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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2625-79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1600000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市人社局基本职能为: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上级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为准开展工作,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人社系统宣传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州、市目标责任考核和行政督促检查的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年度考核、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监管、财务统筹管理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2)事业单位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及优秀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负责专家基层工作站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报批事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合同鉴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和机关工勤人员的流动调配、转正定级、年度考核、工龄认定、辞职、辞退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人和机关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和休假制度;负责全市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审核、工资统计分析、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转正定级及流动调配人员的工资审批。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录(聘)用工作;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工作;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代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申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3)劳动关系科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市域内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市域内企业集体合同审核及工资总额备案工作;负责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指导、监督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贯彻执行离退休政策,负责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审核上报和正常退休审批工作;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负责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工作;负责市域内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

  负责全市事业人员、工勤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参保职工个人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失业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省、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政策,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具体贯彻意见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接收、动态管理、经费预算、社区服务等工作;承担弥勒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预算执行情况上报、分析研判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基础能力建设、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工作;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和有关援助、贷款项目。

  根据国家、省、州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内部审计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审核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就业资金、有关社会保险基金及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的内部审计工作。

  (5)就业促进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就业和失业管理办法;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的分配方案及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负责技校、职业院校招生工作;负责大学生就业见习工作。

  拟订各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按照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首席技师工作站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技师聘用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培训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及年审工作;负责务工人员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人事代理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登记、就业指导、档案保管、人事代理工作;负责市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代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申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6)执法监察与信访仲裁科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负责落实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准备金、应急周转金;负责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及日常巡视检查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负责用工单位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负责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和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培训;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监察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组织推动农民工工作;参与、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市级管辖范围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基层(企业)劳动争议、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劳动人事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事务工作,依法组织调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坚持仲裁员准入制度,组织调解员、仲裁员培训;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办、督办信访事项;承担弥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以稳就业保就业为目标,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807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696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8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0%,农村劳动力培训42571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87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94万人;线上发布就业信息岗位49期,推送就业岗位5300余个;全市共举办招聘会17场,提供就业岗位7000个,达成用工意向近1200人;“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853人,共发放贷款1.503亿元,带动3400余人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15人45万元,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600余人;共开设140个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班,培训7068人次,发放培训补贴1047万元。

  (二)以促改革降负担为重点,持续提高社保惠民水平。以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不断提升覆盖人群,完善社保服务,确保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一是做实参保扩面。截至12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8.69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46178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13267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27425人,工伤保险参保50911人,失业保险参保24533人,均已完成州人社局下达目标任务。二是规范待遇发放。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2020年7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5元,连续17年调整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均增资160元。规范社保待遇发放,2021年全市累计支付各项社保待遇9.46亿元,其中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03亿元,支付城乡居民养老金1.1亿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3.87亿元,支付失业保险3055万元;支付工伤保险1519万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939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降费4993万元,失业保险降费4406万元;审核发放235户企业稳岗返还资金289.59万元,惠及职工11842人。三是推动社保改革。全面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无缝对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和区域转移业务全面开展,社保关系不再影响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区域流动,参保人根据意愿办理市内、州内、省内、省外四个区域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出业务;完成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工作,收申报缴费322人,符合补缴285人,缴费并做实账户285人;依托“云南人社12333”、“一部手机办事通”开展待遇领取人员人脸识别资格认证,认证率100%;有序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完成12201人身份认定,完成1877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助,补兑资金333.6万元;开展社会保险待遇多领、冒领违规支付行为专项治理,追回多领、冒领社保待遇170余万元,有力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

  (三)以筑平台注活力为关键,全力打造人才集聚高地。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营造有利于引才、用才、留才的良好环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工资制度改革。一是稳步推进人才引进。按照州级部署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2021年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88人,其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考58人,弥勒市人民医院定向招聘援鄂医务人员5人,特岗教师转聘12人,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免费医学生1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校园公开招聘1人。二是规范实施人事管理。完成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6835人,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参公)工勤人员奖励1359人;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196人,其中市内调动144人,外市县调入28人,调出本市24人。审核推荐上报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审核推荐上报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3人,获得三等奖1人,审核推荐上报云南省第八届科技兴乡贡献奖5人,获奖1人。设置审批复核市卫健局所属9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总计设置岗位270个,设置审批复核全市12个乡镇72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总计设置岗位522个。审核推荐上报2020年专家基层工作站3家,获得批复建站1家,为“洪琼花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举行授牌仪式。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重新确定工资、新录用工资审批等工作。

