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czj/2025-00009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00010000

弥勒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弥勒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弥勒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

三、弥勒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

四、弥勒市本级2025年“三公”经费公开

五、2025年市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六、弥勒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七、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八、2025年财政名词解释

九、弥勒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第一部分:

弥勒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

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弥勒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1日)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弥勒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4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303,604万元,比上年增长17.3%,增收44,669万元,为预算数269,190万元的112.8%,为调整预算数300,200万元的10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0,852万元,为预算数171,632万元的122.9%,为调整预算数210,500万元的100.2%,比上年增长26.5%,增收44,219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09,009万元,比上年增长13.2%,增收12,6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7%;非税收入完成101,843万元,比上年增长44.9%,增收31,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8.3%。上划中央、省、州收入完成92,752万元,比上年增长0.5%,增加450万元。其中:上划中央收入54,516万元,比上年下降6%,减收3,497万元;上划省级收入32,911万元,比上年增长10.3%,增加3,075万元;上划州级收入5,325万元,比上年增长19.6%,增加8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7,732万元,为预算数421,395万元的115.7%,为调整预算数485,000万元的100.6%,比上年增长18.1%,增支74,59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8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5,06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452万元,调入资金75,853万元,上年结转62,352万元,收入合计584,5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73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680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1,430万元,支出合计531,842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52,731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3,057万元,为预算数122,302万元的133.3%,为调整预算数162,451万元的100.4%,比上年增长137.6%,增收94,427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44,050万元,同比增长206.2%,增收97,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7,475万元,为预算数82,260万元的155%,为调整预算数109,359万元的116.6%,比上年增长49.5%,增支42,21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3,0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167万元,上年结转8,70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6,624万元,收入合计335,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47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4,42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550万元,调出资金73,773万元,支出合计310,222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25,334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80万元,为预算数2,000万元的104%,为调整预算数2,080万元的100%,比上年全额增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6万元,为预算数和调整预算数36万元的100%,和上年持平。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万元,收入合计2,1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万元,调出资金2,080万元,支出合计2,116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11,41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18,158万元的97.9%,为调整预算数318,965万元的97.6%,比上年增长8.8%,增收25,09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6,833万元,为年初预算316,997万元的99.9%,为调整预算数318,374万元的99.5%,比上年增长14.9%,增支41,09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11,41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02,6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8,8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316,833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77,542万元,上解支出139,291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本年预算结余-5,419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收入全部上缴州级财政专户。由于2023年四季度保费8,229万元于2024年1月29日上缴至州级,导致2024年支出增加,本年收支结余出现负数。上年结余转入78,21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2,800万元。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待上级审核批复我市财政总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作决算情况报告。

(二)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64,454万元。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55,391万元,加上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额132,624万元,减去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额7,603.25 万元,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80,411.75万元。目前,州级尚未核定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2.预备费使用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设置预备费的规定,2024年年初预算市级安排预备费2,60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安排使用2,6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灾及民生支出[]等方面。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情况。2023年年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净结余14,452万元,全部转入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度预算执行中安排使用14,45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灾及民生支出等方面。

(三)“三保”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三保”支出执行数为210,64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52,336万元、保工资156,497万元、保运转1,816万元。

(四)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聚焦财政政策功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先进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等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精准直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年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9,737万元,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稳企业、保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财政金融联动。不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支持力度,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4笔12,193万元,为全市464个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圆了就业梦,带动1,800余人实现就业,充分发挥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贯彻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给予评审价格优惠等政策。明确政府采购不得设置针对中小企业的限制性条款,保障中小企业和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2024年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合同总金额37,189万元,占总采购额的94.99%。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构建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与省农担公司签订《政担合作协议》和《风险补偿金委托管理协议》,设立初始规模100万元风险补偿金,推进实施农业融资担保“零费率”政策。2024年省农担公司在弥勒市辖区内新增担保户数51户、担保金额5,123万元,累计担保户数2,347户、担保金额97,061万元。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格落实《云南省转移支付监控实施方案》,规范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完成各项直达资金支出67,605万元。

2.聚焦资金要素保障,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准确把握“一揽子”政策机遇,全年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52,267万元,有力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年内争取到增发国债[]资金8,400万元,用于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4,600万元,用于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项目改造;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24,362万元,用于兑付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农村公路养护及乡镇三级公路硬化、产粮大县奖励、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水库移民扶持,支持太平湖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及红河州老年养护院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抢抓中央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政策机遇,扎实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申报和争取工作。全年累计争取到位债券资金125,624万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16,800万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专项债券5,500万元、地方债务结存限额再融资专项债券1,000万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102,324万元。持续发挥财税金融统筹联动机制作用。全年共获批融资项目、金融产品、流动资金贷款80个,融资到位资金20.79亿元。

