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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2500-55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1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400000

  附件1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拟定全市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有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2.承担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规划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督科、医保中心、信息中心共5个科室,编制32人,现有在编人员32人。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高效推进参保工作

  稳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始终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以信息系统及数据互联互通为工作导向,加强组织保障、强化信息数据融合、积极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统筹推进2023年医保征缴全民参保行动计划工作。

  2.全面落实医保各项待遇

  一是落实基本医保保障待遇。加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0%,进一步控制政策范围外费用占比,逐步缩小实际支付比例与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的差距。二是落实医疗救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三是落实分级诊疗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四是向定点机构预拨药品采购款,助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精准落地。五是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3.不断完善定额分配工作

  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适当向乡镇卫生院倾斜,向承担重症救治的医疗机构倾斜,确保参保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

  4.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全面梳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简化办事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式结算,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二是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三是推行“医银合作”便民服务新模式。四是全面推进医保经办业务综合柜员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州医保局指导意见,投资48.6万元对医保服务大厅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取消原单一业务窗口,按“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式综合柜员制模式重新设置五个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门引导、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的医疗保障经办集成式服务新格局。通过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创新优化服务方式,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实现解民忧、见实效,全力打造令群众满意的医保民生服务。

  5.加强“两定”机构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与全市220家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疗机构49家,定点药店171家)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二是认真做好日常审核和检查。三是完善准入退出考核制度。四是做好“双通道”“慢性病门诊”定点零售药店遴选工作。

  6.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持续深化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始终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公立民营一样查、大额小额一起查、所有线索一律查、机构人员一同处理”,采取专项检查、智能监控核查等方式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扎实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一是以宣传教育为抓手,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基金安全浓厚氛围。二是着力推进专项治理,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三是及时查处投诉举报案件。四是抓实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云南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真正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7.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一是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迈出坚实步伐。二是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精细化管理推进多元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临床诊疗行为规范化,在控制基金支出的同时,规范医疗机构不合理诊疗行为,着力解决少数医疗机构降低服务质量,推诿病人等问题,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不降低。

  8.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严格落实医保政策,发挥城乡医疗救助托底作用,实施三重保障制度,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完善救助对象信息,全面保障待遇落实。与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建立信息专递机制,及时获取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监测户等相关人员信息,确保人员资格100%准确。一是做好资助参保工作。二是落实医保三重保障制度。三是健全动态监测机制。依托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做好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实时监测医疗费用报销情况,按月向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推送个人医保范围内自付费用超过7,000元的人员名册。四是全力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工作。为让参保群众知晓医保待遇政策,制作宣传材料,以手机短信方式向所低保户、建档立卡户等低收入户每户至少发送2条宣传医保政策待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4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2.8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95.30万元对比减少1,752.50万元,减少60.53%,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和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资金由财政代列,收入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42.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2.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2.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95.30万元对比减少1,752.50万元,减少60.53%,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和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资金由财政代列,收入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2.8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4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58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539.84万元对比减少3.26万元,减少0.60%,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相应的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606.22万元,与上年2,355.46万元对比减少1,749.24万元,减少74.26%,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和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资金由财政代列,相应的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事业保险等相关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046.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及公车平台的正常运转、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其他医疗保障缴费、其他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相关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4.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488.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0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4.17万元、津贴补贴157.4万元、奖金43.15万元、绩效工资27.98万元,养老保险61.5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36.4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1.55万、住房公积金34.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与上年489.54万元相比减少0.79万元,减少0.16%,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47.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1%。主要包括:公用经费17.50万元、工会经费3.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46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36万元。与上年48.69万元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减少0.86万元,减少1.77%,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相应公用经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606.22元,占项目支出的100%,与上年914.88万元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减少308.66万元,减少33.74%,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人员减少,相应的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医疗保险参保补助资金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0.29万元增加1.71万元,增加589.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0.29万元增加1.71万元,增加589.6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280人次。增加的原因是:各级调研医保相关工作、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工作和其他地州医疗保障局到本单位进行业务交流学习增加,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9.66%。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医疗保险参保补助资金

  2023年建档立卡参保人员48,613人,建档立卡人员补助标准(已脱贫户)81元/人/年,建档立卡人员补助标准(三类人员)108元/人/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参保时限为1年,项目完成时限为1年,项目总投资408.42万元,此项目资金为做好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认定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应补尽补,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统筹补助资金及节约奖励金

  2023年离休干部参保人数39人,离休干部参保筹资标准1.2万元/人/年,项目完成时限为1年,项目总投资126.8万元,此项目资金为稳步推进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保障基金安全运行,确保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

  (三)伤残军人医疗保障统筹补助资金及节约奖励金

  2023年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参保人数23人,项目完成时限为1年,项目总投资71万元,此项目资金为稳步推进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保障基金安全运行,确保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待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万元,与上年8.25万元对比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71.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2万元,固定资产68.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72.4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采购办公设备质量保证金2022年到期退还。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五)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通知要求,2023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3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第二部分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