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2647-62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4
  • 有效性
    有效

中共弥勒市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2200000

  中共弥勒市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弥勒市纪委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弥勒市纪委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中共弥勒市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3号),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由党的弥勒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弥勒市纪律检查机关;弥勒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由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弥勒市监察机关。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弥勒市委和中共红河州纪委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弥勒市监察委员会共同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干部监督室、第一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三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四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五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六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七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共15个内设机构。设15个派驻机构,分别是: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及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设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办, 中共弥勒市委第一巡察组、中共弥勒市委第二巡察组、中共弥勒市委第三巡察组、中共弥勒市委第四巡察组、中共弥勒市委第五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研究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忠实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稳中求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造红河北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强市和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云南样板提供坚强保障,共同书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7人,其中:行政编制104人,工勤编制4人,在职实有9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5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遗属4人。执勤执法用车车辆编制5辆,实有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中共弥勒市纪委部门财务总收入 195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8.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1.85万元相比,增加86.97万元,其他不变。主要原因是,新增市法院、市公安局转隶人员5人,从外县市及本市共调入人员6人,调出1人,退休3人,病逝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中共弥勒市纪委财政拨款收入 1958.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58.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8.82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1.85万元相比,增加86.97万元,其他不变。主要原因是新增市法院、市公安局转隶人员5人,从外县市及本市共调入人员6人,调出1人,退休3人,病逝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中共弥勒市纪委部门预算总支出 1958.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5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8.82万元,与上年1871.85万元相比,增加86.97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市法院、市公安局转隶人员5人,从外县市及本市共调入人员7人,调出1人,退休3人。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有: 

  (1) 行政运行(2011101款)1,597.89万元,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2) 其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款)100万元,用于办案经费支出。 

  (3) 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款)18.32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和离退休、遗嘱补助公用经费。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140.37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份)。 

  (5)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款)97.52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款)4.72万元,用于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我市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本部门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中共弥勒市纪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49万元,较上年减少0.87万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中共弥勒市纪委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中共弥勒市纪委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56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5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中共弥勒市纪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93万元,较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3万元,较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执勤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车辆燃料费、维护费、过路费实行申报制度,定点采购管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中共弥勒市纪委将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政治监督中的主干位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城镇化、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打造红河北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和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强市等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将政治监督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坚持从政治上分析问题、监督执纪执法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严肃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违反政治纪律、破坏政治规矩的行为。持续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彻底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流毒余毒影响,全面清除和建、许洋、席之湖等违纪违法案件污染底泥和污染因子。严明市、乡镇党委换届纪律,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纪委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86.12万元,主要安排为办公经费、差旅费等。与2020年311.29万元相比减少25.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主要原因为开展厉行节约工作,创建节约型机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五)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市财政预算批复,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对下转移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项目支出、对下转移支付,因此项目支出预算表(表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10)、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1)、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表13)、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表14)、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表15)、新增资产配置表(表16)为空表。 

 

  第二部分 中共弥勒市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2200111