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247-67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2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00010000 

  弥勒市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弥勒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弥勒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 

  三、弥勒市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 

  四、弥勒市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公开 

  五、2022年市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六、弥勒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七、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八、2022年财政名词解释 

  九、弥勒市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第一部分: 

 

关于弥勒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书面) 

——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弥勒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2日)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弥勒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1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85,293万元,比上年增长1.8%,增收5,105万元,为预算数288,065万元的99%,为调整预算数290,830万元的98.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2,571万元,比上年增长4.2%,增收8,101万元,为预算数200,300万元的101.1%,为调整预算数202,300万元的100.1%。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18,616万元,比上年增长16.5%,增收16,804万元,为预算数110,800万元的107.1%,为调整预算数120,800万元的98.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8.6%;非税收入完成83,955万元,比上年下降9.4%,减收8,703万元,为预算数89,500万元的93.8%,为调整预算数81,500万元的10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1.4%。上划中央、省、州收入完成82,722万元,比上年下降3.5%,减收2,9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4,289万元,比上年增长6.1%,增支24,846万元,为预算数和调整预算数425,800万元的102%。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5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3,916万元,调入资金63,89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0,4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0万元,收入总计524,7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28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0,4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436万元,支出总计519,185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5,59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241万元,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54万元。预算周转金177万元按规定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4,531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4,749万元,比上年增长1.1倍,增收81,601万元,为预算数214,765万元的72.1%,为调整预算数164,765万元的93.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39,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8,717万元,比上年下降33.8%,减支96,313万元,为预算数179,665万元的1.1倍,为调整预算数202,730万元的93.1%。减支的主要原因是到位的专项债券资金减少122,1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减少9,55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4,7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6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8,800万元,收入合计268,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8,71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7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000万元,调出资金58,893万元,支出合计268,31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000万元,为预算数1,000万元的5倍,为调整预算数5,000万元的100%,比上年增长22.3倍,增收4,7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4万元,为预算数和调整预算数30万元的1.5倍,比上年下降75.3%,减支13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0万元,上级补助44万元,收入合计5,0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支出合计5,044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0,53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3%,比上年增长24.4%,增收49,10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完成252,93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5.6%,比上年增长17.2%,增支37,04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8,179万元,上级补助82,352万元,上年结余转入73,312万元,收入合计323,84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5,4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7,488万元,支出合计252,938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70,905万元。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待上级审核批复我市财政总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作决算情况报告。 

  (二)“三保”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标准“三保”支出执行数为213,01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执行数为59,772万元,保工资执行数为146,325万元,保运转执行数为6,914万元。 

  (三)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聚焦人民至上,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投入疫情防控经费1,053万元,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强化医疗防护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市级财政配套资金97万元,全力支持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工作,划拨医保基金2,700万元用于支付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全力做好减税降费制度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整体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督促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全市减税降费成果显著,全年累计降低企业成本超65,000万元。着力提升卫生健康保障能力。投入卫生健康支出32,098万元,持续抓好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补短板、医疗机构提质达标建设,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投入,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积极争取医疗卫生专项债券43,000万元,积极推进市人民医院项目建设。 

  2.聚焦主责主业,扎实保障“六稳”“六保”工作。 

  全力保障基层正常运转。全年累计保障“三保”资金213,011万元,确保全市基本民生项目正常推进,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投入基层党建工作经费522万元,基层运转经费530万元,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稳岗拓岗保就业。投入就业补助资金1,727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861万元,有效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稳住就业环境,稳定就业形势。投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215万元,为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复转军人和返乡农民工圆了就业梦,对社会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全力确保粮食能源安全。认真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全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资金4,953万元,涉及农户106,310户;安排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830万元,涉及农户99,768户,切实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及时拨付褐煤提质资金,全额保障国家储备粮资金,切实做好粮食能源安全工作。 

  3.聚焦重点难点,千方百计应对打赢“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财政风险有效管控。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把好举债关口,积极化解、缓释现有存量债务,努力降低债务总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财政支出保障的重点,坚持焦点不散、靶心不变、力度不减,安排衔接资金11,986万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策落地见效。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投入林业和草原资金6,508万元,农村厕所革命资金1,316万元,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全力支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4.聚焦稳中求进,全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到位203,916万元,投向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以项目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方向谋划储备项目,全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03,100万元,有效缓解全市教育卫生、养老、市政建设、水利、生态保护与治理、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资金压力。清欠中小企业账款。通过盘活存量用活增量资金和资产处置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市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全部清偿完毕。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工作。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的监控督导工作,对监管中发现的预警信息及时核实处理,确保项目主管部门及时、合理使用财政直达资金,切实提高财政直达资金效益,全年完成各项直达资金支出86,168万元。积极应对财政收支增长压力。按照既定目标,科学合理分析收入支出形势,统筹推进收支管理工作,按月分项目倒逼,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5.聚焦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加大城镇化建设投入。投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43,512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棚户区改造、城市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维护管养,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全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62万元,保障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全力保障农村公路正常通行。投入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15,434万元,新建公路133公里、中修公路166公里、安装生命安全防护栏30公里,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年安排农林水支出57,051万元,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财力保障。 

