,增收25,193万元,为预算数107,780万元的67.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65,1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5,030万元,比上年增长1.6倍,增支174,874万元,为预算数319,380万元的89.2%。增支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25,200万元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9,55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1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38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30,400万元,收入合计314,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5,0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200万元,调出资金24,698万元,支出合计314,928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9,93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7.4%,比上年增长39.1%,增收56,17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完成215,89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0.5%,比上年增长58.7%,增支79,85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4,8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5,116万元,上年结余转入87,780万元,收入合计287,71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4,77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1,122万元,支出合计215,893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71,82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15万元,为预算数215万元的100%,比上年增长2.4%,增收5万元,上级补助28万元,收入合计2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78万元,为预算数215万元的82.8%,比上年下降15.2%,减支32万元,调出资金65万元,支出合计243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审核批复我市财政总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作决算情况报告。 

  (二)“十三五”期间主要成就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33.4亿元,比“十二五”的98.66亿元增加34.74亿元,年均增长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90.18亿元,比“十二五”的56.81亿元增加33.37亿元,年均增长5.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12.5亿元,比“十二五”132.1亿元增加80.4亿元,年均增长2.8%。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累计完成124.14亿元,比“十二五”的74.13亿元增加50.01亿元,较“十二五”增长67.5%。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78.33亿,从2016年的31.6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34.92亿元,年均增长4.5%,2020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3%。扶贫整合资金累计完成36.48亿元,其中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亿元,年均增长2.4%。争取新增债券资金39.22亿元,争取置换债券资金13.03亿元,置换、偿还、清理核销存量政府债务29.7亿元,化解隐性债务17.11亿元。 

  (三)2020年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全面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运行。一是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及时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相关财税政策,转发、公示减税降费政策、公告和通知等10个批次105份。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全市减税降费政策减免金额29,443万元。二是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应急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加大资金筹措、拨付力度,投入疫情防控经费14,619万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要。三是卫生健康有效保障。投入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3,885万元,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弥勒市传染病急诊诊疗中心”医疗卫生建设项目9,500万元,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助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投入,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2.积极落实“六保”“六稳”工作。一是投入各项民生项目资金34.92亿元,其中:直达资金34,426万元直接惠企利民,以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为重点,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的非常时期,做好社会兜底、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工作,确保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政策待遇及社保群体待遇落实到位。二是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投入就业补助资金2,485万元,加大企业职工培训及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稳住就业环境,保持就业稳定,增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投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088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28户13,793万元,带动3,200余人实现就业,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投入粮食能源保障资金2,397万元、2.0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370万元,助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保障粮食能源安全。四是拨付“三保”资金211,128万元,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加强小微贷款企业的清理整治工作,把小微企业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67.08亿元,同比增长8.01%;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01.73亿元,同比增长7.07%;存贷比为75.5%。市域内金融机构累计投放各类贷款152.4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2.61亿元,为到期企业进行续贷3.86亿元,展期0.94亿元,金融机构未出现抽贷、断贷、压贷情况,金融放贷服务经济能力显著提升。六是加大政府投资,拨付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85万元,拨付应急物资储备补助资金1,000万元,防止疫情反弹可能带来的物资压力。 

  3.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限额管理,制定债务化解方案,有序、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2020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9.24亿元,全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2.52亿元,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1.94亿元,化解隐性债务6.97亿元。二是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把精准脱贫作为财政支出保障的重点,整合扶贫资金57,65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425万元,全面补齐短板,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林业资金5,415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7,643万元。积极支持“蓝天、碧水、净土”行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全力确保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19,761万元,其中争取特殊转移支付直达资金11,42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9,559万元,正常转移支付直达资金13,438万元。为落实“六保”“六稳”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以项目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方向谋划储备项目,全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2.52亿元,有效缓解我市棚户区改造、教育卫生、市政建设、水利、生态保护与治理、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资金压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三是拨付中小企业账款,助力中小企业走出资金困境。统筹安排资金9,170万元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切实维护了政府信誉。 

