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sfj/2024-0000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2-1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500000
附件1
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向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和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4.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协调州司法局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7.负责领导和管理基层司法所工作;会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指导、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9.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123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10.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2.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是我市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机关,同时也是我市政法机关,承担着我市普法、依法治市、人民调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律师公证管理等工作。按照机构编制要求,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公共法律服务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工作科,下辖弥阳、新哨、竹园、朋普、虹溪、巡检司、东山、西一、西二、西三、五山、江边、东风13个直属司法所及弥勒市公证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自身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级传达压实责任。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认真开展队伍集中整治活动,整肃队伍,从严治警,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2.切实发挥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作用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为加快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各乡镇和市级各部门各单位依法治市业务工作指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完善依法治市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健全督促检查工作制度,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3.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持续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有机衔接和联动。
4.推进全民守法
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学习贯彻工作,编制乡镇、机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地方法治文化建设,创作更多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抓普法品牌创建,深化“以案释法”工作;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带动基层法治建设整体推进。
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抓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打造李俊东、杨忠有调解品牌。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继续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卷评查,不断提升调解质量和水平。
6.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按照实体、网络、热线平台“三位一体”建设机制,推进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服务“三大攻坚战”等工作落实落地。持续开展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活动,加大对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力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 47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2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0.2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52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0.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0.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0.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52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2万元;项目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0.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20.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2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2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项目支出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0.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40601 行政运行预算数为887.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死亡抚恤费。
2040605普法宣传预算数为21.5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项目支出。
2040650事业运行预算数为34.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预算数为21.5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市项目支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预算数为0.76万元,主要是本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用于退休人员活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82.3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62.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3.12万元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为6.1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73万元,较上年减少0.62万元,下降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8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2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反对浪费,争取在去年的基础上略有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15万元,较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5万元,较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反对浪费,争取在去年的基础上略有下降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普法宣传经费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组织各类送法活动≧50次;开展法治讲座和培训≧50次;编印法治宣传材料≧10000份。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普法宣传覆盖人数≧50万人。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普遍提升全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90%。
2.依法治市经费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开展法治讲座和培训≧5次;拍摄播出《平安法治弥勒》栏目≧12次;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次。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平安法法治弥勒≧95%。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平安法治和谐弥勒建设群众认为所在地法治良好。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20.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2万元;项目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司法局资产总额1324.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51万元,固定资产719.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01.4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3.6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3项,账面原值42.4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3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35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3.84万元。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数据。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五)弥勒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2】7号)的通知要求,2022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2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无。
(七)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置表,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新增资产配置表10,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