  6.聚焦服务供给,落实兜底确保民生福祉。 

  教育投入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全年教育支出91,59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支2,376万元,同比增长2.7%。主要用于及时足额保障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各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和学生资助,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由每生每年1,200元提高到1,500元。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64,182万元,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8,301万元,落实落细城乡低保政策,特困对象“应纳尽纳”,孤儿对象托底到位,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精准实施社会救助工作;投入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928万元,投入老年福利1,953万元,关爱老年人群体,发放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647万元,发放城市公交车补贴337万元,投入养老产业969万元,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为创建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增添动力。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年投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1,571万元,其中:中央和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257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052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3,085万元、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0万元)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分配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投向科学合理,真正体现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的实际效果。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0万元,拨付民族专项及宗教专项资金761万元,巩固和发展团结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投入公共安全资金18,711万元,确保综治维稳、普法宣传、依法治市、反恐等工作正常开展,大力支持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公共安全水平。严格落实退役军人各项补助政策。投入抚恤、优抚、退役安置、优抚医疗保障等4,980万元,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发放96人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58万元,发放7人自谋职业补助金394万元,抓好各项优抚政策落实。积极做好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标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7.聚焦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资源配置实用效率,更好的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拓展国库管理改革。通过组织线上和线下培训,全市“公务之家”累计注册人数9,911人,确保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公务平台改革工作正常实施,实现了公务出差从申请到报销还款一步到位,会计档案电子化存储的全流程管理。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实现电子化支付,从根本上解决了人员往返传递凭证、支付时间延误等问题,提升资金运行效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865个,完成采购预算34,727万元,实际合同金额32,467万元,累计节约资金2,260万元,平均节约率为6.5%。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围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目标管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信息公开、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等方面,全年批复97个一级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预算资金264,745万元,94个预算项目资金108,511万元,并对其进行绩效跟踪评价。筛选10个部门9个重点项目组织开展财政再评价,涉及金额5,845万元。对10家一级预算单位开展直达资金绩效评价,评价资金34,426万元。组织全市预算单位将年度整体绩效目标、项目或政策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和重点项目绩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 

  8.聚焦企业转型,稳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统筹国有资本战略布局,系统构建符合弥勒发展定位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成立了市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强化制度建设,出台《弥勒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弥勒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配置国有资产、资源、资本,完成国有企业股权划转19户,完成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6户,盘活国有资产142,200万元,将资产重组整合至国有集团公司集中经营管理,集团公司投融建管能力显著增强。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全年审批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4,723万元,审批处置资产7,077万元,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近年来,我市财税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收支规模位居全州前列,各项民生、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防范债务风险成效显著。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结构不合理,财源结构单一,传统税源严重受限,新增税源成长缓慢,财政增收后劲不足;人员刚性支出和政策性配套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入增速与财政刚性支出增长的矛盾日益凸显,财政统筹平衡难度大;政府性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吃饭”与建设、偿债的矛盾非常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尚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一)2022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财政支出强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精打细算,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基本原则。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保障原则。以“三保”支出作为预算编制基准点,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压减一般性支出原则。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坚持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原则。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精准有效;坚持保障重点工作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二)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地方财政总收入安排301,160万元,比上年增长5.6%,增收15,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06,600万元,比上年增长2%,增收4,029万元;上划中央、省、州收入安排94,560万元,比上年增长14.3%,增收11,8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43,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增支8,711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支出85,200万元,按上级文件要求列入相关款项或投入公共安全、教育、卫生、社保等领域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98,5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安排的支出1,241万元;市级财力安排支出258,09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6,6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3,218万元,调入资金35,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2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41万元,收入总计497,7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3,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29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000万元,支出总计496,290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500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9,904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50,0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7,20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污水处理费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9,901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安排支出3,000万元,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安排113,296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9,07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35万元,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41,500万元,其他基金支出安排2,7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9,9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1,300万元,收入合计224,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9,90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7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23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支出合计224,204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5万元,比上年增长2.3%,增支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0万元,上级补助45万元,收入合计5,0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支出合计5,045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66,143万元,比上年增长6.2%,增收15,61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3,903万元,比上年增长0.4%,增支96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8,4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7,706万元,上年结余转入70,905万元,收入合计337,04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4,3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9,528万元,支出合计253,903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83,145万元。 

