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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2543-78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0000

  附件1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创新,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协同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指导文化与旅游衍生产品的开发与生存,丰富提高全市旅游产品本土文化承载力与传播力。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弥勒市文化馆是政府部门设立的公益性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系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也是当地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主要职能:组织全市重大节庆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群众文化骨干,繁荣群众文艺创作,研究群文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开展免费开放工作等重要任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指导群众创作优秀文艺作品,辅导基层文艺骨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弥勒市图书馆系市文旅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是弥勒市域内最大和最专业的文献收藏中心。主要职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从事文献收藏、借阅、信息咨询、培训教育、学术研究,担负收集保存历史文化遗产,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知识教育、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职能,发挥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的重要功能,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办发〔2019〕46号)文件,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公共文化科(博物科)、产业规划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宣传推广科。按照《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弥编办发〔2019〕27号)文件,直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弥勒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弥勒市文化馆、弥勒市图书馆、弥勒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所)、弥勒市旅游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局将围绕弥勒“建成高品质国际旅游目的地,成为大滇西西南旅游环线上的重要节点、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全国知名康养旅游目的地、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云南样板”目标,以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为发展方向,巩固和提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积极推动弥勒由假日旅游目的地向国际旅游目的地转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编制好两个规划。将开展《弥勒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弥勒泸西文旅一体化战略规划》编制工作,为弥勒未来五年文化旅游发展和文旅深度融合确定方向,助力弥勒打造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

  (二)推进文化高质量发展。开展以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文化展示展演活动,利用“阿细跳月节”等民族节日,策划举办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努力挖掘和推出走得出去的本土原创人才,创作推送一批文艺精品剧(节目),参加省州展演展示活动,探索打造具有辐射和影响力的民族文化品牌。引导开展夜间文化服务,打造“24小时自助图书馆”。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依托“东风韵文化艺术小镇”策划系列文化艺术体验活动,用好“秋雨书院”城市文化名片,形成具有弥勒特色的文化艺术产业形态。

  (三)深化区域文旅品牌创建。加快推进东风韵文创集市(二期)、酒店集群项目建设,确保东风韵康养示范园(一期)建成,喜来登、源宿、城投温泉酒店投入运营,东风韵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髯翁森林公园创建AAA级景区,打造小太平、小河边、花口老寨等乡村旅游点并努力创建为省级旅游名村。深化文旅融合,积极推动可邑小镇、红河水乡、髯翁森林城市书吧建设,加快推进红河水乡、糖街、糖博物馆建设,打造非遗特色街区,有效增强弥勒旅游核心竞争力。

  (四)有效扩大文旅产业投资。协调推动实施融创中国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融创中国甸溪河文旅康养产业等招商引资项目,提报编制绿色生态文化旅游廊道、禹门河公园、红色旅游开发、全域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旅游特色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推动红河水乡国际汽摩运动区复工,推进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可邑小镇、髯翁森林公园等文旅产业重点项目,尽快启动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甸溪河精品鲜花温泉田园综合体项目、云南红酒庄旅游综合体项目等文旅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积极向上争取纳入中央、省、州“十四五”规划,打造弥勒文化旅游发展新引擎。

  (五)强化旅游宣传营销。联手携程、腾讯等国内知名企业,利用各类旅游展会,强化“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文化旅游品牌形象,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以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弥勒文旅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体为重点,采取“线下推广+线上营销”的模式,构建政府、媒体、企业、中介“四位一体”宣传体系。积极推进“弥勒泸西一体化”发展。整合地区旅游文化资源、自然资源和特色饮食资源,开展整体营销、联合推广,联手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举办系列节庆活动、文化交流专场演出,唱好文旅融合发展“双城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 7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59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按单位划分:(1)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人数为4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编制13人;(2)弥勒市文化馆事业编制22人;(3)弥勒市图书馆事业编制11人。

  在职实有人员为73人,其中: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42人(机关在职公务员16人,机关在职工勤人员2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职人员10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职工人2人,博物馆在职事业人员8人、旅游执法大队在职事业人员4人),弥勒市文化馆22人,弥勒市图书馆9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42人(局机关37人、市图书馆5人)。

