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fbgs/2024-00061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2-0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63000000
附件1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统一领导和管理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规划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科、人事财务科、执法监察科。
所属单位20个,分别是:
1.弥勒市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中心;
2.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3.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弥勒市规划中心;
5.弥勒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弥阳自然资源所;
7.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太平自然资源所;
8.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福城自然资源所;
9.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朋普自然资源所;
10.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山自然资源所;
11.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江边自然资源所;
1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新哨自然资源所;
13.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一自然资源所;
14.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二自然资源所;
15.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三自然资源所;
16.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虹溪自然资源所;
17.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竹园自然资源所;
18.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巡检司自然资源所;
19.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山自然资源所;
20.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风自然资源所。
20家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未单独核算,统一由局机关管理,并入同一套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力党建主业,强化使命担当。
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意识。细化各级党组织责任清单,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部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定期研究推动党建工作,做到重点突出,责任到人,完成2024年度党建品牌申报工作。 二是扛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行业必抓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推进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从严从实管党治党推动自然资源工作提质增效。三是严抓作风效能提升。扎实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专项检查,加强窗口干部职工的作风和能力建设,切实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确保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机关效能进一步提高,使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聚力要素保障,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坚持“党建统领、一张蓝图保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目标导向,积极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报审报批工作,高效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积极探索研究容积率转移问题,2024年9月底全部完成村庄规划成果审批及成果入库,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规划要素保障。二是做好项目用地保障。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做好项目用地报件的组件、审查、报批,认真梳理2024年度急需急用的项目用地情况,动态调整弥勒市项目建设用地年度报批计划清单和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项目计划清单,编制建设用地指引。统筹2024年土地资产的管理,加快建立土地收储数据库,加强土地征收服务管理工作,研究解决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储备土地监管力度,做好储备土地管护、入库、出库的相关工作,及时编制《弥勒市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开展云南省弥勒市龙泉水库工程、日产4628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弥勒市宇星钻石产业园等项目用地土地征(占)补偿安置工作。三是高效推进土地出让。持续加大批而未供用地处置力度。结合批而未供用地清理处置专项工作,千方百计盘活低效用地, 保障省、州级重点项目、旅游特色小镇项目、绿色品牌项目、民生项目等用地供应。推进闲置用地清理处置,到期仍不能动工的,及时启动调查认定程序,编制处置方案研究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标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研究针对未供即用项目用地问题的处置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及业主配合完善用地手续;对接发改、投促等部门围绕省级挂账重点用地安排项目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促成用地开发建设。
3.聚力资源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一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积极主动介入,提前谋划,秉持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强化临时用地审批,制定市级临时用地管理细则,助力项目落地实施。引导促进市域内耕地进出平衡交易,推动全市耕地“进出平衡”。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压实镇村组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对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实行全面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巩固耕地保护成果,严守耕地红线。加快推进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快耕地垦造。按照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在建项目入库,积极谋划新项目启动建设,加快增减挂项目处置进度,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4年新立项(新哨火木龙)补充耕地项目1个;增减挂钩项目3个;太平提质改造项目1个;稳步推进实施7个增减挂钩获批方案;将2023年已竣工的补充耕地与提质改造项目中未参与新增耕地核定入库的图斑提取分割为2地块,纳入2024年的新增耕地核定工作,督促进行大春栽种,并完成指标入库工作。三是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有序推进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弥勒片区)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2024年内全面完成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156个图斑修复任务,探索矿山生态修复监管联动机制。四是严格矿产资源管理。加快推进弥勒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配合好州局开展第一批矿权的出让工作,积极开展弥勒市第二批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有序推进采矿权延续、变更、注销,积极开展过期矿业权分类处置;探索研究发展资源经济,编制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加快过期矿业权清理处置工作,建立县级发证权限新建矿山准入制度;加强矿业权日常监管,全力维护全市矿业勘查开发秩序。五是强化自然资源执法。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加大巡查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深入推进历史违法用地问题集中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各级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历史违法用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协同联动,定期同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切实抓好土地违法查处整改工作。
4.聚焦权益维护,增进群众福祉。
一是抓好不动产确权登记。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完成古城社区路马黑、皇粮田小组搬迁安置地供地后住户产权证办理,进一步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记数据入库汇交,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协助试点乡镇(街道)完成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二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加快完成朋普镇齐格村滑坡治理项目、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黑泥凹滑坡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工作;督促加快推进太平街道小茂租、小松棵,新哨镇棕白、西二镇小烂田、五山乡苍蒲塘等5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谋划一批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1个;无差额供给单位;无定额补助单位;无自收自支单位。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6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7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9人(其中,未包含1名退职人员,因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退职后工资、保险经费仍由我单位做预算支付), 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退职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75.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75.4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96.64万元,减少23.97%,主要原因分析:减少弥勒市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等项目纳入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导致我局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75.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75.4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5.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96.64万元,减少23.97%,主要原因分析:减少弥勒市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等项目纳入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导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75.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7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6万元,增加0.3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人员新增,公用经费及住房公积金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1.5万元,减少96.44%,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弥勒市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编制项目等各类项目经费,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支出行政退休人员经费;
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76万元,主要用于支出事业退休人员经费,以及1名退职人员工资发放;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56万元,用于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7.29万元,用于支出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53万元,用于支出事业编制职工医疗保险;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7万元;用于支出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895.27万元,用于支出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遗属补助等;
220(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338.86万元,用于支出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87.80万元,用于缴纳本部门人员住房公积金;
224(类)06(款)01(项)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0万元,用于支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照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56.90万元,项目支出18.5万元。
1.基本支出1556.90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别是:
(1)工资福利预算支出1470.69万元(含基本工资支出325.85万元、津贴补贴支出303.91万元、奖金77.87万元、绩效工资支出181.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4.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9.1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7.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3.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5万元,增加0.2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人员调动新增参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人,导致工资福利预算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预算支出78.5万元(含办公费支出1.25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3.1万元、差旅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8.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万元),较上年增加0.75万元,增加0.9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差旅费预算增加,导致本年商品和服务预算支出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7.71万元(含退休费6.56万元、生活补助支出1.15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减少3.02%;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局1名退职人员定于2024年5月份退休,补助经费预算较上年度减少7个月,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18.5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别是:
商品和服务支出1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1.5万元,减少96.4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局机关各类委托业务费、乡镇自然资源所房屋及公厕零星维修费等支出,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增长171.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增长3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增长3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对比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仅预算了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2024年我局共有2辆在编在用公务用车,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还有2辆公务用车未纳入机关用车编制,实际工作中共计有4辆公务用车在使用,故较2023年增加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导致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地质灾害及矿山恢复经费
1.总体目标:加快推进弥勒市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建设,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地质灾害培训演练,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及时发放监测员补贴,进一步推进其履职能力,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争取不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灾害发生时,将损失降到最低。
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补助群测群防员数量≦100人;开展应急处置≧1次;
3.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开展应急处置保护财产≦5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8.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75万元,增长0.96%,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新增退休人员2人,及人员调动新增参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人,增加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60650.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369.29万元,固定资产587.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564.40万元,无形资产129.3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43.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581.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82.24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344.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800平方米,账面原值32.3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6.9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411万元(未入账);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因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63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