  (三)2022年“三保”预算情况 

  按照国家标准“三保”支出预算数为175,862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预算数为19,019万元,保工资预算数为150,300万元,保运转预算数为6,543万元。 

  三、2022年财政工作的重点 

  (一)深挖财源强化征管,抓实非税力促支撑 

  按照年初既定目标,科学合理分析收入形势,统筹推进收入管理工作,按月分项目倒逼,联合税务、自然资源和其他执收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征管合力,确保税收收入不流失,继续加强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严格税收执法,努力加强税源管理,提高征管水平,查堵收入漏洞,严格清理欠税,防止“跑冒滴漏”,持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规范有序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划转整合工作,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积极支持盘活闲置低效用地、集体土地,努力加快土地出让进度,为财政预算执行提供资金保障。 

  (二)细化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 

  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保障,以“三保”支出作为预算编制基准点,围绕“三保”项目及相应的定额标准配置财政资金,兜牢财政“三保”底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落实好“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资金保障,确保民生支出、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爱国卫生、生态环保、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着力保障重点项目,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成效,奠定财源培植工作基础。强化预算管理,及时拨付资金,促进项目尽快发挥效益。 

  (三)强化资金筹措能力,多渠道争取各类发展资金 

  准确把握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树立“抓项目就是抓资金、抓资金就是抓发展”的大局意识,增强争取项目资金的责任感及主动性,立足实际,加强对美丽县城、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的储备、包装、申报工作,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态,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高度重视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工作。紧盯专项债券发行政策、重点支持领域和资金投向,积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要素保障、评审遴选等工作,努力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积极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强化市属国有集团公司筹资能力,紧盯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导向,科学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不断提升集团公司持续融资能力。 

  (四)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管控,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把好举债关口。积极化解债务存量,实施动态监测,夯实可偿债财力,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确保债务按期归还。强化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严格落实项目业主单位偿债责任,严防专项债券风险,抓好政府债务置换缓释压力工作。健全完善债务主体、金融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缓释全市偿债压力,确保债务本息按期归还。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关注政府债务考核指标,加强风险管控,促进监督长效机制建立,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五)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严格按照中央、省、州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认真落实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占各级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比例,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局,进一步落实财政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厘清自身权责,做好政策衔接。统筹本级财力,完善扶贫事权与支出责任,努力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强化企业投融建管能力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启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加快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实体化改革步伐,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划转整合工作,真正建成自主经营、自筹还贷、自负盈亏,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适应市场发展的创新型国有企业,进一步提升市属国有集团公司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培育、特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新动能。 

  (七)持续整治地方金融秩序,努力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加大地方金融监管力度,重点关注和重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数据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全面落实源头维稳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鼓励地方新型小微金融企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强化舆情监测,加强金融政策、风险防范宣传,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八)健全完善财税体制,提升财政管理质量和效能 

  健全现代财税体制,统筹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有效衔接。加强对各类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倒逼财政支出质量,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促进乡镇财政收支规范,统筹提升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化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努力提升财政资金支出质量和效益。 

   

  第二部分: 

  弥勒市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件) 

 

  第三部分: 

  弥勒市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 

 

  第四部分: 

  弥勒市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我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规模,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本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9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302万元减少332万元,下降10%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第五部分: 

  2022年市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市实行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没有对乡镇的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 

 

  第六部分: 

  弥勒市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1年,弥勒市人大审议通过(弥人发〔2021〕40号)弥勒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1.13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5.19亿元,专项债务55.945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比上年减少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比上年新增加9.71亿元。原因是根据红财债发〔2021〕13号,收回2020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6亿元,收回专项债务限额0.6亿元,增加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专债限额10.31亿元所致。 

  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政府债务余额67.39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9581亿元、专项债务51.4416亿元。 

   

  第七部分: 

  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全市居民健康问题采取干预措施。 

  二、立项依据 

  红河州卫生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红卫发【2013】86号)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9】8号)。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全市居民健康问题采取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城乡之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居民逐步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市育龄群众及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云财社【2018】9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规定通知》。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向符合享受政策的计生家庭发放补助金。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二、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2015年红河州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卫发【2015】297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的通知》(云卫科教发【2017】11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预算安排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经费的通知》。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逐步提高和改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脱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覆盖。 

