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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fbgs/2024-0009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3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0000

附件1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创新,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协同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指导文化与旅游衍生产品的开发与生存,丰富提高全市旅游产品本土文化承载力与传播力。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弥勒市文化馆是政府部门设立的公益性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系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也是当地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主要职能:组织全市重大节庆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群众文化骨干,繁荣群众文艺创作,研究群文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开展免费开放工作等重要任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指导群众创作优秀文艺作品,辅导基层文艺骨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弥勒市图书馆系市文旅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是弥勒市域内最大和最专业的文献收藏中心。主要职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从事文献收藏、借阅、信息咨询、培训教育、学术研究,担负收集保存历史文化遗产,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知识教育、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职能,发挥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的重要功能,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办发〔2019〕46号)文件,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公共文化科(博物科)、产业规划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宣传推广科。按照《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弥编办发〔2019〕27号)文件、〈关于重新核定弥勒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的通知》(弥编发〔2023〕44号)文件及〈关于成立弥勒市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的批复》(弥编发〔2023〕55号)文件,直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弥勒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弥勒市文化馆

3.弥勒市图书馆

4.弥勒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所)

5.弥勒市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5家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未单独核算,统一由局机关管理,并入同一套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全域旅游发展为方向,以旅游目的地向旅居康养目的地转型为目标,全力推动“环境美”走向“发展美”,为弥勒加快建设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强市贡献文旅力量。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市委“1377”发展思路,加快旅游强市建设。局党组班子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带动各级党组织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驰而不息的作风,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机关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始终扛牢扛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与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管好阵地、管好队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牢意识形态工作。

(二)奋力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以“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为契机,认真梳理优化文旅项目库,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以线串点、以点带面、做强全域,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项目,辐射带动周边融合发展,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加强对省州文旅高质量发展提出的系列政策的学习研究,抢抓政策机遇,主动加强与省州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为推动弥勒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三)协调推进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做强“+文旅”“文旅+” ,扩展“新版图”,加大“农业+文旅”“体育+文旅”“康养+文旅”“科技+文旅”“交通+文旅”建设力度,增加“快旅慢游”交通旅游供给。加快推进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城投温泉酒店建设,协调推动喜来登、源宿等高品质酒店投入运营。指导文旅企业充分运用好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依法合理利用,协调自然资源和林草等要素保障部门,加快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力争开工建设东风韵双创园(二期)项目,启动太平湖国际会议中心配套酒店项目和东风韵半岛无动力乐园项目建设。

(四)持续推进旅游品牌创建工作。以创建湖泉水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契机,不断完善和提升A级景区配套设施改造,制定修改完善景区管理制度。力争谋划一批文旅项目招商,推动一批文旅项目落地,创作一批文艺精品,做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一批国字号和省级旅游品牌,推动文旅全产业链发展。

(五)挖掘推动历史文脉传承。持续跟进五山王炽墓地修缮工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合理利用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习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艺创作,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弥勒特色的民族歌舞剧目。把文化艺术全面融入“吃、住、行、游、购、娱”各要素,不断满足游客多元化、个性化、人性化、亲情化的需求,打造体验导向型文旅融合景区。引导4个特色小镇打造微场景舞台,立足民俗文化发展小型旅游演艺产品,打造夜间文化旅游网红打卡地。

(六)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严格落实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景点、购物店、宾馆酒店等重点旅游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旅游市场秩序形成有效监管。建立线上线下联动、高效便捷畅通的旅游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反馈机制,建立游客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

(七)持续做好文旅宣传推介。树立“全员营销”理念,加快形成推动全市文化旅游营销推介工作的强大合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景区开展抱团营销,互利双赢。结合文化活动及节庆时间节点,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宣传营销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和载体,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吸引省内外游客来弥勒旅游体验、休闲康养、购物消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 7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9人。在职实有6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按单位划分:(1)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人数为3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编制13人;(2)弥勒市文化馆事业编制22人;(3)弥勒市图书馆事业编制11人。

在职实有人员为68人,其中: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39人(机关在职公务员13人,机关在职工勤人员2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职人员10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职工人2人,博物馆在职事业人员9人、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在职事业人员3人),弥勒市文化馆21人,弥勒市图书馆8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49人(局机关40人、市文化馆4人、市图书馆5人)。

其他实有人员27人,其中:长期聘用临时人员20人(局机关17人、市图书馆3人),遗属人员7人(局机关4人、市文化馆1人、市图书馆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分别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用车1辆、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公务用车1辆、文物管理所公务用车1辆、图书馆公务用车1辆)。

