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lcj/2025-00010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2-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700200000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弥勒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资源林政保护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
所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弥勒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2.弥勒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暨自然保护地工作站
3.弥勒市林长办公室
4.弥勒市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
5.弥勒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6.弥勒市木材检查站
7.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工作站
8.弥勒市林火监测中心
9.弥勒市苗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开展开展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退化林修复。统筹开展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开展湿地修复、城镇和通道面山工程生态环境修复、矿区生态修复等。计划实施森林抚育2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人工造林1万亩(最后以上级下达任为准)。
2.以林长制为抓手,实现资源整体管护。全市森林管护面积341.68万亩,其中:国有林66万亩、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面积82.31万亩(国家级64.12万亩、省级18.19万亩)、其他林草原湿面积193.37万亩。聘用护林员726个,其中:聘用生态扶贫护林护林员300个,聘用集体公益林护林员301个,聘用天保护林林员125个。2023年,在现有18套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基础上,预计投资329余万元再增补9套点位,建成后,全市监控森林面积约1532平方千米,监控覆盖率可达80.25%。
3.持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行动。2023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全市不发生有影响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4.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行动。林业有害生物面积5.23万亩,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69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54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4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5.5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09.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19.4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9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45.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45.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4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09.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19.4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9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45.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4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增加;项目支出815.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95.26万元,费用补贴增加5.65万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0.91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12万元,农林水支出1587.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6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万元,具体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76万元,主要用于市林草局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及死亡抚恤、伤残抚恤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21.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农林水支出1587.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造林工程补助、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保证金、森林防火、林长制工作、保运转等相关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92.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森林防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28万元,较上年减少2.06万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严禁公职人员出国出境,单位未安排人员出国出境,故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2次,共计接待29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相关办法的接待范围和标准执行,能不接待尽量不接待,控制陪餐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78万元,较上年减少1.99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78万元,较上年减少1.99万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管出差、下乡审批,出差、下乡人员车尽量拼车或搭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重点项目支出7个,共815.45万元,其中:保运转经费10万元,造林工程补助经费190万元,生态扶贫护林员经费360万元,林长制工作经费40万元,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保证金补助经费50万元,森林防火经费150万元,森林火灾保险补助经费15.45万元,具本绩效目标如下:
保运转经费1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部门工作进展,指标值有序进展;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部门运转,指标值正常运转;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单位职工满意度≥95%。
造林工程补助经费19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造林工程补助经费,指标值19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年前支付,指标值2023年1月31日前支付;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林业部门与施工方及业主方矛盾得到有效缓解,部门正常运转;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满意度≥85%。
生态扶贫护林员经费36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涉及乡镇个数,指标值12个,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指标值300人;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按月或者季度发放,指标值按月、按季度及时发放到护林员卡上;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增加护林员收入,指标值360万元;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护林员及林区群众满意度≥90%.
林长制工作经费4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林长制公示牌数量,指标值50块,维修更换市级林长公示牌数量,指标值20块;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2023年12月前完成项目;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部门正常运转;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保护管理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满意度≥95%.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保证金补助经费5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保证金,指标值5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年前支付,指标值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支付;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部门正常运转;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满意度≥85%。
森林防火经费15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组建市级森林消防专业队,指标值1支队伍60人;采购物资设备数量,指标值≥1700份;购买割草机,指标值150台;购买镰刀,指标值200把;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清除火灾风险隐患,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率,指标值10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购买专业队员2023年度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标值2023年;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成本指标、三级指标:割草机单价,指标值800元/台,镰刀单价,指标值25元/把;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部门正常运转,市级森林消防专业队劳务费得到有效保障;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有效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林区群众满意度≥90%。
森林火灾保险补助经费15.45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林地面积,指标值弥勒市林地面积3205800亩,其中公益林1285300亩,商品林1920500亩;市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指标值15.75%-17.5%,公益林市级财政补贴17.5%,商品林市级财政补贴15.75%;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绝对免赔额,指标值0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支付保费时效,指标值≤365天;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保费补贴标准,指标值0.4元/亩;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风险保障总额高于上年;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部门正常运转;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有效保障农业生产、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参保农户及林区周边群众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万元,与上年对比相持平,主要原因分析:出支范围与上年不变。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公务待费、会议费、临聘人员劳务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3835.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36万元,固定资产747.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2.3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3.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即核减车辆1辆,云G46458与竹园国有林场重复入账),账面原值19.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9项,账面原值66.7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回收公司因疫情当年未来回收);资产使用收入1.04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04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五)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通知要求,2023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3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7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