  5.加快推进城乡区域多元化协调发展。一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投入城乡社区支出66,336万元,主要是投入城镇污水处理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资金14,928万元,投入公共厕所建设资金296万元,投入弥勒市城北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00万元,投入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石漠化综合治理)1,000万元,极大的加快了全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二是强化文化旅游体育建设。投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资金4,658万元,支持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旅游区厕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是抓实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867万元,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维护与保养,确保农村公路畅通无阻。四是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年安排农林水支出56,385万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18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基本建成,黑果坝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园、江边乡万亩芒果、五山乡万亩皇冠梨和柑橘、西二镇万亩柑橘等示范种植基地初见成效。新哨镇夸竹村、西三镇蚂蚁村两个州级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稳步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水平全面提升,温氏新哨种猪场投入运营,新广农牧65万套种鸡项目开工建设。稳步推进弥勒市花卉产业园区建设。实施农村引水安全及小河流治理项目,弥泸大型灌区工程、龙泉水库工程、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洗洒水库扩建、太平雨补水库输水干渠工程、甸溪河弥勒段治理等工程加快推进。 

  6.全力以赴保住民生底线。一是确保教育持续发展。安排教育支出89,216万元,优先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学前教育财政保障制度,加快推进“一村一幼”建设。全面保障义务教育各项经费,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普通高中教育稳步发展,各类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认真落实惠农惠民政策。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确保惠农惠民财政补贴兑付到农户,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种惠农惠民补贴9,752万元。三是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资金4,354万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投入资金37,386万元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四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拨付民族专项资金209万元,建设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美好局面。五是积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投入公共安全资金17,503万元,支持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公共安全水平。六是严格落实退役军人各项生活待遇补助政策,拨付在乡复员、退伍军人补助资金、退役安置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313万元,确保退役军人生活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7.积极应对财政收入增长压力。一是严格税收执法,强征管堵漏洞,深挖增收潜力,做到应缴尽缴,应收尽收。二是持续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努力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源配置和统筹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着力强化对培植财源的激励引导,充分调动各乡镇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规模。 

  8.不断强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贯彻落实零基预算要求。全市103个预算单位重新核定各项支出,工资保障细化到基层预算单位,全面落实“三保”政策分类要求,严格按照“三保”政策编制部门预算。二是拓展国库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管理工作,建立起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相衔接的电子化管理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了地方基层金融网点不足、支付时间延误、资金清算不畅、运行效率偏低等问题。财政直接支付资金236,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7.9%。全面实施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其中监控规范资金3,319笔49,077万元,占授权支付资金的24.7%。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通过公务卡结算资金9,432万元。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年审批政府集中采购申报项目262次,完成政府采购262个项目,完成采购预算23,443.14万元,实际合同金额21,469.11万元,累计节约资金1,974.03万元,节约率为8.4%。四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出台《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严格落实“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的要求,全市103个预算单位全部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在2019年的财政支出项目中抽取16个重点项目进行再评价,评价金额9,245万元,评价结果用于调整2021年各部门预算定额。全面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 

  9.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认真谋划国有企业改革架构设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统筹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实体化改革与转型升级,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弥勒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功组建运营,努力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将市属国有企业32家,各乡镇、各部门所属企业40家等国有资产进行盘活、整合,努力培育国有企业发展新动能,充分发挥了国有企业在推动弥勒高质量发展中的骨干作用。 

  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一)2021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全力推动弥勒建设成为红河北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滇中绿色发展强市、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云南样板。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保障原则。以“三保”支出作为预算编制基准点,围绕“三保”项目及相应的定额标准配置财政资金,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坚持压减一般性支出原则。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着力缓解“吃饭”与“建设”的矛盾。三是坚持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原则。将预算安排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财务检查等工作成果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坚持着力保障重点项目原则。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契机,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成效。丰富税源结构,做大财政“蛋糕”,为全市“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2021年收支预算安排 