实有车辆数大于编制车辆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由相关部门核定车辆编制数3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图书馆公务用车1辆无编制数,因图书馆工作性质特殊,经常下乡开展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与农家书屋业务工作指导,全年需配送农家书屋采购图书到每个服务点,所以文旅局决定继续使用,故实有车辆数大于编制车辆数。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9.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9.1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98万元,下降4.1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变化(2023年退休3人,调出1人,招考录用2人,人才引进2人,历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人员变化导致2024年工资支出减少1.04万元、医疗保险缴费和失业保险缴费增加6.43万元、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8.8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0.48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增加2人导致退休公用经费增加0.08万元。三是人员变化导致工会经费减少0.02万元。四是遗属补助增加1.24万元、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增加2.64万元。五是市级下达的虹溪文笔塔、三代一品封典文物修缮工程补助经费减少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9.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79.1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9.10万元(本级财力1379.1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98万元,下降4.1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变化(2023年退休3人,调出1人,招考录用2人,人才引进2人,历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人员变化导致2024年工资支出减少1.04万元、医疗保险缴费和失业保险缴费增加6.43万元、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8.8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0.48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增加2人导致退休公用经费增加0.08万元。三是人员变化导致工会经费减少0.02万元。四是遗属补助增加1.24万元、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增加2.64万元。五是市级下达的虹溪文笔塔、三代一品封典文物修缮工程补助经费减少5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9.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7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8万元,下降0.7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变化(2023年退休3人,调出1人,招考录用2人,人才引进2人,历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人员变化导致2024年工资支出减少1.04万元、医疗保险缴费和失业保险缴费增加6.43万元、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8.8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0.48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增加2人导致退休公用经费增加0.08万元。三是人员变化导致工会经费减少0.02万元。四是遗属补助增加1.24万元、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增加2.64万元。

项目支出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万元,减少46.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级下达的虹溪文笔塔、三代一品封典文物修缮工程补助经费减少5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7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63.45万元,其中:

(1)2070101行政运行356.1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317.57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9.13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23.82万元、公车运维费3万元、工会费2.63万元;

(2)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1.2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运行工作经费10万元、老年诗书画协会工作经费2万元、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工资79.20万元;

(3)2070104图书馆7万元,主要反映图书购置经费;

(4)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60万元,主要反映艺术团群众文化演出经费;

(5)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19.64万元,主要反映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

(6)2070113旅游宣传50万元,主要反映旅游宣传促销开展工作经费;

(7)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79.46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工资453.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41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10.25万元、工会经费5.92万元;

2.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92万元,其中: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6万元(局机关1万元、市文化馆0.16万元、市图书馆0.2万元),主要反映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76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6.2万元(局机关3.54万元、市文化馆0.89万元、市图书馆1.7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在职人员死亡遗属生活补助;

3.210款卫生健康支出105.46万元,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8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4.11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19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伤保险补助。

4.221款住房保障支出79.27万元,其中:

(1)2210201住房公积金79.27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22.10万元,项目支出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98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减。其中,基本支出分别为:

工资福利支出1167.55万元;

(1)基本工资支出314.99万元;

(2) 津贴补贴175.65万元;

(3)奖金41.58万元;

(4)绩效工资239.23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76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97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19万元(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71万元;

(9)住房公积金支出79.27万元;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20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28.71万元;

(1)办公费20.81万元;

(2)水费0.08万元;

(3)邮电费2.11万元;

(4)差旅费2万元;

(5)接待费3万元;

(6)劳务费60万元(群众文艺演出经费);

(7)工会经费8.55万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9)其他交通费用26.20万元;

(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84万元。

(1)生活补助支出25.84万元(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19.64万元、机关事业在职人员死亡遗属生活补助6.2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项目支出分别为:

1.商品服务支出57万元。

(1)办公费7万元(图书购置经费);

(2)印刷费5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3)咨询费4.6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4)邮电费0.4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5)差旅费5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6)委托业务费3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万元,较上年减少42万元,下降53.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8万元,较上年减少37万元,下降67.27%,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因公出国(境)36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应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只减不增”的原则,逐年递减,即:“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在上一年度“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基础上“只减不增”,逐年递减,故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应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只减不增”的原则,逐年递减,即:“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在上一年度“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基础上“只减不增”,逐年递减,故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2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应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只减不增”的原则,逐年递减,即:“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在上一年度“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基础上“只减不增”,逐年递减,故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无增减,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2个,资金57万元。分别为:

(一)旅游宣传促销经费50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1.旅游推介会大于等于1次;2.旅游宣传促销大于等于2次;3.“5.19”中国旅游日活动等于1次;4.新媒体营销大于等于1次。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计划完成率等于100%。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实现年接待游客人次大于等于900万人次;实现年旅游收入大于等于90亿元。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2024年图书馆图书资源购置经费7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每年新增图书册数大于等于2300册;每年均借阅图书量大于等于8万册。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有效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等于长期。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及正常运转支出等。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2.04万元,增长1.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公务员增加,故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均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6014.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42.78万元,固定资产4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12.0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8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7.67万元,其中出租资产42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7.67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五)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4】2号)的通知要求,2024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4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支出。

(七)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市财政预算批复,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