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233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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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2-2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63000000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统一领导和管理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规划科、行政审批科、 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科、矿政科、人事财务科、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
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弥勒市规划中心;
4.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弥阳自然资源所;
5.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朋普自然资源所;
6.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山自然资源所;
7.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江边自然资源所;
8.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新哨自然资源所;
9.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一自然资源所;
10.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二自然资源所;
11.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三自然资源所;
1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虹溪自然资源所;
13.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竹园自然资源所;
14.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巡检司自然资源所;
15.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山自然资源所;
16.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风自然资源所。
16家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未单独核算,统一由局机关管理,并入同一套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党建引领,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推动党建政治引领和思想政治教育有机契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进一步强化政治统领,深化理论武装,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擦亮政治本色,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系统落地生根。二是深耕党支部建设,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找准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点,实现组织设置规范、支委会建设规范、组织生活规范、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制度保障规范,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规范、提升质量。强化高质量意识,对标高质量要求,在机关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标杆,强化政治引领,压实党建责任,立足自身职责,切实把机关党建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三是推进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提升服务品质。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纪等措施,推进纪律建设在党员干部心中落地生根,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从根本上杜绝“四有四无”问题。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做好土地政策指导,积极走出去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弥勒奋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目的地云南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坚持规划引领,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法规政策体系
一是结合经自然资源部批准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加快推进《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快启动《弥勒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工作,为项目规划审查、审批、监管提供有力技术保障。三是定期组织开展规划管理法规和政策培训,严明工作红线、工作纪律,确保各级规划管理人员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规划管理工作,做实做深做细规划管理工作,为城乡科学合理发展提供技术保障服务。四是加大国土空间规划宣传力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要求深入人心,开门编制规划,接受群众监督,杜绝随意变更规划行为。五是在抓实2022年53个村的规划成果运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扎实推进2023年37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继续做好项目用地保障,推动全市发展大局
一是“严格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继续围绕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需求,积极主动服务,加强协作,提前介入,指导项目业主有效统筹用地报批前期资料准备工作,提高报批效率。二是继续推进全市重点项目用地土地征(占)补偿安置工作。三是精准化推进存量用地清理处置。加大批而未供用地供应力度,稳步提高供地率。确保省、州级重点项目、旅游特色小镇项目、绿色食品牌项目、民生项目等的用地供应,持续推进闲置用地清理处置。
4.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已经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鱼的,逐步恢复种粮;开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流出图斑整改,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和完善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确保目前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再减少。
5.全力推动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积极垦造各类土地指标
按照《弥勒市土地综合整治三年2022-2024)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相关要求,努力完成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目标任务,进出平衡项目根据上级政策要求逐步探索实施,增减挂项目按照“重点解决存量、择优实施增量”的原则,进一步处置存量项目,推进新项目的实施。
6.继续做好采矿权管理,加强矿业权日常监管
一是继续推进弥勒市煤矿和非煤矿山的转型升级工作,按市人民政府决定关闭注销采矿许可证,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二是做好过期矿权清理工作,提升矿业权管理水平。三是加大矿山巡查检查力度,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综合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查处机制,全力维护全市矿业勘查开发秩序。
7.加快推动矿山生态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对持证矿山,督促矿山企业按其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规定,按计划做好修复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催促企业预存土地复垦费用、计提矿山恢复治理基金。二是对于历史遗留矿山,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支持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积极配合做好2023年中央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编制完成《弥勒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3年行动计划》,并按计划逐步实施,确保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在2025年前完成销号工作。加快推进弥勒市2022年度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施工进度。及时提请州局对2023年度中央环保督察拟修复的7座矿山进行认定。
8.持续加强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按照“五位一体”网格化巡查排查整治制度和“一点多员”包保责任体系落实好各项工作,根据巡查排查、督导发现的有关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同时认真落实好“汛期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等制度。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统筹推进弥勒市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工作。编制完成《弥勒市地质灾害综合整治3年行动计划》,加快工程治理进度,督促各乡镇尽快推进搬迁和旧房拆除工作,加快推进正在治理工程及准备治理工程的施工进度,特别是加快推进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黑泥凹应急治理和西二镇路岐危岩清理工程的施工进度。
9.整合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化体系,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不断扩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覆盖程度和运用深度,推进线上登记、交易、缴税联合办理;加强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等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协同办理过户,降低群众办事成本。二是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不动产登记平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不动产权籍管理平台、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系统”,加强不动产登记人员操作培训,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0.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水平,促进项目依法依规施工建设
严格执行《红河州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利用好“第三方”技术服务力量,做好工程跟踪检查,对必控环节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保证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建设。对检查发现未按照批准规划建设的,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停工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得继续建设。
