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xczxj/2024-00000
- 发布机构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1-3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800000
附件1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项目科、督查考评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核心指标兜住底,狠抓成果稳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突出义务教育、根本医疗、住房平安,饮水安全成果巩固,对新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台账、边查边补、边查边改、逐一销号、动态清零。
(2)聚焦重点群体不落伍,狠抓人口增收。2024年为《弥勒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收官之年,各级各部门要用活各级衔接资金,用足用好“四个一批”增收举措,按季度深入分析“四项收入”构成,及时预警提醒,采取针对措施,精准施策帮扶,确保三年增收行动目标圆满完成。
(3)聚焦项目效益发挥,狠抓项目监管。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按照“轻重缓急”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科学谋划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督促各乡镇(街道)和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衔接资金到位后能及时下达,项目能早日落地。严格按照省州关于开展资金项目资产“三提升”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项目单位将资金项目资产“三提升”工作抓细抓实,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全面提升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项目库建管用和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水平,确保资金、项目和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切实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4)聚焦“短板弱项”补到位,狠抓问题整改。科学发挥督查考评“利器”作用,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由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用好用活督查考评这根“指挥棒”,始终着眼于实、立足于干,真正实现了督在关键、查在要害、考在实处、评出实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7.5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02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5.16%,主要原因是同比2023年,2024年我单位退休一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57.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7.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02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5.16%,主要原因是同比2023年,2024年我单位退休一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57.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5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52万元,下降10.29%,主要原因同比2023年,2024年我单位退休一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7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分析预算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经费增多。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1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3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2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费支出;
2130501行政运行127.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85.3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费支出及防返贫项目经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0.8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23万元,较上年减少1.27万元,下降5.4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5.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1680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脱贫攻坚结束,各级督查检查减少,接待相对减少;二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23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4.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3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4.9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脱贫攻坚结束,各级督查检查减少,用车减少;二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生产发展:反映用于农村贫楞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发展: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扶贫贷款奖补贴息: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断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5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单位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2.44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我单位退休一人,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弥勒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912.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7.11万元,固定资产15.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弥勒市乡村振兴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
(五)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说明
根据《弥财发(2024)3号弥勒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4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4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