  1. 一般公共预算。地方财政总收入安排288,065万元,比上年增长2.8%,增收7,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00,300万元,比上年增长3%,增收5,830万元;上划中央、省、州收入安排87,765万元,比上年增长2.4%,增收2,0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25,800万元,比上年增长4%,增支16,357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支出75,990万元,按上级文件要求列入相关款项或投入公共安全、教育、卫生、社保等领域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93,810万元;市级财力安排支出256,06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6,86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00万元,调入资金25,100万元,收入总计457,7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800万元,上解支出30,40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0万元,支出总计456,260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500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14,765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200,0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2,06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污水处理费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9,665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安排支出3,000万元,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安排129,865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3,8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00万元,其他基金支出安排2,7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4,7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0万元,收入合计217,7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9,665万元,调出资金24,1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000万元,支出合计217,765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平衡。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4,687万元,比上年增长17.4%,增收34,75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29,055万元,比上年增长6.1%,增支13,16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1,8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823万元,上年结余转入71,822万元,收入合计306,5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0,9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8,111万元,支出合计229,055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77,454万元。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根据市属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65倍,增收7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0万元,比上年下降83.1%,减支14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上级补助30万元,收入合计1,0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万元,调出资金1,000万元,支出合计1,030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三、2021年财政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财政收支目标管理。一是提前谋划。科学合理分析收入形势,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统筹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提升财政收入质量。按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0,300万元,增长3%的目标。努力加快税源培植工作,不断加强税源征管,严格依法治税,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做好财政、税务和其他执收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财政收入源头部门的交流对接,实现相关部门之间高效、及时的信息交换和协作,做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提高非税收入征缴效率。继续做好盘活政府存量资产工作,努力提高政府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率。三是完善“四本预算”收支管理。更大力度的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缓解疫情、减税降费影响下愈发突出的财政收支矛盾。四是保持适度的支出强度。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局面,继续贯彻落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收定支”,做好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认真落实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支持中央、省、州、市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提升就业质量。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支持和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二)完善资金筹措机制。一是面对日益严重的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强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力度。二是面对2021年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一次性收入减少的局面,加强项目储备,加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争取力度,积极做好“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工作。三是明确政府与社会的边缘界定,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社会投资的积极作用,以政府投资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投资进入,推动重点项目快速落地。四是强化市属国有集团公司融资能力。压实集团公司主体责任,强化融资推进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资金高效到位。五是高度重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工作,紧盯2021年专项债券发行政策、重点支持领域和资金投向,积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提早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等工作,努力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积极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 

  (三)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科学规范的编制预算,合理安排资金,增强就业的保障力度,稳住基本民生,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收支结构调整。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主动调节资金分配向“六稳”“六保”方面倾斜,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二是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继续强化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实体企业,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发挥工业园区的规模效应,为财源建设添砖加瓦。三是坚持扩大内需战略。着力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努力扩大内需,逐步融入国内大循环。四是优化民营经济环境。健全金融机构治理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获利,营造市场化、法制化环境。五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高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四)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高中教育优质发展。二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积极落实各项基本民生政策,确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确保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补助资金。三是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市人民医院建设,构建现代化医疗卫生体系、基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为新的疫情风险提供坚实的保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四是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围绕花卉、水果、畜牧、中药材、高标准农田、技能培训、产业园建设等项目,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促进全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五)推动健全现代财税体制。一是健全现代财税体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衔接。二是加强部门和单位对各类资源的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三是建立刚性支出清单,根据经济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同时强化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与应用,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四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严格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五是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六是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促进乡镇财政收支规范,有利于调动乡镇工作积极性,有利于贯彻落实“三保”工作要求,统筹推进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稳步向前。七是深化全面推进预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绩效评价质量和结果运用力度。八是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 

  (六)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着力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做到全市各类国有资产信息真实准确。通过盘活存量,管好用好增量,促进资产、资源、资本的合理高效利用。努力加快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实体化改革步伐,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市属集团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推进资产划转工作,不断优化监管手段和方式,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分层分类全覆盖国资监管体系,真正建成自主经营、自筹还贷、自负盈亏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适应市场发展的创新型国有企业,进一步提升市属国有集团公司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培育、特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投融建管能力,不断增强集团公司经营能力和国有资本服务主战略、中心任务的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新动力。 

  (七)加强政府债务化解管控。一是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把好举债关口。二是积极化解债务存量。实施动态监测,夯实可偿债财力,督促债务主体按时偿还到期债务,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确保债务按期归还。三是强化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严格落实项目业主单位偿债责任,严防专项债券风险。四是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切实关注地方政府债务考核指标,加强风险管控。 