3.聚焦优化民生保障,提升财政支出普惠效能。

教育发展“有力度”。加大教育发展支持力度,全年安排教育支出86,344万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的目标,推动全市教育水平优质均衡发展。统筹安排资金4,823万元用于发放学生资助补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城乡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制家庭经济学生小学每生每年从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从1,250元提高到1,500元。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6,097万元,实现学生每生每天5元的餐标准,惠及全市111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受益学生4.02万人。安排下达生均公用经费8,527万元,实现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全覆盖。加大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足额按时发放教师工资,确保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全年发放4,732名教师工资53,398万元。拨付全市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义务教育校舍维修长效机制、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等改善办学条件类资金7,234万元,有效补齐教育短板,提升办学条件。统筹安排弥勒一中托管费815万元,推动改变全市高中教育基础现状、促进全市高中品质化发展、实现高中教育教学高质量提升。医疗卫生“有强度”。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聚焦病有所医,继续着力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年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2,390万元,有力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5,439万元;投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资金1,814万元,支持9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增效及40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拓面建设;安排中医药专项发展资金160万元,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多病共治护老人”公立中医医院老年病情科;安排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41万元,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及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等方面;拨付在岗乡村医生补贴资金281万元。社会保障“有温度”。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61万元,全力支持各项社会保障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持续推进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改革,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0,415万元,大力支持弱有所扶,确保全市1.85万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安排14,118万元保障全市8,912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8元,切实保障老有所养;安排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1,377万元,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373万元,支持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安排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经费676万元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69万元,提升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安排就业专项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2,463万元,落实保就业及技能提升培训政策;发放失业保险金及稳岗补贴1,657万元,落实社保缓缴政策,稳增长保就业。

4.聚焦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品质城市和美乡村。

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按照“粮食安全”工作责任要求,做好政府储备粮资金保障,全面提升保障粮食储备安全能力,全年共拨付粮食风险基金38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年投入农业农村支出19,813万元,到位财政衔接资金10,212万元,投入7,065万元实施产业项目46个,产业资金占比69.18%,全力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助力农村居民和脱贫群众增收致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投入水利发展及水环境污染防治资金10,742万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好碧水蓝天;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投入森林资源及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资金4,436万元。有效提高交通保障能力。投入交通建设专项资金8,913万元,其中:农村公路养护资金3,208万元、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及30户自然村硬化路建设资金4,568万元、兑付农村客运补贴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211万元,大力提升了农村交通运输能力,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增发国债及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城市排涝能力提升及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资金33,000万元,投入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55万元,兑付购房财政补贴专项资金1,055万元。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专项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专项补助资金732万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349户;投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136万元,资金的投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5.聚焦风险防范化解,确保安全底线稳固可靠。

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强财政运行形势分析和监测预警,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隐患,严格依法依规征管税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真正将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落到实处,压紧压实“三保”责任,健全“三保”工作机制,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全年累计支出“三保”保障资金210,649万元。严守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底线。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强化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严防专项债券风险,积极化解债务存量,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确保债务按期归还,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全年偿还债务本息258,326万元。防范化解金融和国有企业风险。成立弥勒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非法集资活动。统筹开展全市“7+4”地方金融组织和机构规范整治工作,清理核查民营企业83户,国有企业27户。实施社会网格、公安警格、金融网格“三格”联动,织密织牢非法集资风险防护网,牢牢维护社会稳定底线。建立全市国企债务动态监控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债务偿还及时、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多措并举开展资产资源盘活工作,取得盘活收入20,751万元,坚决扛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严守社会发展平安底线。全年投入公共安全资金15,783万元,持续加强公共安全治理,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不断提升人民安全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6.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国企转型升级。

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以“止损、瘦身、提质、增效”为思路,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完成申报退出融资平台名录1户,实现20户企业扭亏控亏。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全力筹集注册资本金105,900万元注入市属国有企业,加强企业评级工作,目前全市拥有1个AA+、3个AA主体评级公司,市产业发展集团是云南省县市级唯一拥有1个AA+和2个AA主体评级的公司。强化国有企业融资行为监管。规范企业融资渠道和方式,2024年市属企业融资到位20.79亿元;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企业在融资前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确保融资项目具有合理的收益和偿债能力。

