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240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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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2-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72300000
附件1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涉环食药知森民生问题,严格贯彻执行森林草原、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全面掌握辖区环食药知森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规律和特点,拟订预防打击对策,依法组织侦办破坏森林草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及时承办各级交办的大要案件;组织协调辖区跨区域案件的侦办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配合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医疗卫生、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水利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行刑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相关要求,我单位名称由上年的“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变更为:“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并加挂“弥勒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综合勤务室、政工监督室、侦查一中队(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侦查二中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侦查三中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侦查四中队(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侦查中队)。设江边、西山、四家、洛那、竹园5个森林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政治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打好基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训词以及关于公安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着力深化理论武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打牢旗帜鲜明讲政治、拥护核心跟党走的思想基础,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凝聚力。
2.加强执法办案,严厉打击环食药知森领域违法犯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关注违法犯罪规律特点,聚焦“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全链条维护从农田到餐桌的食用农产品安全。聚焦群众用药安全,严打“两品一械一材料”违法犯罪(即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尤其是针对制售假冒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及相关用品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绝不姑息,全力服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聚焦生态安全,依法严打污染环境、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积极服务绿色发展、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聚焦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严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3.加强巡查整治,确保生态环境和民生领域持续安全稳定。主动应对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科局、市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局、市文旅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以重点林区、交通要道、运输通道、销售市场等环节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和重点问题的日常整治。针对复杂、疑难、重大、敏感类案件会同行政职能部门及时开展联合治理,切实推动源头治理,形成打击与治理的强大合力。
4.加强隐患排查,提升环食药知森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能力。紧紧围绕重点物种保护、林区治安稳定、食品药品安全、生态负面舆情等重点方面,协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和综合治理,着力将风险隐患灭于萌芽、止于未发,严防各类矛盾风险叠加,触发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风险。
坚持打防结合、侦稳同步,统筹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严防环食药知领域犯罪引发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5.加强装备建设,提升公安环食药侦快检能力水平。按照公安装备建设“十四五”规划,紧跟省、州步伐,加强请示汇报,争取资金支持,按照先易后难、区分轻重缓急的工作思路,分批次、分阶段稳步有序推进公安环食药检测装备项目建设,提升基层森警部门装备配备水平,破解基层检验鉴定难题,为执法办案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6.加强学习培训,推动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双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集法治公安建设目标,结合警种工作实际,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举办业务培训的同时,注重培养业务骨干,以点带面、战训结合,常态化开展好执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坚持在学中练、在练中学,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软实力。
7.加强宣传教育,弘扬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正能量。坚持把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正面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人民群众抵御环食药知领域犯罪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无差额供给单位、无定额补助单位、无自收自支单位。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公单位、无事业单位。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政法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无事业编制。在职实有28人,比上年减少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无财政差额补助,无财政专户资金、无单位资金保障人员、财政供养其他人员28人为市政府安排可聘用辅警人数。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无离休,退休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均为执勤执法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5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5.5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718.54万元对比,增加37.03万元,增幅5.15%。主要原因本年预算辅警经费比上年增加10万元,保运转经费及社会保险费、职工公积金基数增加等原因形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55.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5.57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5.5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
与上年718.54万元对比,增加37.03万元,增幅5.15%,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辅警经费比上年增加10万元,保运转经费及社会保险费、职工公积金基数增加等原因形成。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5.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57万元,与上年718.54对比增加32.03万元,增幅4.45%。,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辅警经费比上年增加10万元,其他为社会保险费、职工公积金基数增加等原因形成;项目支出5.00万元,为保运转项目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5.00万元,增长100%,上年无此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 支出614.02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辅警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04类02款20项”执法办案 支出5.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保运转工作经费;
“208类05款01项”行政离退休 支出0.24万元,为退休人员公务费;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19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 支出35.1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 支出2.1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类11款99项” 支出1.2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职工工伤保险费;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 支出32.5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公积金支出。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基本支出750.57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分别列入 :
工资福利支出694.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3.07万元、津贴补贴266.80万元、奖金47.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18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2.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万元、住房公积金32.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8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基本支出含办公费21.4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0.20万元、维修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2.80万元、公务交通运行费用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
项目支出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无采购项目,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其中:无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00万元,较上年21.18万元减少2.18万元,下降10.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1.28万元减少0.28万元,下降21.8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批次,预计接待2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我单位在日常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和陪餐人数,从而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00万元,与上年同期一致,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同期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较上年19.9万元减少1.9万元,下降9.54%。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
减少原因分析: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能合并的公务出行尽量合并,以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置换了2辆车辆,维修费大幅下降,从而降低了车辆运行维护成本,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今年无新的购车计划,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根据预算,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及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我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离退休人员公务费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单位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8.“三公”经费,指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公务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5.76万元,与上年161.82万元对比减少106.0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28名辅警经费列支人员经费导致商品和服务费减少和减少1人的公务交通补贴形成。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996.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37万元,固定资产940.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063.5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74万元,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万元,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2】3号)的通知要求,2023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3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预算购买服务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及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72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