  (八)推进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工作。一是搭建“银企桥”融资服务平台。强化部门互联协作、信息共享,以平台为连结点,实现“三网融合”,畅通融资链中各部门环节,减轻企业负担,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二是建设银企合作及担保体系。继续执行金融扶持企业达标奖励及创业贷款扶持政策,把握货币信贷政策走向,引导金融部门最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加强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以海报、公开信、电子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举报途径,扩大举报受理范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第二部分: 

  弥勒市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件) 

  表一、2020年弥勒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二、2020年弥勒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三、2020年弥勒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四、2020年弥勒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五、2020年弥勒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六、2020年弥勒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七、2020年弥勒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八、2020年弥勒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九、2020年弥勒市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执行情况表 

  表十、2021年弥勒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表十一、2021年弥勒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十二、2021年弥勒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表十三、2021年弥勒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十四、2021年弥勒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十五、2021年弥勒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表十六、2021年弥勒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十七、2021年弥勒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十八、2021年弥勒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十九、2021年弥勒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表 

   

  第三部分: 

  弥勒市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 

  1-1 弥勒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 弥勒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1-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款级) 

  1-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空表) 

  1-7 弥勒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空表) 

  1-8 弥勒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1 弥勒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2 弥勒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2-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空表) 

  3-1 弥勒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2 弥勒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3-3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4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3-5 弥勒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空表) 

  3-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空表) 

  4-1 弥勒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2 弥勒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4-3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4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 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5-1-1 弥勒市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5-1-2 弥勒市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5-2 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 本级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4 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5 本级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本级) 

  5-6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7 弥勒市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5-8 2020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空表) 

  6-1 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6-2 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四部分: 

  弥勒市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我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规模,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本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3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669万元减少367万元,下降10%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第五部分: 

  2021年市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市实行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没有对乡镇的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 

  第六部分: 

  弥勒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 

  限额及余额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0年,弥勒市人大审议通过(弥人发〔2020〕51号)弥勒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74,258万元。其中:2020年一般债务限额311,9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0年专项债务限额462,358万元,比上年增加限额244,358万元(其中:新增限额225,200万元;增加州级退红调整棚改专债限额19,158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政府债务余额579,4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9,64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19,832万元。 

  第七部分: 

  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全市居民健康问题采取干预措施。 

  二、立项依据 

  红河州卫生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红卫发【2013】86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9】8号)。 

  三、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全市居民健康问题采取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城乡之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居民逐步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项目成效 

  减少全市居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覆盖。 

  二、立项依据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142号)。 

  三、项目主要内容 

  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覆盖。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健康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免费开展1次健康体检。对已经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患者,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并逐步扩大病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12元,由省财政和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 

  四、项目成效 

  使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得到医生签约服务。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国家农村订 

  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二、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2015年红河州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卫发【2015】297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的通知》(云卫科教发【2017】11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预算安排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经费的通知》。 

  三、实施方式方法 

  通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逐步提高和改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 

  四、项目成效 

  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逐步提高和改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严重精神 

  障碍患者防控市级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整合全市救治救助政策,使全市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能享受残疾人托养服务,把市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均纳入社会救助范畴。 

  二、立项依据 

  《弥勒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弥政法〔2019〕35号文件。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方法 

  通过整合全市救治救助政策,使全市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能享受残疾人托养服务,把市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均纳入社会救助范畴。通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沟通和比对,使市域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均能得到有效的安全管控,改变各自为政的监管格局,形成各部门、各乡镇、各患者家庭家属齐抓共管的综合服务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四、项目成效 

  通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沟通和比对,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计划生育 

  扶助奖励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市育龄群众及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云财社【2018】9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规定通知》。 

  三、项目主要内容 

  兑现2021年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户奖扶特扶资金。 

  四、项目成效 

  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切实保障计划生家庭的合法权益。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计划生育 

  免费技术服务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市育龄群众及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红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成效 

  为全市育龄群众及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使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达80%以上、生殖健康服务率达90%以上。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国家免费 

