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2509-05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2-1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800000
附件1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市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上级对市的转移支付;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市与各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7.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制订弥勒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5.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7.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各级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组织拟订全市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执行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18.负责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全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19.负责市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市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在市内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市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0.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1.负责在中央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协助指导全市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十九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税政科、预算科、绩效管理科、债务管理科、国库科、国库支付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金融对外合作科、金融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法规与财政监督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党群科。
所属单位五个,分别是:
1.预算编审中心;
2.票据监管中心;
3.投资融资服务中心;
4.金融服务中心;
5.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挖财源强化征管,抓实非税力促支撑
按照年初既定的预期目标,科学合理分析收入形势,统筹推进收入管理工作,按月分项目倒逼,联合税务、自然资源和其他执收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征管合力,确保税收收入不流失。严格税收执法,努力加强税源管理,提高征管水平,查堵收入漏洞,严格清理欠税,防止“跑冒滴漏”,持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规范有序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划转整合工作,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是指通过综合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手段和方法,对资产进行价值变现和价值提升的过程。通过摸清家底,分析资产的结构,查找不足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从而不断实现资产运作和资产配置的最优化。继续加强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积极支持市属国有集团公司盘活闲置低效用地、集体土地,努力加快土地出让进度,为财政预算执行提供资金保障。
2.细化财政支出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度
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保障。以“三保”支出作为预算编制基准点,围绕“三保”项目及相应的定额标准配置财政资金,兜牢财政“三保”底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继续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好“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资金保障,确保民生支出。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爱国卫生、生态环保、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着力保障重点项目,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成效,奠定财源培植工作基础。强化预算管理,及时拨付资金,促进项目尽快发挥效益。
3.强化资金筹措能力,多渠道争取各类发展资金
面对人员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各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实施需要大量资金,市级财力十分有限,必须积极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准确把握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补助资金。树立“抓项目就是抓资金、抓资金就是抓发展”的大局意识,增强项目资金争取的责任感及主动性,立足实际,加强对美丽县城、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的储备、包装、申报工作,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态,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高度重视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工作。紧盯专项债券发行政策、重点支持领域和资金投向,积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要素保障、评审遴选等工作,努力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积极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强化市属国有集团公司筹资能力,紧盯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导向,科学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不断提升集团公司持续融资能力。
4.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管控,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把好举债关口。积极化解债务存量,实施动态监测,夯实可偿债财力,督促债务主体按时偿还到期债务,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确保债务按期归还。强化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严格落实项目业主单位偿债责任,严防专项债券风险,抓好政府债务置换缓释压力工作。健全完善债务主体、金融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缓释全市偿债压力,确保债务本息按期归还。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关注政府债务考核指标,加强风险管控,促进监督长效机制建立,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5.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严格按照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认真落实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占各级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比例,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局,进一步落实财政支出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做到厘清自身权责、做好政策衔接。统筹本级财力,完善扶贫事权与支出责任,努力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6.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强化企业投融建管能力
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启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加快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实体化改革步伐,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划转整合工作,真正建成自主经营、自筹还贷、自负盈亏,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适应市场发展的创新型国有企业,进一步提升市属国有集团公司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培育、特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新动能。
7.持续整治地方金融秩序,努力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加大地方金融监管力度,重点关注和重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数据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全面落实源头维稳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鼓励地方新型小微金融企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强化舆情监测,加强金融政策、风险防范宣传,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8.不断健全完善财税体制,提升财政管理质量和效能
健全现代财税体制,统筹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效衔接。加强对各类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倒逼财政支出质量,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促进乡镇财政收支规范,统筹提升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预绩效管理工作,深化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努力提升财政资金支出质量和效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无差额供给单位;无定额补助单位;无自收自支单位。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公单位;无事业单位。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无工勤人员编制,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6人,无财政差额补助人员,无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人员。
离退休人员 41人,其中: 无离休人员,退休 41人。
无车辆编制,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7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2.6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较上年1432.49万元增加40.19万元,增长2.81%,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事业人员增加使事业运行经费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比例提高使医疗保险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72.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72.68万元,无上年结转收。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2.6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40.19万元,增长2.81%,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事业人员增加使事业运行经费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比例提高使医疗保险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72.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7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2.68万元,较上年1432.49万元增加40.19万元,增长2.81%,本年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事业人员增加使事业运行经费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比例提高使医疗保险经费增加;本年无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201类06款01项”支出699.19万元,占总支出的47.48%,主要反映行政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行的支出;“201类06款50项”支出371.69万元,占总支出的25.24%,主要反映单位事业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行的支出;“201类06款02项”支出180万元,占总支出的12.22%,主要反映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经费的支出;“208类05款01项”支出1.28万元,“208类05款02项”支出0.36万元,占总支出的0.11%,主要反映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114.55万元,占总支出的7.78%,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210类11款01项”支出57.12万元,占总支出的3.88%,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10类11款02项”支出35.49万元,占总支出的2.41%,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10类11款03项”支出13万元,占总支出的0.88%,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我市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本部门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2万元,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1万元,较上年增加0.42万元,增长26.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无因公出国(境)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1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9次,共计接待96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有效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00%。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0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以前年度本单位车辆未使用,本年度将用于事业人员下乡,故将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行政运行 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事业运行 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7.基本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8.项目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9.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7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71万元,下降0.95%,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及调出,故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均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财政局资产总额2198.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5.7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959.67万元,无形资产33.2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较上年减少39.95万元,下降1.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4.15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57万元;无偿划拨车辆1辆,账面原值67.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37.2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45万元;无资产使用收入。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五)弥勒市财政局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2】7号)的通知要求,2022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2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预算、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因此项目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第二部分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