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243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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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2-2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3300000
附件1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与相关部门职责交叉分工。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所属事业单位有11个,分别是:
1.弥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弥勒市园林局
3.弥勒市房管所
4.弥勒市环卫站
5.弥勒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
6.弥勒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7.弥勒市标准定额站
8.弥勒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站
9.弥勒市城市房屋拆迁协调中心
10.弥勒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
11.弥勒市城建档案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总体要求,围绕“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的弥勒城市发展定位,着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力度,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安居、住有宜居的目标。整合执法力量,开展综合管理、联合执法,全面根治城区风貌乱、停车乱、管线乱、业态乱、景观乱等问题,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建设高品质可持续的人民城市,统筹推进城市更新造。进一步完善环卫、绿化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等监督巡查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77人。在职实有8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4人。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车辆编制数58辆,实有车辆4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9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97.0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3050.25万元,2022年财务总收入3946.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3050.25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46.81万元。预算增加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安排弥勒南北东入城连接线灯光亮化工程款及弥勒市城市道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项目、弥勒市市政基础设施(中山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等预算项目专项资金4855.77万元。2022年预算项目只有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手续费、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弥勒市省级规划示范村本息补助资金等3个项目,项目资金共计1755.4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6997.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97.06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97.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3050.25万元,2022年财务总收入3946.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3050.25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46.81万元。预算增加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安排弥勒南北东入城连接线灯光亮化工程款及弥勒市城市道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项目、弥勒市市政基础设施(中山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等预算项目专项资金。2022年预算项目只有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手续费、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弥勒市省级规划示范村本息补助资金等3个项目,项目资金共计1755.4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97.0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9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1.29万元,上年支出2191.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50.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转退休,所以运转经费基本支出就减少;项目支出4855.77万元,上年项目支出1755.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100.31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除了安排2022年延续的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手续费、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弥勒市省级规划示范村本息补助资金3个项目外,增加了弥勒南北东入城连接线灯光亮化工程款及弥勒市城市道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项目、弥勒市市政基础设施(中山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等预算项目专项资金3100.31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其他公用经费。上年预算支出1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其他公用经费。上年预算支出1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0.24万元,主要是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事业退休人员。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9.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上年预算支出123.16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46.16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而增加预算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上年预算支出23.09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有部分人员职务晋升调资增加预算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9.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上年预算支出77.97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有部分人员职务晋升调资增加预算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上年预算支出14.85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1.5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预算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伤保险补助缴费,较上年增加支出3.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工伤保险预算类款项并在工资主款,所以上年无此类款项预算支出。
2110302水体1941.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弥勒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1876.30万元,云南省弥勒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手续费65万元。上年预算支出1741.30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200万元,其中弥勒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增加200万元。增加预算支出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财政财力有限无法支付2022年第四季度污水处理费,将2022年第四季度污水处理费和污水处理手续费支出纳入2023年预算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254.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上年预算支出301.02万元,较上年减少支出4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员调出以及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预算不再跟工资主款,所以较上年减少预算支出。
2120104城管执法530.6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聘用人员工资和保险缴费支出,上年预算支出558.36万元,较上年减少支出26.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法局聘用人员工资按134人、月人均3300元核定预算(按财政相关文件要求逐年消化聘用人员,预算人数较上年减少7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21.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上年预算支出819.92万元,较上年减少支出97.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退休而人员减少和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预算不再跟工资主款,所以较上年减少预算支出。
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650万元,主要是用于弥勒南北东入城连接线灯光亮化工程款及弥勒市城市道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项目、弥勒市市政基础设施(中山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等支出,上年无此项目预算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70.73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站聘用人员工资、环卫站车辆运行、路灯电费等支出;上年预算支出270.98万元,较上年增加预算支出99.7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环卫站车辆运行和水电费较上年减少预算支出,增加垃圾处置专项资金预算支出128万元,总体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14.47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云南省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本金和利息经费支出。上年预算支出14.16万元,较上年增加预算支出0.31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本金和利息预算支出根据银行提供的同期利率计算,因2022年度根据州上提供的测算表预算贷款本金和利息年底出现缺口,所以2023年预算数略比州上的测算表数据稍高。
2210201住房公积金95.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单位部分公积金缴存,2022年无此类款项预算支出。增加支出95.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住房公积金预算类款项跟工资主款,所以较上年增加预算支出。
2210399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2023年弥勒市购房财政补贴专项支出。增加预算支出1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此项目预算支出,是2023年新增项目。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8.2万元,较上年增加21.19万元,增长78.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2022年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支出以及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作为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依据,所以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万元,较上年增加预算支出21.34万元,增长86.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较上年增加预算支出21.34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2023年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数。
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1.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工作需要出差下乡等车辆使用比较频繁,加之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成本逐年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与增进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全面推进城乡共建共融共享共赢,打造宜居舒适、精致秀美、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魅力弥勒。
(二)完成2023年处理水量满足城市安全正常排水需求,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标准,完成市里2021年下达的COD,NH3-N等节能减排目标。
(三)继续推进弥勒市“四城同创”、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建成区市政主次干道破损路面提档改造及人行道沉降区域修复、燃气管道及排水管网老化更新等工程项目建设。
(四)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力度,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安居、住有宜居的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2.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15437.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222.80万元,固定资产1861.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6616.45万元,无形资产53.11万元,其他资产47683.7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577.29万元,其中,公共基础设施增加10268.82万元(在建工程转资产),保障性住房增加20094.85万元(在建工程转资产),固定资产增加0.73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6.1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2.3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4万元;资产使用收入40.58万元,其中出租资产2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0.58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通知要求,2023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3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七)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