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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lcj/2024-0000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0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700000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弥勒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资源林政保护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

  所属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弥勒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 

  2.弥勒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暨自然保护地工作站

  3.弥勒市林长办公室

  4.弥勒市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

  5.弥勒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6.弥勒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工作站

  8.弥勒市林火监测中心

  9.弥勒市苗圃

  10.弥勒市竹园国有林场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10个事业单位除弥勒市竹园国有林场单独核算外,其他9个事业单位并入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长制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弥勒。 

  二、严格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强化巡山护林、野外火源管控,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对入山的车辆和人员认真进行扫码、实名登记,收缴火种,真正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的森林防火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巡山护林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制止、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三、积极推进国土绿化提升。继续推进2023年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完成建设任务14602亩;计划实施2024年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2.63万亩;完成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目标任务116万株,尽责率达90%以上。全力推进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力争成功申报省级森林乡村20个。以财政资金为杠,以社会资本为主,积极实施国储林建设,推动云南省弥勒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云南弥勒全域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和弥勒市竹园林场林业产业项目开工建设。 

  四、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开展林长制评价激励,全面深化林长制工作。探索森林防火新模式,打赢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攻坚战。继续强化森林督查工作,力争2024年6月前2023年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全部完成,案件查结率达100%。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等防治工作,严控林业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率。做好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全面提升林业综合执法水平。继续推进林草数字建设,新建智能监控卡口和无人机库系统,对林草湿资源进行动态监测,推进林草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向规范化、高效化、智能化发展。 

  五、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稳增长。持续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做好涉林涉草行政审批。主动对接服务,全力为我市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争取和落实林地指标。持续深化林业改革,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体系,提升森林资源保护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积极推进森林康养、碳达峰碳中和、林业碳汇等新兴产业发展,争取成为全省林业碳汇试点县市。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力争2024年全市林业产值达90亿元,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76人。在职实有9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3人。 

  车辆编制22辆,实有车辆2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0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09.6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5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4.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05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3.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1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41.5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农林水支出减少241.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09.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09.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9.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5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4.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05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3.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1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41.5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农林水支出减少241.5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09.6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0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退休形成减少;项目支出573.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农林水支出减少241.50万元,其中:造林补助减少190万元,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保证金减少50万元,保运转经费减少1.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82万元,农林水支出153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万元,具体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06万元,其中:20805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17.23万元,用于行政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20805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66.76万元,用于事业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9.62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801(项)死忙抚恤13.21万元,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支出;2080802(项)伤残抚恤3.24万元,用于发放行政退休职工(1人)伤残补助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45.82万元,其中:2101101(项)行政单位医疗18.55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2101102(项)事业单位医疗102.16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21011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1.93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2101199(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8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1533.28万元,其中:2130201(项)行政运行200.39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支出等;2130204(项)事业机构917.4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等;2130205(项)森林资源培育40万元,用于林长制激励工作专项经费支出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2130299(项)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60万元,用于发放生态扶贫护林员劳务费;2130803(项)农业保险费补贴15.45万元,用于支付市级森林火灾保险费

  住房保障支出110.44万元,即2210201(项)住房公积金110.44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万元,即2240602(项)森林草原防灾减灾150万元,用于市级防火队劳务费支出、防灭火期巡查、出勤扑救火车辆运维费支出及购买物资装备支出等。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18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严禁公职人员出国出境,单位未安排人员出国出境,故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8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90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相关办法的接待范围和标准执行,能不接待尽量不接待,控制陪餐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7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7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0.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管出差、下乡审批,出差、下乡人员车尽量拼车或搭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重点项目支出5个,共573.95万元,其中:林长制工作激励经费40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森林火灾)资金15.45万元,保运转经费8.5万元,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150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经费360万元,具本绩效目标如下: 

  林长制工作激励经费4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林长制激励评选涉及街道(单位),指标值17个;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获得优秀等次单位,指标值5个;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获得优秀等次单位,指标值11个;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森林火灾受灾率,指标值≤0.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指标值≤0.4%;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项目完成时效,指标值2024年12月底前;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增强了各级林长、村组专管员、护林员解决协调林草重难点问题以及巡林护林、守护林草资源的积极性,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增加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指标值明显;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项目参与者满意度≥90%。 

  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森林火灾)资金15.45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林地面积(按老面积投保),指标值2315974亩;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市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指标值15.75%-17.5%;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绝对免赔额,指标值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支付保费时效,指标值2024年12月底前;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成本指标、三级指标: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0.4元/亩;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风险保障总额,指标值等于上年;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部门运转,指标值正常运转;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保障农业生产、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参保农户及林区周边群众满意度≥90%。 

  保运转经费8.5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公务接待次数,指标值≤10次;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工作开展效率,指标值≥9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项目完成时效,指标值2024年12月底前;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部门运转,指标值正常运转;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职工及社会群众满意度≥90%。 

  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15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组建市级森林消防专业队,指标值1支队伍60人;年度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起数,指标值≤1起;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清除火灾风险隐患,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率,指标值等于100%;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指标值≤0.9‰;年度草原火灾受害率,指标值≤2‰;年度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当日扑灭率,指标值≥98%;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购买专业队员2024年度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标值1年;卫星热点核实反馈时效,指标值≤1小时;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带动就业人数,带动专业队员劳务费增加,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部门运转,指标值正常运转;防火队员劳务费得到保障,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项目参与者及林区群众满意度≥90%。 

  生态护林员补助经费36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聘用生态护林员,指标值300人;人均管护面积,指标值≤3000亩;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生态护林员管护出勤率,指标值≤23天;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成本指标、三级指标:经济成本指标,指标值360万元;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每个生态护林员年增收,指标值12000元;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每年解决就业人数,指标值300人;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有效保护现有公益林资源,指标值899600亩;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可持续性影响指标、三级指标: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性,指标值有效;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压缩运转经费形成减少。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公务待费、会议费、临聘人员劳务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7159.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742.37万元,固定资产1264.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2.3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32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6.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23平方米,账面原值31.14万元;处置车辆1辆(无偿划拨云GML586给弥阳街道林水中心),账面原值7.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1.1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04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04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