  其他实有人员20人,其中:长期聘用临时人员16人(局机关13人、市图书馆3人),遗属人员4人(局机关3人、市文化馆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3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37.7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16.58万元,下降率18.05%。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37.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7.7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7.71万元(本级财力1437.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16.58万元,下降率18.05%。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7.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3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3.42万元,增长率11.53%。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增;项目支出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0万元,下降率90.20%。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项目收入调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7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23.79万元,其中:

  (1)2070101行政运行449.5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376.55万元、住房公积金27.37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29.17万元、公车运维费3万元、工会费2.81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7.50万元、遗属补助2.27万元及社会保障缴费0.84万元;

  (2)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1.2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运行工作经费10万元、老年诗书画协会工作经费2万元、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工资79.20万元;

  (3)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60万元,主要反映艺术团演员生活补助;

  (4)2070113旅游宣传50万元,主要反映旅游宣传促销开展工作项目经费;

  (5)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46.08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工资129.93万元、住房公积金10.59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3万元、工会经费1.50万元及社会保障缴费1.06万元;

  (6)2070109群众文化299.19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工资264.83万元、住房公积金22.42万元、工会费3.2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5.50万元、遗属补助1.03万元及社会保障缴费2.21万元;

  (7)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17万元,主要反映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

  (8)2070104图书馆110.81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工资98.55万元、住房公积金8.08万元、工会费1.13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2.25万元及社会保障缴费0.80万元;

  2.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32万元,其中: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4万元,主要反映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万元(局机关1万元、市图书馆0.2万元),主要反映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68万元(局机关61.60万元、市文化馆35.34万元、市图书馆12.74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单位部份养老保险费支出;

  3.210款卫生健康支出102.60万元,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5.80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3.75万元(局机关13.86万元、市文化馆29.32万元、市图书馆10.57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05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87.71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6.58万元,下降率18.05%。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减。其中,基本支出分别为:

  工资福利支出1142.46万元;

  (1)基本工资支出315.81万元(局机关171.57万元、市文化馆107.73万元、市图书馆36.51万元);

  (2)津贴补贴194.63万元(局机关185.43万元、市文

  化馆6.71万元、市图书馆2.49万元);

  (3)奖金72万元(局机关);

  (4)绩效工资287.42万元(局机关77.48万元、市文化馆150.39万元、市图书馆59.55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68万元(局机关61.6万元、市文化馆35.34万元、市图书馆12.74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55万元(局机关49.66万元、市文化馆29.32万元、市图书馆10.57万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1万元(局机关1.9万元、市文化馆2.21万元、市图书馆0.8万元);

  (8)住房公积金支出68.46万元(局机关37.96万元、市文化馆22.42万元、市图书馆8.08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51.90万元;

  (1)办公费27.25万元(局机关19.50万元、市文化馆5.50万元、市图书馆2.25万元);

  (2)水费0.15万元;

  (3)差旅费1.35万元;

  (4)培训费1.50万元;

  (5)劳务费79.20万元;

  (6)工会经费8.64万元(局机关4.31万元、市文化馆3.20万元、市图书馆1.13万元);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8)其他交通费29.17万元;

  (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4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35万元。

  (1)生活补助支出80.30万元(局机关62.27万元、市文化馆18.03万元);

  (2)医疗费补助支出13.05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项目支出分别为:商品服务支出50万元(办公费5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我市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本部门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73万元,较上年减少0.93万元,下降4.9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6万元,较上年减少0.19万元,下降5.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356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有效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17万元,较上年减少0.74万元,下降4.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7万元,较上年减少0.74万元,下降4.9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有效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1个,资金50万元。分别为:

  (一)旅游宣传促销经费50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1.旅游推介会大于等于1次;2.旅游宣传促销大于等于2次;3.“5.19”中国旅游日活动大于等于1次;4.旅游行业培训大于等于2次;5.新媒体营销大于等于1次。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计划完成率等于100%。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成本指标,三级指标--项目总投资等于50万元。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实现年接待游客人次大于等于900万人次;实现年旅游收入大于等于90亿元。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行政运行 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事业运行 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7.基本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8.项目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9.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3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及正常运转支出等。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80.58万元,增长112.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聘用人员工资纳入部门预算及在编人员调入,故劳务费、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均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6664.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265.07万元,固定资产399.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61.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0项,账面原值29.5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8.48万元,其中出租资产42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8.48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五)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2】7号)的通知要求,2022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2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七)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市财政预算批复,本部门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因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