  孕前优生健康项目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方案(试行)》的补充通知》。 

  三、项目成效 

  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弥勒市民政局-困难残疾人 

  生活和重度一二级护理补贴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原则,做好困难残疾人补贴按照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原则,做好困难残疾人补贴新增、停发工作,做好数据统计和系统维护工作。 

  二、立项依据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红河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02号。 

  三、项目成效 

  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弥勒市民政局-城市、农村 

  特困人员救助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立项依据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4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5】95号。 

  三、项目内容 

  精准进行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及时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省政府制定的标准执行。特困人员供养金由市民政局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或福利机构账户。 

  弥勒市民政局-高龄老人 

  保健长寿补助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凡具有弥勒市常驻户口,年满80周岁至99周岁且无离退休金等养老金收入的老年人;年满一百周岁的老年人,有无离退休金等养老金收入的,可申领“长寿补助”。 

  二、立项依据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09】150号。 

  三、项目成效 

  解决高龄老人的部分困难,使高龄老年人真正享受到党的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发放方式:通过银行代发到高龄老人账户内。 

  弥勒市民政局-老年人乘 

  坐公交车补贴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凡属弥勒市户籍65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凡属弥勒市户籍65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乘坐城市公交车补贴60元,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立项依据 

  2017年10月20日弥勒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6期。 

  三、项目内容

  凡属弥勒市户籍65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乘坐城市公交车补贴60元,补贴金通过社会化方式直接发放,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成效 

  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弥勒市城市、农村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精准进行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及时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二、立项依据 

  《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4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5】95号。 

  三、项目内容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精准进行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及时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四、项目成效 

  保障城市、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市级配套专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确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 

  二、立项依据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州级统筹及实施细则》、《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相关会计核算的通知》。 

  三、项目内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93000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四、项目成效 

  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建档立卡 

  贫困人口医疗保险专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自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工作以来,各项政策措施持续完善,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有保障医保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有效缓解。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三、项目成效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到位。 

  第八部分: 

  弥勒市2021年财政工作和财政报告 

  主要名词解释 

  【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2011年以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一直强调“稳中求进”是我国经济工作的总基调。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0年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要长期坚持。“稳”和“进”是辩证统一的,要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把握好工作的节奏和力度。要统筹各项政策,加强政策协同。 

  【积极财政政策】 

  是指通过财政投融资来实现产业政策的国家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手段。通过财政对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推动、扶持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资、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使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预算周转金】 

  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各级预算周转金由本级财政部门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年度终了时,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将预算周转金收回并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客观要求,建立跨年度财政预算平衡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建立可以实现不同年度间预算平衡的“以丰补歉”,为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须将年度净结余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部门预算】 

  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三公”经费】 

  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保”】 

  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其中,“保工资”是指保障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支出。“保运转”是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支出。“保基本民生”是指按统一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直接兑现到个人的民生支出,包含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等基本民生政策。 

  【预备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民生支出】 

  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完成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地方政府债务】 

  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新增政府债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 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债券】 

  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盘活存量资产】 

  是指通过综合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手段和方法,对资产进行价值变现和价值提升的过程。通过摸清家底,分析资产的结构,查找不足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从而不断实现资产运作和资产配置的最优化。 

  【特殊转移支付】 

  指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内全部下达至市县。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包括并不限于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财政赤字1万亿元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安排的预算资金。 

  资金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分配。财政部主要按照因素法将资金切块到省,省级财政部门统筹本地实际提出细化到市县的分配方案到财政部备案,财政部审核提出意见反馈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进行相应调整后直接下达到县市。 

  【抗疫特别国债】 

  2020年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的《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抗疫特别国债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的特殊国债,不计入财政赤字,纳入国债余额限额。发行规模为1万亿元,主要是考虑有效应对疫情对支出增加的需要,可以做到收支匹配。抗疫特别国债严守“专款专用”原则,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投资和抗疫支出需求。 

  第九部分: 

  弥勒市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弥勒市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表空表共有6个表。公开表中“1-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7 弥勒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2-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3-5 弥勒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3-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这5个表没有数据,为空表的原因:我市实行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没有对乡镇的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5-8 2020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为空表的原因:到目前为止,我市2021年无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