7.聚焦制度管理建设,提高财政治理管理水平。

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强化财会监督,出台《弥勒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财会监督、“清源行动”10个民生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工作。强化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各类监督之间的协同,加大财经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对6家公司进行处罚和公示,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和普法教育。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大力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打造线下不见面、线上零距离的采购新模式,全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到100%。共完成采购预算40,513万元,实际合同金额39,149万元,累计节约资金1,364万元,平均节约率为3.37%。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建立统计、报送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从源头上防止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加强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推动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全市共34户(含1户分支机构)通过行政许可取得代理记账资格,实现代理记账收入970万元,为2,342家小微企业提供了财务保障。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印发《弥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弥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弥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弥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3个子办法。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财政支出重点,积极开展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完成对22个重点项目及2家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评价总额达59,563万元。开展项目事前评估,预算项目初审由296个审减到146个、审减率49%,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过去一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收支规模稳居全州首位,财政支出保障有力,防范化解风险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幸福感、自豪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弥勒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全面提升。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财政增收缺乏新的支柱税源;人员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入增速与财政刚性支出增长的矛盾日益凸显,财政统筹平衡难度加大;地方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吃饭”与建设、偿债的矛盾非常突出,资金筹措困难;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尚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一)2025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打好政策“组合拳”。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基本原则。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保障原则。以“三保”支出作为预算编制基准点,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压减一般性支出原则。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落实防风化债工作要求,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保障重点支出原则。科学合理调度资金,确保全市重点工作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坚持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原则。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精准高效。

(二)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财政总收入安排304,800万元,比上年增长0.4%,增收1,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2,960万元,比上年增长1%,增收2,108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安排110,100万元,比上年增长1%,增收1,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7%;非税收入安排102,860万元,比上年增长1%,增收1,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8.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92,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增支4,86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支出35,000万元,按上级文件要求列入相关款项或投入公共安全、教育、卫生、社保等领域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24,8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安排支出52,731万元,市级财力安排支出280,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2,9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8,024万元,调入资金68,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800万元,上年结转52,731万元,收入总计545,5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6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41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000万元,支出总计544,015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5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3,47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50,0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0,47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1,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2,00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4,397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0,24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48万元、其他基金支出安排47,02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3,4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700万元,上年结转25,334万元,收入合计218,5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00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250万元,调出资金65,000万元,上解支出5,250万元,支出合计218,505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000万元,比上年增长44.2%,增收9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6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0万元,上级补助36万元,收入合计3,0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万元,调出资金3,000万元,支出合计3,036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44,015万元,比上年增长10.5%,增收32,60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35,277万元,比上年增长5.8%,增支18,44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4,015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06,9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7,07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35,277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95,050万元,上解支出140,227万元,支出合计335,277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本年预算收支结余8,73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2,8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1,538万元。

(三)2025年“三保”预算情况

加强“三保”预算编制和执行监控,切实兜牢“三保”底线。2025年全市“三保”支出预算数232,37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70,855万元,保工资158,434万元,保运转3,090万元。

“保基本民生”方面。按照中央、省州有关民生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政策,保基本民生预算数70,855万元,其中:教育领域安排18,261万元,包括生均公用经费、生活补助及营养改善计划等经费。社会保障领域安排46,549万元,包括对困难群众、残疾人、义务兵、退役士兵、优抚对象、企业退休人员、老年人的补助以及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等的保障。村委会及社区领域安排6,045万元,包括各村委会、社区的干部岗位补贴及运转经费。

“保工资”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范围和标准编制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公务交通补贴、工资附加性支出等预算。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政策清单”口径,保工资预算数158,434万元。

“保运转”方面。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工会经费。本着勤俭节约、合理保障、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保障全市预算单位的正常运转。按照“公用经费政策清单”要求,保运转预算数3,090万元。

三、2025年财政工作的重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各项深化改革,积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一年。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财政主责主业,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坚持以政领财,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政领财、政令财行,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积极推进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财政管理和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高质量的财政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强基固本,持续稳定经济大盘。一是做强产业壮大财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涵养优质财源,加快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形成财政增收与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坚定不移抓实收入,准确把握财税收入变化趋势,突出抓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税收征管,做大做优财政蛋糕。二是积极盘活存量资源。持续推进国有“三资”清查处置,着力挖潜增收,同时确保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完成150,000万元以上,形成更多可用财力服务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三是全力争取资金支持。紧密跟踪中央、省级政策动向,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债券及各类政策支持。用活用好各类财政工具,保持与上级财政部门密切沟通,强化重点领域能力建设。

