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2554-87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700000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弥勒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资源林政保护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

  所属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弥勒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2.弥勒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暨自然保护地工作站

  3.弥勒市林草信息服务中心

  4.弥勒市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

  5.弥勒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6.弥勒市木材检查站

  7.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工作站

  8.弥勒市林火监测中心

  9.弥勒市苗圃

  10.弥勒市竹园国有林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不懈抓实增绿工程。抓实国土绿化工程,充分利用适宜绿化空间,坚决打好生态脆弱区增绿扩绿攻坚战;抓实城镇面山通道绿化工程,做好实施生态修复、国储林建设等项目有机衔接工作,确保持续有效推进全市城镇面山通道及乡村绿化工程的实施;抓实产业基地工程,启动大抓林业招商行动,将林草项目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引导集体林权有序流转,支持社会资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龙头企业,打造规模化产业基地。实施石漠化治理项目人工造林0.2万亩,投资180万元;封山育林1.5万亩,投资150万元;森林抚育3万亩,投资600万元;全市义务植树117万株。完成湿地调查、督查、监测、年底出数。弥勒市的湿地斑块74个,弥勒市湿地资源总面积3546.9公顷,其中:自然湿地1014.72公顷,均为河流湿地。人工湿地2532.18公顷,分别是水库2051.76公顷,电站460.56公顷,其它19.86公顷。

  2.继续推进林长制工作。一是继续压实林长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工作要求,严把森林资源保护和野外火源监管两道防线,以城镇面山、高铁、国道、省道,重要水源地、主要林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四级林长公示牌,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漏洞、不留死角,确保全市森林生态安全。二是严格加强巡山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林长管理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继续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强化市级、乡镇、村级、小组林长以及护林员巡山护林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隐患,严防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重大案件发生。三是强化工作管理意识。继续做好“林长通”信息系统APP操作使用培训工作,增强各级林长管理意识,加强重点地段、重点林区管理,营造全市各级林长、干部职工共同管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参与植树造林、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3.不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市森林管护面积344.04万亩,其中:重点森林管护面积155.97万亩(国有林66.01万亩,集体国家级公益林71.77万亩,集体地方公益林18.19万亩),一般管护面积188.07万亩。为管护全市森林资源,一是不断推进森林督查工作,发挥督查利剑作用,进一步压实资源保护责任;二是整合力量,加大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市林草局起草了《弥勒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加大推进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力度,积极争取成为全省改革试点,带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闯出新路子,切实突破当前困境。三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建设93条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林火阻隔系统),加快推进弥勒市森林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为阻隔林火和快速运兵夯实基础,确保森林资源绝对安全。四是加快数字林草建设进程。加强“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着力开展数字林草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四是全面建成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提升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4.推动林草产业稳定发展。坚持“发展优化”的原则,围绕“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目标,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产业发展途径,充分发挥林草资源优势,打造林果产品品牌。一是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加强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工作。二是有力推进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做好云南弥勒云峰山国家石漠公园国家级评审各项准备工作,争取申报成功,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通过招商引资开展云峰山国家石漠公园建设。三是加快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水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发展和环境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路径,发挥资源优势,紧跟国家总体战略开展森林康养、碳达峰碳中和、林业碳汇等新兴产业的探索和试点工作,推动绿水青山不断转化为金山银山。

  5.牢记使命,始终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和林草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升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83人。在职实有9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9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7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1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18.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1.6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433.6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91.9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18.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18.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3.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增加58.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97.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5.46万元,资本性支出减少0.2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91.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71.39万元,资本性支出增加38.61万元,对企业补助减少118.0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18.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1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3.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增加58.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97.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5.46万元,资本性支出减少0.25万元;项目支出525.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1.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71.39万元,资本性支出增加38.61万元,对企业补助减少118.0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86万元,农林水支出1658.4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万元,具体为:

  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44万元,其中:20805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17.3万元,20805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68.74万元,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52万元,2080802(项)伤残抚恤2.88万元。

  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132.86万元,其中:2101101(项)行政单位医疗14.96万元,2101102(项)事业单位医疗99.56万元,21011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18.34万元。

  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1658.42万元,其中:2130201(项)行政运行187.34万元,2130204(项)事业机构1035.63万元,2130299(项)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20万元,2130803(项)农业保险费补贴15.45万元。

  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万元,即2240602(项)森林草原防灾减灾1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34万元,较上年减少2.18万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严禁公职人员出国出境,单位未安排人员出国出境,故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7万元,较上年减少0.0824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314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相关办法的接待范围和标准执行,能不接待尽量不接待,控制陪餐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77万元,较上年减少2.1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7万元,较上年减少2.1万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管出差、下乡审批,出差、下乡人员车尽量拼车或搭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重点项目支出4个,共525.45万元,其中:森林火灾保险补助15.45万元,森林防火100万元,生态扶贫护林员经费360万元,林长制工作经费50万元,具本绩效目标如下:

  市级森林火灾保险补助资金15.45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获补对象数,指标值为全市2315975亩林地的林权所有者;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获补对象准确率=100%,兑现准确率=100%,获补覆盖率=100%,补助事项公示度=10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发放及时率=100%。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带动人均增收≥400元/亩(指标值依据来源于,根据实施方案,发生火灾的森林每亩赔偿400元用于植被恢复,减少林农经济损失);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政策知晓率≥90%、生活状况达到有效改善。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

  森林防火项目安排10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指标值277.82公顷;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森林草原当日扑灭率:指标值≥98%;时效指标:卫生热点核实反馈时效,指标值:≤2小时;三级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林区群众满意度≥95%。

  生态扶贫护林员经费36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涉及乡镇个数,指标值:12个乡镇,骋用生态护林员300人;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增加农户收入,指标值:360万元;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林区群众满意度≥98%。

  林长制工作经费50万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涉及乡镇个数,指标值:12个乡镇;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保护管理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指标值:≥225785.9公顷;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万元,与上年对比相持平,主要原因分析:出支范围与上年不变。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书报费、电话费、网费、公务待费、会议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77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76.67万元,固定资产302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8.3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59.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6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少5589.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1.6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6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五)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2】7号)的通知要求,2022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2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另文下达)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无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因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另文下达)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预算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为空表。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无

  (八)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九)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第二部分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