  二、立项依据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142号)。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签约的脱贫人口中 4 类重点人群和 4 种重点慢病患者,以及签约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支付的12 元,由省财政和州财政按照《红河州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比例承担(此项政策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具体比例为省级承担 70%,我州承担30%,我州承担 30%实行分档分担办法,第一档为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建水县、弥勒市,州县按 20%:80%分担。签约服务经费有年度分配方案,依据签约、履约完成情况考核量化核算分配拨付。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控管理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整合全市救治救助政策,使全市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能享受残疾人托养服务,把市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均纳入社会救助范畴。 

  二、立项依据 

  《弥勒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弥政法〔2019〕35号文件。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整合全市救治救助政策,使全市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能亨受残疾人托养服务,把市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均纳入社会救助范畴。通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沟通和比对,使市域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均能得到有效的安全管控,改变各自为政的监管格局,形成各部门、各乡镇、各患者家庭家属齐抓共管的综合服务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 

  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国家免费孕前优生 

  健康检查项目 

  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项目成效 

  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专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确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 

  二、立项依据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州级统筹及实施细则》、《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相关会计核算的通知》。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同时加大基金日常巡查监督管理。 

  四、项目成效 

  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参保补贴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自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工作以来,各项政策措施持续完善,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有保障医保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有效缓解。 

  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做好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认定工作,维护基金安全。 

  三、项目成效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到位。 

  弥勒市民政局--城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立项依据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4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5】95号。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精准进行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及时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省政府制定的标准执行。特困人员供养金由市民政局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或福利机构账户。 

  弥勒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精准进行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及时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二、立项依据 

  《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4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5】95号。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精准进行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及时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四、项目成效 

  保障城市、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弥勒市民政局-残疾人两项补贴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原则,做好困难残疾人补贴按照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原则,做好困难残疾人补贴新增、停发工作,做好数据统计和系统维护工作。 

  二、立项依据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红河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02号。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弥勒市民政局-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 

  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凡具有弥勒市常驻户口,年满80周岁至99周岁且无离退休金等养老金收入的老年人;年满一百周岁的老年人,有无离退休金等养老金收入的,可申领“长寿补助”。 

  二、立项依据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09】150号。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解决高龄老人的部分困难,使高龄老年人真正享受到党的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发放方式:通过银行代发到高龄老人账户内。 

  弥勒市民政局-老年人乘坐公交车 

  补贴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凡属弥勒市户籍65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凡属弥勒市户籍65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乘坐城市公交车补贴60元,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立项依据 

  2017年10月20日弥勒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6期。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凡属弥勒市户籍65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乘坐城市公交车补贴60元,补贴金通过社会化方式直接发放,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成效 

  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第八部分: 

  弥勒市2022年财政工作和财政报告主要名词解释 

  【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2011年以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一直强调“稳中求进”是我国经济工作的总基调。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0年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要长期坚持。“稳”和“进”是辩证统一的,要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把握好工作的节奏和力度。要统筹各项政策,加强政策协同。 

  【积极财政政策】 

  是指通过财政投融资来实现产业政策的国家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手段。通过财政对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推动、扶持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资、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使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预算周转金】 

  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各级预算周转金由本级财政部门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年度终了时,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将预算周转金收回并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客观要求,建立跨年度财政预算平衡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建立可以实现不同年度间预算平衡的“以丰补歉”,为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须将年度净结余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部门预算】 

  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三公”经费】 

  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保”】 

  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其中,“保工资”是指保障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支出。“保运转”是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支出。“保基本民生”是指按统一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直接兑现到个人的民生支出,包含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等基本民生政策。 

  【预备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民生支出】 

  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完成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地方政府债务】 

  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新增政府债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 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债券】 

  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盘活存量资产】 

  是指通过综合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手段和方法,对资产进行价值变现和价值提升的过程。通过摸清家底,分析资产的结构,查找不足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从而不断实现资产运作和资产配置的最优化。 

  【特殊转移支付】 

  指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内全部下达至市县。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包括并不限于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财政赤字1万亿元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安排的预算资金。 

  资金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分配。财政部主要按照因素法将资金切块到省,省级财政部门统筹本地实际提出细化到市县的分配方案到财政部备案,财政部审核提出意见反馈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进行相应调整后直接下达到县市。 

  【抗疫特别国债】 

  2020年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的《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抗疫特别国债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的特殊国债,不计入财政赤字,纳入国债余额限额。发行规模为1万亿元,主要是考虑有效应对疫情对支出增加的需要,可以做到收支匹配。抗疫特别国债严守“专款专用”原则,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投资和抗疫支出需求。 

   

  第九部分: 

  弥勒市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弥勒市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空表共有6个表。公开表中“1-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7 弥勒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2-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3-5 弥勒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3-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这5个表没有数据,为空表的原因:我市实行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没有对乡镇的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5-8 2022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为空表的原因:到目前为止,我市2022年无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