  (四)以抓预防严治理为突破,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一是抓好源头防范。对重点企业劳动关系进行风险动态监测,加大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工作力度,对重点企业劳动关系进行风险动态监测。截至12月底,云南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累计注册备案单位1424户,共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27526人(其中农民工11103人),签订率98.97%。二是妥善处置争议。2021年收到劳动仲裁申请79件,涉及劳动者79人,立案受理69件,不予受理10件。受理案件中,裁决结案31件、调解结案27件、撤诉11件,受理结案案件涉案金额为177.85万元,时效内结案率为100%。各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案件共162件,涉及劳动者193人,涉案金额为205.56万元。

  (五)以固成果防返贫为抓手,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用好扶贫车间就近就地促就业。2021年认定就业扶贫车间20个,共吸纳2260人就业,其中贫困劳动力就业143人,发放就业扶贫车间奖补资金86.16万元。二是开发公益岗位实施就业援助。截至12月底,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385个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发放补贴358.89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1083名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发放补贴572.65万元。审核发放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199.5万元惠及2192名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三是社保扶贫持续推进。2021年,为全市5092名低保人员、39名特困人员等符合代缴条件的困难群体代缴51.31万元。

  (六)以提效率优服务为核心,全力提升人社服务“满意度”。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社保、就业等服务窗口6个,设置“跨省通办”、“一件事综合办理窗口”3个,全面打造高效办公平台和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捷度。同时借力数据共享,深化互联网+智慧人社,持续推进一站式、自助式、下沉式服务,实现群众办事“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打包办”。今年以来,线上受理劳动登记备案、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等业务信息1万余次;引导参保群众使用“掌上12333”、“一部手机办事通”、“就业彩云南”等掌上程序办理社保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失业补助金及保险金线上申领等业务1.5万件次,实现“足不出户、数据跑路”的自助式服务;化政务大厅事项入驻率,政务服务大厅人社服务事项入驻175项,实现100%入驻,办理时效均提升50%以上,好评率明显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事业编制86人。在职实有9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9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18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182.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总收入18469.4万元对比增加3713.07万元,主要原因为为:全市退休人员调补增资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增加预算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182.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182.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182.47万元(本级财力22182.4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总收入18469.4万元对比增加3713.07万元,主要原因为为:全市退休人员调补增资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增加预算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182.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18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16.33万元,与上年对比16096.57万元减少2380.24万元,主要原因为:城乡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市级配套补助2022年列入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8521.76万元,与上年对比2372.83万元增加6148.93万元,主要原因为:城乡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市级配套补助2022年列入项目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833.7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7.68万元,主要是工资发放、各类保险支出等。

  2、208(类)01(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0万元,主要是工作经费支出。

  3、 208(类)01(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2.1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主要是劳动保障监察岗位津贴支出。

  4、208(类)01(款)50(项)2022年预算数为390.1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38万元,主要是工资发放、各类保险支出等。

  5、208(类)05(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3738.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64万元,主要是全市行政单位离退休统筹外支出。

  6、208(类)05(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8612.1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00.04万元,主要是全市事业单位离退休统筹外支出。

  7、208(类)05(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126.5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2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08(类)05(款)07(项)2022年预算数为6411.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291.6万元,主要是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统筹内支出。

  9、208(类)05(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35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7万元,主要是全市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奖励金。

  10、208(类)08(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3.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51.75万元,主要是遗属困难生活补助。

  11、208(类)26(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1363.9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94.16万元,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支出。

  12、208(类)30(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26.1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26.17万元,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人员代缴保费支出。

  13、210(类)1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66.2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7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14、210(类)11(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35.9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03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15、210(类)11(款)03(项)2022年预算数为12.1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37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213(类)08(款)04(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0万元,主要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46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54万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2年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6.9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3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次,共计接待10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分析: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9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4.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分析: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8351.76万元,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企业独子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内补助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0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保运转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五)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2】7号)的通知要求,2022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2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对下转移支付,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

  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