11.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全力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一是加大巡查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充分发挥日常巡查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加强对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的日常复查监督,强化跟踪问效。二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强化“打非治违”力度。严格执行弥勒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通过联勘联审,在符合各部门要求的前提下,争取在没有砂场矿山的乡镇设置矿权。同时,加大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等非法行为,维护“打非治违”成果。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协同联动。构建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共同责任机制、源头防控机制、联动协作机制、案件查处协作配合等制度。定期与检察院、市纪委市监委沟通对接,利用监察建议、检察建议、审计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抓好土地违法查处整改工作。并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到违法现场督查违法用地行为整改。四是加强法规宣传,提高民众依法用地管地法治意识。定期开展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从实、从细为群众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力争让法律法规深入人心,真正达到耳熟能详的效果,让群众能够真正认识到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群众依法用地、管地意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7个;无差额供给单位;无定额补助单位;无自收自支单位。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3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7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2人、财政补助人员35人)。在职实有7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0人(包含1名退职人员,因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退职后工资、保险经费仍由我单位做预算支付),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46人、退职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7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72.0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7.75万元,增加30.79%,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新增弥勒市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项目纳入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导致我局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72.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72.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53.9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7.75万元,增加30.79%,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新增弥勒市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项目纳入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导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072.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7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2.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25万元,减少1.41%,主要原因分析:去年因退休人员增加,新招录工作人员工资降低,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5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0万元 ,增加510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局仅有1个重要项目(即:地质灾害及矿山恢复治理)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2023年新增弥勒市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编制项目等各类工作经费,导致我局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支出行政退休人员经费;
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72万元,主要用于支出事业退休人员经费,以及1名退职人员工资发放;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19万元,用于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1.39万元,用于支出2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6.76万元,用于支出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91万元,用于支出事业编制职工医疗保险;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91万元;用于支出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5万元;用于支出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874.14万元,用于支出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遗属补助等;
220(类)01(款)04(项)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78.88万元,用于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编制项目费用;
220(类)01(款)06(项)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50万元,弥勒市土地综合整治三年(2022-2024年)行动计划工作经费;
220(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319.76万元,用于支出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
220(类)01(款)99(项)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81.12万元,局机关各类委托业务费、乡镇自然资源所房屋及公厕零星维修费、及业务工作经费等支出;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84.69万元,用于缴纳本部门人员住房公积金;
224(类)06(款)01(项)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0万元,用于支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照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52.04万元,项目支出520万元。
1.基本支出1552.04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别是:
(1)工资福利预算支出1466.34万元(含基本工资支出317.64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99.66万元、奖金68.95万元、绩效工资支出175.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2.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14.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4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4.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3.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17万元,增加21.2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将执法大队临聘人员工资纳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核算,导致工资福利预算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预算支出77.75万元(含办公费支出3万元、印刷费1.2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8.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8万元),较上年减少265.99万元,减少77.38%;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局将64名执法监察大队临聘人员工资纳入部门预算劳务费中,本年将该笔预算调至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导致本年商品和服务预算支出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7.95万元(含退休费6.56万元、生活补助支出1.39万元),较上年减少13.43万元,减少62.8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局1名退职人员保险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2023年将该笔预算调至工资福利预算支出,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520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别是:
(1)商品和服务支出2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0万元,增加260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局仅有1个重要项目(即:地质灾害及矿山恢复治理)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新增加局机关各类委托业务费、乡镇自然资源所房屋及公厕零星维修费、及业务工作经费等支出,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资本性支出2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将弥勒市土地综合整治三年(2022-2024年)行动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导致资本性支出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万元,较上年增加3.92万元,增加127.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暂无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0.37万元,增加14.0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上年经费困难,部分接待费用还未报账,导致本年度费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3.55万元,增加788.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3.55万元,增加788.8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年初预算不足,年中因公车加油、过路费、维修费等支出需要经费,因此增加2023年预算资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地质灾害及矿山恢复经费
1.总体目标:加快推进弥勒市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建设,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地质灾害培训演练,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及时发放监测员补贴,进一步推进其履职能力,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争取不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灾害发生时,将损失降到最低。
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补助群测群防员数量≦100人;开展应急处置≧1次;
3.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开展应急处置保护财产≧50万元。
(二)弥勒市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编制项目
1.总体目标:一是在2023年内完成东山增减挂钩、朋普增减挂钩、东山洛那提质改造、西一大云提质改造、五山箐口补充耕地4个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建设规模2000亩,预计投资3250万元。二是在2023年内完成《东风片区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及概念规划》编制。
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建设规模≧2000亩;
3.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是否能引领东风片区高质量发展=是;
4.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按照协商进度完成规划编制;
5.产出指标——成本指标: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成本=250万元;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编制费用≦197.2万元;
6.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水田产出面积≧500亩;新增粮食产能指标≧4万公斤;
7.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是否满足弥勒市城市发展需要=是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75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减少265.99万元,减少77.38%;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局将64名执法监察大队临聘人员工资纳入部门预算劳务费中,本年将该笔预算调至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50806.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787.79万元,固定资产669.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20.00万元,无形资产129.3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18.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59.86万元,其中出租资产6465.4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9.86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五)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通知要求,2023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3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因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63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