(三)坚持保障重点,助推市域经济发展。一是制定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级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明确保障内容、政策标准、实施期限、支出责任等。二是落实民生保障重点任务。把严把紧预算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从紧安排必要支出。集中有限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全面审核清理政策项目支出,取消到期政策资金,集中有限财力保障重点工作部署落实。三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积极争取专项债券额度,充分发挥增发国债作用,多渠道筹集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扩大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

(四)坚持改革破题,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基数”,按照“先定事后定钱”的原则,结合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和财力可能,以零为起点编制预算。严格按五级优先序安排支出预算:即“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事项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性事业发展支出,其他支出。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全力打造预算绩效全周期闭环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始终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三保”预算执行监测和库款保障机制,兜牢“三保”底线。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逐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积极盘活各类资产,确保债务率处于合理区间,为以后年度争取专项债券赢得空间。三是全面履行依法理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把日常财会监督、财政专项检查、推进财务管理监督常态化检查等工作落到实处,着力提升各单位内控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财政资金使用风险。

(六)坚持目标导向,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一是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围绕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提高国有资本的产业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二是增强国资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增强监管合力,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企业债务风险、投资风险等的监测和预警;完善考核体系,严格规范各层级企业薪酬管理,进一步健全员工激励约束机制;三是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大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以全市经济发展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战略为出发点,聚焦产业链培育,围绕主导产业开展投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

(七)坚持从严从实,持续强化财经纪律。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财政部门作为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必须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问题,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同各类财经违法违规行为做坚决斗争,用火眼金睛看紧“钱袋子”,当好财政资金“守护者”。二是加强财会监督。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完善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财会监督与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绩效管理一体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三是注重成果运用。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压实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将财会监督成果作为预算管理、政策调整、资金安排等重要依据,通过收回资金、调减预算、暂停拨款等措施,对违规部门单位予以惩罚,以监督促管理。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按照市委“1377”发展思路,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强市扛牢财政担当,贡献财政力量。

第二部分:

弥勒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附件)

第三部分:弥勒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目录

目 录

1-1 弥勒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 弥勒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1-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款级)

1-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空表)

1-7 弥勒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空表)

1-8 弥勒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1 弥勒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2 弥勒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2-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空表)

3-1 弥勒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2 弥勒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3-3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4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3-5 弥勒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空表)

3-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空表)

4-1 弥勒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2 弥勒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4-3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4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5-2 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 本级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4 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5 本级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本级)

5-6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7 2025年弥勒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5-8 2025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空表)

6-1 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6-2 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四部分:

弥勒市本级2025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我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规模,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本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9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40.11万元减少0.11万元,下降0.0037% 。减少的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0.61%,主要是按工作计划2025年安排出国、出境的单位减少,所以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05.68万元比2024年2193.27万元增加12.41万元,增长0.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70.61万元比2024年648.45万元增加22.16万元,增长3.4%,增长的原因是有部分单位公务用车老化换新,所以购置费增长。公务用车运行费1535.07万元,比2024年1544.82万元减少9.75万元,下降0.63%。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任务减少所致。公务接待费652.32万元,比2024年664.34万元减少12.02万元,下降1.81%。下降的原因是各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能不接待的尽量不接待,接待中陪同人员尽量减少,节约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第五部分:

2025年市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市实行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没有对乡镇及街道办的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

第六部分:

弥勒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2024年,弥勒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8.50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86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9.6458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弥勒市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98.04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7202亿元(包含调整系统数据外债转入0.0177亿元)、专项债务79.3210亿元。

第七部分:

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春节前相关费用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全市市政道路建设,开展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温泉主题街区建设、市政道路绿美化、建成区市政主次干道破损路面提档改造及人行道沉降区域修复、燃气管道及排水管网老化更新、污水管网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设。

二、立项依据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排春节前相关费用的请示》(弥建报〔2025〕9号)。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开展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温泉主题街区建设、市政道路绿美化、建成区市政主次干道破损路面提档改造及人行道沉降区域修复、燃气管道及排水管网老化更新、污水管网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设。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绿化路灯管理市场化运营费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环卫路灯绿化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已于2021 年7 月1 日移交弥勒市城发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实行市场化运营管理。

二、立项依据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市政公用事业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71 号文件)。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为实现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设施管理“作业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加快推进弥勒市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位,弥勒市政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运营管理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移交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行社会化管理。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经费及工程款等。

二、立项依据

《关于安排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的请示》(弥建报〔2025〕10号)。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弥勒城市面貌,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凝聚力和吸引力。

弥勒市民政局、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是对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实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临时救助,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2号 ) , 《红河州民政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通知》( 红民社救〔2014〕4号)。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5〕95号)。

