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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2353-52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800000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办发〔2019〕54号),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弥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即综合科、项目科和督查考评科。行政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根据《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弥勒市精准扶贫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弥人社复〔2019〕9号),同意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弥勒市精准扶贫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核定事业编制5名。2022年6月22日,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弥勒市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弥编办〔2022〕12号),将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乡村振兴局,为弥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由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调整后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均保持不变。

  所属单位为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强化“三类人员”帮扶,在全面落实上级扶持政策基础上,围绕脱贫村、脱贫户和“三类人员”“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我市在全州率先制定出台产业、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生态、就业、低保保障、综合保险、扶贫资产后续管理11个衔接配套实施方案,补齐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帮扶政策缺口,持续强化政策落实,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1.5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3.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4%,主要原因分析:预算乡村振兴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1.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1.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1.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3.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4%,主要原因分析:预算乡村振兴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1.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09万元,2022年基本支出181.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3%,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工作经费预算列入基本支出中支出;项目支出62.50万,2022年项目支出5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05%,主要原因分析预算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经费增多。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慰问死亡家属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1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4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费支出;

  2130501行政运行84.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万元,主要用于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经费;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4.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7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在此预算中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在此预算中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在此预算中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5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6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0.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2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55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脱贫攻坚结束,各级督查检查减少,接待相对减少;二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50万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6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7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脱贫攻坚结束,各级督查检查减少,用车减少;二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生产发展:反映用于农村贫楞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发展: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扶贫贷款奖补贴息: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断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94万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19万元,主要原因是巩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资产总额973.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0.33万元,固定资产12.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2022年资产总额938.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67万元,其中2022年固定资产11.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弥勒市乡村振兴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五)弥勒市乡村振兴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通知要求,2023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3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另文下达)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因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