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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2510-50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000000

  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弥勒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市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乡镇管理乡镇统计工作,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乡镇政府由中央、省、州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承担机关事务性管理工作;负责调配车辆,管理各项资金,为普查、调查和各项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负责文件、资料准备,并及时发布信息。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作;承担人员信息库维护工作;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系统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务、工会、妇女和老干部工作。

  2、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

  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定期发布统计信息,负责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等综合性统计资料;归口管理驻弥勒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市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全市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核算;负责组织非公经济增加值的测算和上报;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国民经济核算分析研究报告;负责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测算;承担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抽查和复核工作;对全市县域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评价体系。负责组织全市“三农”的统计调查、咨询,统计指标的预判、评估及分析;指导乡镇“三农”统计工作和开展人员培训;承担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负责全市全面小康监测和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和个体户抽样调查工作;指导全市服务业统计基础建设;负责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检查监督、监审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市劳动工资统计、研发统计、创新调查、文化产业数据库维护、妇女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人口抽样调查、人力资源调查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联合审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3、工业能源统计科

  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提供有关工业、能源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查统计数据,提供相关统计分析资料;对有关工业、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利用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咨询;组织和指导全市工业、用能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能源消耗情况定期监测通报,并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与预测功能;参与周期性的经济普查工作。

  4、投资贸易统计科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建筑业统计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调查与问卷调查等专业统计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做好专业统计工作;监测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建筑业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经济活动运行情况,适时展开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统计系统的网络管理,保证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转;完善统计系统网站,做好信息数据的维护、安全保密及日常更新工作;负责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及使用;负责大型普查数据处理、设备保障工作;指导、培训各乡镇做好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5、法规与设计管理科(统计执法支队)

  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宣传、普及工作,草拟全市统计规章和重要统计工作文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各统计调查单位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维护和管理行政区划代码;研究制订地方统计制度和方法。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弥勒市经济普查中心

  弥勒市经济监测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扎实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着力加强党建工作。一是在“学”上下功夫。以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为起点,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重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好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载体,持续抓好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夯实干部职工思想根基,提高政治素养。二是在“谋”上动脑筋。持续提高党建制度质量水平,将党建工作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重要工作,认真谋划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全力抓好各项党建制度落实落地。持续深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健全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落实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社区“大党委”制度,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进一步强化统计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在“责”上挑担子。进一步细化2022年基层党支部党建责任清单,实现明确到人、具体到事、划分到时,局领导班子成员、支委委员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一岗双责”等制度落实,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不折不扣把中央、省、州、市委管党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和全过程。始终坚持廉洁从政,依法秉公用权,全力打造勤廉高效的统计队伍,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地。

  2.提高统计监测服务水平。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结果导向,补短板、强弱项,精准施策,真抓实干,严格贯彻执行现行统计方法制度,做好统计数据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和重点行业统计数据的分析解读工作。同时,提高各类统计资料的编印水平,继续编印好《弥勒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弥勒统计信息与分析》和《弥勒统计年鉴》等统计服务资料,更好地满足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的统计需求。

  3.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加大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违法违规案例的学习宣传力度,积极配合省、州统计局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等,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性,着力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水平。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开展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统计,持续保持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4.加大企业纳规纳限工作力度。结合全州开展纳规升规“双百行动”,加大纳规纳限力度,把培育企业“纳规升限入统”工作作为稳增长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深入企业摸排,对达标企业及时纳规纳限入统,努力盘活经济现有存量,加大“纳规升限入统”业务指导,完成各行业纳规纳限目标任务,确保全市经济稳增长。

  5.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继续推进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弥勒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主要任务分工》(弥办发〔2021〕50号)通知精神。一是督促各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管理局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强统计专(兼)职人员,保持相对稳定。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统计任务所需指导有关企业和单位(调查对象)设置统计专业岗位,指定分管领导,配备1名以上统计人员,并提供相应工作保障。二是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企业和乡镇的统计业务指导,健全和规范统计台账,不断规范统计行为。同时指导企业做好年报和定报工作,加强对报表数据的审核查询力度。三是强化统计业务培训,采取会议培训和重点单位“一对一”上门培训等各种形式,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人员素质,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生产规范、质量可靠、真实准确,推动全市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1.0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财务总收入413.98万元对比,减少52.93万元,减少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及弥勒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项目经费财务总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1.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1.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1.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413.98万元对比,减少52.93万元,减少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及弥勒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1.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05万元,与上年319.98万元对比减少14.9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比去年减少了在职人员1名,减少了人员经费预算;项目支出56万元,与上年94万元对比减少38万元,主要原因是弥勒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已接近尾声,今年减少了弥勒市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项目经费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0501行政运行161.18万元、201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万元、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17.88万元、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50万元、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6万元、2010550事业运行69.16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3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9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90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4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1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05.05万元,1.301工资福利总支出256.83万元,30101基本工资65.16万元、30102津贴补贴68.20万元、30103奖金26.40万元、30107绩效工资38.16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96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36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4.80万元;2.302商品和服务总支出45.09万元,30201办公费2.0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3.05万元、30211差旅费0.2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00万元、30226劳务费17.88万元、30228工会经费1.69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89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总支出3.13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3.13万元。项目支出56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总支出56万元,30201办公费11.00万元、30202印刷费13.00万元、30215会议费2.00万元、30226劳务费30.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1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3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28次,共计接待182人次。

  公务接待费比去年下降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政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8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去年下降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政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重点项目为弥勒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弥勒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绩效目标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整理汇总和开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公用及个人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我部门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工业产品铁路运输“以量定补”、工业项目前期、工业转型升级、达规培训、重点纳税工业企业奖励、扩销促产奖励,中小企业发展配套、民营企业社保优惠等项目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09万元,与上年29.93万元对比增加15.16万元,主要原因是比去年增加了统计协管员劳动报酬,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统计局资产总额60.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74万元,固定资产25.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五)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2】7号)的通知要求,2022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2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另文下达)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因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