《弥勒市民政局关于提高 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弥民发〔 2021〕26号)。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1、着力提高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及时发放救助金;2、做好老年人和儿童福利工作;3、着力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水平及设施建设。(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逐步加强: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2、社区建设工作取得进展。(三)社会福利工作全面落实:1、残疾人、儿童、流浪乞讨等群体工作完善;2、殡葬改革成效显著;3、社会组织工作、婚姻登记工作服务到位。(四)地名区划工作顺利开展。五、推进老年福利、养老服务工作。

弥勒市民政局、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对残疾人的两项补贴标准:护理补贴一级:100元/月/人*1970人*12月+护理补贴二级:90元/月/人*4040人*12月+困难生活补贴:90元/月/人*5410人*12月。

二、立项依据

2025年部门预算申报表。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改善及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及满意度。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二、立项依据

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资料。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弥勒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弥勒市“两烟”生产组织工作补助经费

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力争完成2025年烟叶收购计划、烤烟种植面积、烟叶税增收、卷烟销售总量等目标任务;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新建优质特色烟叶醇化库项目早日建成投产使用;依托“烟+N”套种模式,打造粮烟双优复合产业带,实施双合同双订单生产经营,推动种植型+服务型“两型”合作社发展,实现保粮稳烟双丰收。

二、立项依据

弥勒市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力争2025年烟叶收购计划达50万担,烤烟种植面积18.5万亩以上,烟农售烟收入增加至9亿元,烟叶税增加至2亿元;卷烟销售总量达21000万箱,销售总额达8.21亿元。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新建优质特色烟叶醇化库项目早日建成投产使用。依托“烟+N”套种模式,打造粮烟双优复合产业带,实施双合同双订单生产经营,推动种植型+服务型“两型”合作社发展,实现保粮稳烟双丰收。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全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全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弥勒市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促使一批重点项目尽快形成新的投资实物量,推动弥勒经济跨越发展。

弥勒市民政局、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高龄津贴)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发放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及高龄津贴。

二、立项依据

2025年部门预算申报表。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高龄津贴)经费80-99周岁:①12533人×50元/月/人×12月×70%=526.39万元。 省级10%、州级20%、市级70%。

100周岁及以上:②34人×300元/月/人×12月×70%=8.57万元。 ③34人×300元/月/人×12月×100%=12.24万元。省级10%、州级20%、市级70%(省州标准按300元/月计算,弥勒标准为600元/月,另300元由市级配套)。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市级配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时完成全市农村公路养护任务,确保农村公路畅通。

二、立项依据

省州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规定。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按时完成农村公路养护任务,确保农村公路通畅,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

二、立项依据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州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市分配比例)》(红政办发〔2020〕38号)。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国家和省级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医疗救助按规定标准予以资助,对救助对象难以承担的个人自付费用予以救助。要求按照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资助和医疗费用救助。符合资助条件的人员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99%;重点救助对象个人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70%。2025年保持医疗保障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通过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2025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种植业、养殖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种植业农业保险投保面积,畜牧业农业保险投保头数发放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2025年部门预算申报表。

三、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按种植业农业保险投保面积,畜牧业农业保险投保头数发放补助资金。提高农户满意度。

第八部分:

弥勒市2025年财政工作和财政报告主要名词解释

【 一般公共预算】

是指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两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

【一般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客观要求,是建立跨年度财政预算平衡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建立可以实现不同年度间预算平衡的“以丰补歉”,为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须将年度净结余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专项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 政府债务】

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债,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债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预备费】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到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民生支出】

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三保】

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其中,“保基本民生”是指按统一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直接兑现到个人的民生支出,包含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等基本民生政策。“保工资”是指保障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支出。“保运转”是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支出。

【增发国债】

是2023年中央财政在第四季度增发国债1万亿元,重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防洪治理工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其他重点防洪工程、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城市排水防洪能力提升行动、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此次增发国债资金使用跨越2023年和2024年,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在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保障民生的同时,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抵御自然灾害的长期能力建设。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解决债务的方式筹措。

【专项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息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绩效评价】

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积极的财政政策】

是指通过财政投融资来实现产业政策的国家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手段。通过财政对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推动、扶持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资、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使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支持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零基预算】

是指以实际支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绩效为核心,以提高执行率为保障,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经费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部门预算,改变预算编制传统的“基数+增长”的模式。

第九部分:

弥勒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弥勒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空表共有6个表。公开表中“1-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7 弥勒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2-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3-5 弥勒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3-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这5个表没有数据为空表的原因:我市实行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没有对乡镇及街道办的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5-8 2025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为空表的原因:到目前为止,我市2025年无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